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规划的编制与执行
1957年10月,本县在编制1962年农业经济发展中期计划时,制订种植业规划方案和到1967年主要生产指标,这是本县第一个农业生产发展长远规划。规划至1967年,全县粮食总产达40863万斤,棉花总产达765万斤。由于指标过高,严重脱离实际,这个规划并未执行到底。1963年3月,在对第一个农业发展长远规划调整的基础上,制订了《阳谷县1963~1972年农业生产发展规划》(草案),规定的主要指标为粮食总产25160万斤,棉花473万斤,花生900万斤,大牲畜28000头,生猪存栏10万头。至1972年,实际达到粮食17578万斤,占计划的69.9%;棉花1244万斤,占计划的263%;花生25万斤,占计划的2.8%;大牲畜33100头,占计划的118.2%;生猪140000头,占计划的140%。
1973年9月,编制本县第四个五年计划及第五个五年计划期间农业发展总体规划。规划要求1980年达到的主要指标为粮食总产42000万斤,棉花总产2780万斤,生猪存养30万头,果品总产2000万斤,水产品总产150吨,工业总产值3000万元,主要工业品产量为棉布250万米,机制纸1600吨,白酒800吨,合成氨12000吨,套筒板手50万套,计划建成年发电能力为1500KW的发电厂一处,年产万吨磷肥厂一处,拥有5万纱锭的纺纱厂一处,年产600吨水泥厂一处,年产120吨糖厂一处。由于规划制订时受“左”的思潮影响,加之对县情了解不够全面,其中部分指标(主要为农业方面)仍定得偏高。1980年实际达到粮食总产36150万斤,占计划的86.1%;棉花4460万斤,占计划的160.4%;生猪年末存养22.44万头,占计划的74.8%;果品总产1166万斤,占计划的58.3%;工业总产值5990万元,占计划的199.7%;年产棉布320万米,占计划的128%;机制纸2097吨,占计划的131.1%;白酒948吨,占计划的118.5%;套筒板手7万套,占计划的14%;合成氨4126吨,占计划的34.4%。
1982年11月,在“六五”计划的基础上,制订了《阳谷县1982~2000年几项主要指标发展规划》。此后又相继于1984年初和同年8月做了两次调整和修订。修订后的主要指标是:1985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在1980年的基础上翻一番,达到54582万元。到1995年翻第二番,2000年翻2.5番。其中农业总产值1985年计划达到39790万元,1990年达到5.2亿元,1995年达到74164万元,2000年达到103746万元;工业总产值1985年计划达到14792万元,1990年达到2.5亿元,1995年达到3.5亿元,2000年达到6亿元。1985年12月。制订《阳谷县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农业和到2000年的设想》(草案),主要计划及设想指标是:农业总产值1990年达到3.61亿元,2000年达到4.5亿元;粮食总产1990年达到7亿斤,2000年达到8.6亿斤;棉花总产1990年达到60万担,2000年达到85万担;肉类总产量1990年达到2230万斤,2000年达到3200万斤;果品总产量1990年达到2600万斤,2000年达到5000万斤;水产品总产量1990年达到550万斤,2000年达到1100万斤;农民人均纯收入1990年达600元,2000年达859元。
中期规划的编制及执行
1957年10月,编制第一个中期计划——《阳谷县1958~1962年农业经济发展规划》(草案),要求到1962年达到的主要指标有:粮食总产保证31215万斤,争取34200万斤;棉花总产保证440万斤,争取540万斤;生猪存养171330头。由于“大跃进”及自然灾害的影响,到1962年,全县粮食总产7162万斤,仅占计划(保证达到数)的23%;棉花总产48.4万斤,仅占计划的11%;生猪年末存养30216头,仅占计划的17.6%。
1963年,编制《阳谷县1963~1969年农业生产规划初步设想》,计划1969年达到的主要指标有:粮食总产21080万斤,棉花总产225万斤,生猪年末存养12万头,副业生产总收入160万元等。到1969年,全县粮食总产实际达到18142万斤,占计划的86.1%;棉花总产998.8万斤,占计划的443.9%;生猪年末存养5.16万头,占计划的43%。
1972年12月,制订第一个农业机械化发展计划——《阳谷县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提出1980年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要求到1975年,全县农用机(电)井保有量达到7233眼,拥有农用排灌机械8000台,大、中、小型农用拖拉机630台,小麦脱粒机1122台。由于规划制订时对本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不利因素估计不足,加之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该计划规定的几项主要指标均未能完成。到1975年底,全县共有农用机(电)井5496眼,占计划的76%;排灌动力机械6952台,占计划的86.9%;农用拖拉机355台,占计划的56.3%;小麦脱粒机仅10台,占计划的0.9%。
1975年2月,制订《阳谷县1975,1980年农业发展规划》,要求1975年全县粮食平均单产“过黄河”(亩产500斤),1980年以前“过长江”(亩产800斤);棉花单产1975年上《纲要》(亩产皮棉80斤),1980年过百斤;1980年全县生猪年末存养量达到60万头;大牲畜存栏5万头;农业人口人均年收入1980年达到100元。1975年全县粮食平均单产506斤,实现了计划;棉花平均单产皮棉68.1斤,占计划的85%。1976年4月,又对《阳谷县1975~1980年农业发展规划》进行了修改与调整,重新制订了《阳谷县1976~1980年农业生产发展规划》,要求1980年达到的指标主要有:粮食平均单产1000斤,总产6.8亿斤;棉花单产150斤,总产3300万斤;生猪年末存养量达到55万头,大牲畜存栏5万头。到1980年,全县粮食实际平均单产668斤,占计划的66.8%,总产3.6亿斤,占计划的52.9%;棉花单产137斤,占计划的91.3%,总产4460万斤,占计划的135.2%;生猪年末存养22.4万头,占计划的40.7%,大牲畜存栏3.19万头,占计划的63.8%。
1981年8月,制订《阳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要求1985年达到的主要指标有:全县工农业总产值54582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39582万元,工业总产值15000万元),粮食总产5.2亿斤,棉花总产100万担。“计划”的执行情况是:到1985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46610万元,占计划的81.7%(其中农业总产值24976万元,占计划的63.1%;工业总产值21634万元,占计划的144.2%);粮食总产实际达到50968万斤,占计划的98%;棉花总产1984年达到85.08万担,由于出现了“卖棉难”及压级压价现象,加之国家计划压缩,致使棉花生产滑坡,1985年全县总产50.47万担。占计划的50.5%。
1986年3月,制订了《阳谷县1986~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点》,提出本县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主要奋斗目标是:到1990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到6.6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3.6亿元,工业总产值3亿元),农村社会总产值达到6.6亿元,粮食总产达到7亿斤,农业人口平均年纯收入达到600元。到1987年底,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已达到54013万元,占计划的81.8%(其中农业总产值达到27282万元,占计划的75.8%;工业总产值达到26731万元,占计划的89.1%;农村社会总产值已达到60146万元,占计划的91.1%;全县粮食总产已达到59731.2万斤,占计划的85.3%;农业人口人均年纯收入已达到440元,占计划的73.3%)。
短期规划的编制与下达
本县自1957年以来,每年均于年初或上年年末编制、下达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其内容每年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有所变动,其主要项目有农业、工业、交通运输、物资分配、固定资产投资、文教卫生、劳动工资、财政收支、主要商品调拨及科学技术发展、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等。因为短期计划实效短。不可预见因素较少,所以在一般情况下规定达到的各项指标均比较切合实际,多数年份都能够按要求完成或超额完成。
第二节 计划的编制与执行
长期规划的编制与执行
1957年10月,本县在编制1962年农业经济发展中期计划时,制订种植业规划方案和到1967年主要生产指标,这是本县第一个农业生产发展长远规划。规划至1967年,全县粮食总产达40863万斤,棉花总产达765万斤。由于指标过高,严重脱离实际,这个规划并未执行到底。1963年3月,在对第一个农业发展长远规划调整的基础上,制订了《阳谷县1963~1972年农业生产发展规划》(草案),规定的主要指标为粮食总产25160万斤,棉花473万斤,花生900万斤,大牲畜28000头,生猪存栏10万头。至1972年,实际达到粮食17578万斤,占计划的69.9%;棉花1244万斤,占计划的263%;花生25万斤,占计划的2.8%;大牲畜33100头,占计划的118.2%;生猪140000头,占计划的140%。
1973年9月,编制本县第四个五年计划及第五个五年计划期间农业发展总体规划。规划要求1980年达到的主要指标为粮食总产42000万斤,棉花总产2780万斤,生猪存养30万头,果品总产2000万斤,水产品总产150吨,工业总产值3000万元,主要工业品产量为棉布250万米,机制纸1600吨,白酒800吨,合成氨12000吨,套筒板手50万套,计划建成年发电能力为1500KW的发电厂一处,年产万吨磷肥厂一处,拥有5万纱锭的纺纱厂一处,年产600吨水泥厂一处,年产120吨糖厂一处。由于规划制订时受“左”的思潮影响,加之对县情了解不够全面,其中部分指标(主要为农业方面)仍定得偏高。1980年实际达到粮食总产36150万斤,占计划的86.1%;棉花4460万斤,占计划的160.4%;生猪年末存养22.44万头,占计划的74.8%;果品总产1166万斤,占计划的58.3%;工业总产值5990万元,占计划的199.7%;年产棉布320万米,占计划的128%;机制纸2097吨,占计划的131.1%;白酒948吨,占计划的118.5%;套筒板手7万套,占计划的14%;合成氨4126吨,占计划的34.4%。
1982年11月,在“六五”计划的基础上,制订了《阳谷县1982~2000年几项主要指标发展规划》。此后又相继于1984年初和同年8月做了两次调整和修订。修订后的主要指标是:1985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在1980年的基础上翻一番,达到54582万元。到1995年翻第二番,2000年翻2.5番。其中农业总产值1985年计划达到39790万元,1990年达到5.2亿元,1995年达到74164万元,2000年达到103746万元;工业总产值1985年计划达到14792万元,1990年达到2.5亿元,1995年达到3.5亿元,2000年达到6亿元。1985年12月。制订《阳谷县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农业和到2000年的设想》(草案),主要计划及设想指标是:农业总产值1990年达到3.61亿元,2000年达到4.5亿元;粮食总产1990年达到7亿斤,2000年达到8.6亿斤;棉花总产1990年达到60万担,2000年达到85万担;肉类总产量1990年达到2230万斤,2000年达到3200万斤;果品总产量1990年达到2600万斤,2000年达到5000万斤;水产品总产量1990年达到550万斤,2000年达到1100万斤;农民人均纯收入1990年达600元,2000年达859元。
中期规划的编制及执行
1957年10月,编制第一个中期计划——《阳谷县1958~1962年农业经济发展规划》(草案),要求到1962年达到的主要指标有:粮食总产保证31215万斤,争取34200万斤;棉花总产保证440万斤,争取540万斤;生猪存养171330头。由于“大跃进”及自然灾害的影响,到1962年,全县粮食总产7162万斤,仅占计划(保证达到数)的23%;棉花总产48.4万斤,仅占计划的11%;生猪年末存养30216头,仅占计划的17.6%。
1963年,编制《阳谷县1963~1969年农业生产规划初步设想》,计划1969年达到的主要指标有:粮食总产21080万斤,棉花总产225万斤,生猪年末存养12万头,副业生产总收入160万元等。到1969年,全县粮食总产实际达到18142万斤,占计划的86.1%;棉花总产998.8万斤,占计划的443.9%;生猪年末存养5.16万头,占计划的43%。
1972年12月,制订第一个农业机械化发展计划——《阳谷县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提出1980年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要求到1975年,全县农用机(电)井保有量达到7233眼,拥有农用排灌机械8000台,大、中、小型农用拖拉机630台,小麦脱粒机1122台。由于规划制订时对本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不利因素估计不足,加之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该计划规定的几项主要指标均未能完成。到1975年底,全县共有农用机(电)井5496眼,占计划的76%;排灌动力机械6952台,占计划的86.9%;农用拖拉机355台,占计划的56.3%;小麦脱粒机仅10台,占计划的0.9%。
1975年2月,制订《阳谷县1975,1980年农业发展规划》,要求1975年全县粮食平均单产“过黄河”(亩产500斤),1980年以前“过长江”(亩产800斤);棉花单产1975年上《纲要》(亩产皮棉80斤),1980年过百斤;1980年全县生猪年末存养量达到60万头;大牲畜存栏5万头;农业人口人均年收入1980年达到100元。1975年全县粮食平均单产506斤,实现了计划;棉花平均单产皮棉68.1斤,占计划的85%。1976年4月,又对《阳谷县1975~1980年农业发展规划》进行了修改与调整,重新制订了《阳谷县1976~1980年农业生产发展规划》,要求1980年达到的指标主要有:粮食平均单产1000斤,总产6.8亿斤;棉花单产150斤,总产3300万斤;生猪年末存养量达到55万头,大牲畜存栏5万头。到1980年,全县粮食实际平均单产668斤,占计划的66.8%,总产3.6亿斤,占计划的52.9%;棉花单产137斤,占计划的91.3%,总产4460万斤,占计划的135.2%;生猪年末存养22.4万头,占计划的40.7%,大牲畜存栏3.19万头,占计划的63.8%。
1981年8月,制订《阳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要求1985年达到的主要指标有:全县工农业总产值54582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39582万元,工业总产值15000万元),粮食总产5.2亿斤,棉花总产100万担。“计划”的执行情况是:到1985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46610万元,占计划的81.7%(其中农业总产值24976万元,占计划的63.1%;工业总产值21634万元,占计划的144.2%);粮食总产实际达到50968万斤,占计划的98%;棉花总产1984年达到85.08万担,由于出现了“卖棉难”及压级压价现象,加之国家计划压缩,致使棉花生产滑坡,1985年全县总产50.47万担。占计划的50.5%。
1986年3月,制订了《阳谷县1986~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点》,提出本县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主要奋斗目标是:到1990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到6.6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3.6亿元,工业总产值3亿元),农村社会总产值达到6.6亿元,粮食总产达到7亿斤,农业人口平均年纯收入达到600元。到1987年底,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已达到54013万元,占计划的81.8%(其中农业总产值达到27282万元,占计划的75.8%;工业总产值达到26731万元,占计划的89.1%;农村社会总产值已达到60146万元,占计划的91.1%;全县粮食总产已达到59731.2万斤,占计划的85.3%;农业人口人均年纯收入已达到440元,占计划的73.3%)。
短期规划的编制与下达
本县自1957年以来,每年均于年初或上年年末编制、下达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其内容每年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有所变动,其主要项目有农业、工业、交通运输、物资分配、固定资产投资、文教卫生、劳动工资、财政收支、主要商品调拨及科学技术发展、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等。因为短期计划实效短。不可预见因素较少,所以在一般情况下规定达到的各项指标均比较切合实际,多数年份都能够按要求完成或超额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