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县城内极其空旷,居民仅有数百户。民国时期,随着居民的增加,住宅建设相应发展,但仍有大量闲散土地。建国初期,住宅建设发展较快。50年代末至70年代中期,由于受三年经济困难和“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住宅建设发展速度减缓。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建设速度加快,建筑式样不断改进,质量不断提高。至1987年底,住宅建设占地2431076平方米,建筑面积908895平方米,其中机关、学校、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住房709239平方米,集体所有制企业住房126752平方米,城区居民(含四街、四关和城角孟村)171196平方米。城区人口人均居住面积7.7平方米。
建国前,居民居室多为土平房,砖石基础,构土为墙,木质梁檩、门窗,少数官绅富商之家筑有砖瓦房或楼房,临街商户多安设栅栏门。50年代初至70年代末,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居室皆为砖木结构房屋,一般城镇居民翻建、新建的住室仍多为传统结构的土平房。进入80年代以来,城区住宅建设用地日趋紧张,部分企业始建二层以上砖木混凝土结构宿舍楼,城镇居民居室多翻建为砖木结构平顶房。少数个体户、专业户开始兴建砖木混凝土混合结构楼房,外部多用水刷石、各色瓷瓦装饰点缀。近年来,机关干部及职工在城内购买或占用宅基地兴建私房者逐渐增多,不少人建起了楼房,建筑质量相当高。
本地传统的住宅布局形式是南、北房,东、西厢房及大门配套的四合院,一般为一进院,富裕者则为二进或三进院,贫困者则只有一两间或三四间土房。建国后,多不建南屋。建国初至70年代中期,干部、职工一般每户住房1~2间,每排房为一通院;单身职工则住集体宿舍,机关单身干部有的自占一间房,办公、宿舍兼用。70年代末,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学校始建自成体系的家属院,每院1至3间正房,配以1~2间厨房或厢房。景阳岗酒厂所建家属楼每户住一个单元。每单元为3~4室,配以阳台、厨房和卫生间,使用面积40~50平方米。
第四节 城区住宅
清末,县城内极其空旷,居民仅有数百户。民国时期,随着居民的增加,住宅建设相应发展,但仍有大量闲散土地。建国初期,住宅建设发展较快。50年代末至70年代中期,由于受三年经济困难和“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住宅建设发展速度减缓。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建设速度加快,建筑式样不断改进,质量不断提高。至1987年底,住宅建设占地2431076平方米,建筑面积908895平方米,其中机关、学校、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住房709239平方米,集体所有制企业住房126752平方米,城区居民(含四街、四关和城角孟村)171196平方米。城区人口人均居住面积7.7平方米。
建国前,居民居室多为土平房,砖石基础,构土为墙,木质梁檩、门窗,少数官绅富商之家筑有砖瓦房或楼房,临街商户多安设栅栏门。50年代初至70年代末,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居室皆为砖木结构房屋,一般城镇居民翻建、新建的住室仍多为传统结构的土平房。进入80年代以来,城区住宅建设用地日趋紧张,部分企业始建二层以上砖木混凝土结构宿舍楼,城镇居民居室多翻建为砖木结构平顶房。少数个体户、专业户开始兴建砖木混凝土混合结构楼房,外部多用水刷石、各色瓷瓦装饰点缀。近年来,机关干部及职工在城内购买或占用宅基地兴建私房者逐渐增多,不少人建起了楼房,建筑质量相当高。
本地传统的住宅布局形式是南、北房,东、西厢房及大门配套的四合院,一般为一进院,富裕者则为二进或三进院,贫困者则只有一两间或三四间土房。建国后,多不建南屋。建国初至70年代中期,干部、职工一般每户住房1~2间,每排房为一通院;单身职工则住集体宿舍,机关单身干部有的自占一间房,办公、宿舍兼用。70年代末,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学校始建自成体系的家属院,每院1至3间正房,配以1~2间厨房或厢房。景阳岗酒厂所建家属楼每户住一个单元。每单元为3~4室,配以阳台、厨房和卫生间,使用面积40~5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