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章 机构 资料库:阳谷县情地资料库 章节:阳谷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3/section/1/article/19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3/section/1/article/19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清朝,县内公共建筑和公共工程由县衙工房承管。辛亥革命后,改由县公署实业局兼管。1928年国民党县政府成立后,又先后由建设局、第四科兼管。
    1939年9月,阳谷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先后设第四科、建设科承管全县建设事宜。建国初期,仍由建设科管理。1955年,改由手工业联社领导。同年12月,复归建设科管理。1961年7月,改由县计划委员会管理。1962年,改由手工业联社主管。1974年,设县基本建设局。1980年6月,改称基本建设委员会。1984年6月,与环境保护办公室合并,改称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1987年底,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有工作人员65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4人,调研员1人,工作人员59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副局级单位)、城建科、乡建科、生产科、设计室、房产管理所、建筑质量监督站等7个业务科室,辖建筑工程公司、市政工程公司、自来水公司、建筑材料管理站等4个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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