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保险工作始于建国初期。1950年,开始办理企业财产(厂房、马车等)保险。1952年,增加农村保险业务,具体险种有大牲畜(牛、马、驴、骡)、小麦(风、雹灾)保险等。1954年,增办货物运输和生猪保险。同年县保险公司撤销后,停办农村保险。1956年4月恢复。1958年以后,保险业务中止。1981年12月再度恢复,开办的险种有企业财产和机动车辆保险两种。其后保险范围逐步扩大,险种逐渐增加。1987年,县保险公司共开办企业财产、家庭财产(含一般家庭财产和家庭财产两全两个险种)、机动车辆(含汽车、拖拉机、摩托车3种)、自行车全车失盗、小麦火灾、棉花雹灾、养鸡、货运、公旅、人身(含简易人身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两种)、养老金、子女婚嫁、母婴安康和意外伤害还本保险等18种。
50年代初至1958年,保险费收入一般在5万元至15万元之间,赔付率为30%左右。1982年以后,随着险种的增加和保险范围的扩大,保险费收入逐年有所增加,赔付率也相应提高(1985年达91%)。1987年收入124万元,赔付支出98.7万元,赔付率为79.6%。
阳谷县保险费收入、赔付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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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保险费收入 │赔付支出 │赔付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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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 │7.5 │1.4 │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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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 │37.9 │16.8 │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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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47.5 │29 │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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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 │65.3 │59.4 │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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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 │86.8 │74.9 │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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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 │124 │98.7 │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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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69 │28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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