元末明初,山东、河南等地因受战乱影响,户口锐减,土地大量荒芜。明政府为恢复该地区经济,在驻兵屯垦的同时,又令山西等地居民迁入垦荒定居。当时东迁居民多在山西洪洞县集结并办理移民手续,故历史上称之为“洪洞迁民”。今县内居民即多为山西移民的后裔。
清末及民国时期,县内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去黑龙江、辽东半岛各地垦荒伐木或出卖劳力谋生者极多。外出者多为男性青壮年,也有的卖尽家产,举家搬迁。“下东北”的路线主要有两条,一条从陆路赴哈尔滨,再辗转至黑龙江各地农村或林区、矿场;另一条则东经烟台渡海至大连,流散到辽东半岛各地。
1956年初至1958年春,为支援边疆建设,开发“北大荒”,政府曾有组织有计划地向东北移民。县成立志愿垦荒委员会,先后动员4500多名男女青年到黑龙江省德都、纳河、北安、通河等地落户。后多数在厂矿参加工作,部分在迁入地定居,也有的返回原籍。
1958年下半年“大跃进”开始后,外流人口激增,其中多数为农村社员,也有的是国家干部或在职工人。主要流向东北各地。1964年以后,人口内迁与外流渐趋平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迁入或流入人口增加,外迁减少。以前流出人口或在外地工作的在职职工、退离休人员回乡定居者逐年增多。1981年,全县共迁出7004人,迁入17533人,净增10529人。
1982年7月1日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县总人口为604377人,其中长住本地,户口在本地者599392人;常住本地1年以上、户口在外地者1682人;人住本地,户口待定者3194人;原住本地,现住国外工作或学习,暂无户口者1人;有常住户口,已外出1年以上者2365人。
1987年,全县共迁出8404人,迁入5416人。由于采取了相应的限制性措施,迁入的人数较前有所减少。迁出人口中,在外地工作人员家属办理“农转非”或子女顶班就业者占一定比例。
阳谷县人口机械变动情况表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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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迁出 │迁入 │净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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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 │6358 │7054 │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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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 │7783 │8608 │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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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 │6758 │9423 │2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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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 │5682 │10342 │4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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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 │7004 │17533 │1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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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 │7833 │12414 │4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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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 │5737 │7009 │1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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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6093 │11617 │5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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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 │5571 │8786 │3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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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 │5231 │9947 │4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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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 │8404 │5416 │-2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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