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1951年3月,设中共阳谷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54年7月撤销。1955年1月成立中共阳谷县委监察委员会,“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停止活动。1979年6月,恢复成立中共阳谷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3年改称中共阳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1984年3月升格为副县级独立工作部门。1987年底,县纪委共有工作人员18人(书记1人,副书记2人),设办公室、审理科、检查科、信访科4个科室。另外,各乡镇也自1984年起,陆续成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副区级),县直各大单位和部门则设立了纪检组。1987年,共有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21个,县直机关纪检组24个。全县共有纪检干部106人。
中共阳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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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任职时间 │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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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允仙 │1979.6-1980.7 │县委副书记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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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 │1980.7-1984.3 │县委常委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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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继淇 │1984.3 │专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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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活动
1966年前,县委纪委、监委在县委直接领导下,对县内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检查和监督。1979年后,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各级纪检组织的工作重点是查处党员违纪案件,打击经济犯罪,整顿党风党纪和社会风气,并纠正了大量历史错案。
1981年—1987年,各级纪检组织共查处违纪案件248起,受理人民来信来访5369件次,全部进行了调查处理。1982年起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的活动。至1986年底,共查处党员贪污受贿、走私贩私、投机诈骗、盗窃等经济案件314起,移交司法部门依法逮捕70多人,给以党纪、政纪处分的72人。同期还严厉查处了非法“农转非”、违犯政策招工、长期占用公款、动用公款大吃大喝、私自上浮工资级别、乱发服装、乱发职务补贴、滥发有奖销售券、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经商等违纪行为,打击了拖欠、挪用兑现物资,违纪发放风险贷款,税务干部“以税谋私”等带有行业特点的不正之风。1987年重点查处了严重官僚主义、以权谋私的案件。年内共受理案件292起,查结289起,追缴赃款、收回拖欠公款、罚没款合计54万多元,处分违法违纪党员263名。
根据历次政治运动中遗留问题较多的具体情况,县纪委自1979年起,即组织力量对因各种原因受过不公正处理党员的问题进行了复查,并按照党的政策进行了复议和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