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为恢复国民经济,对私营工商业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政策,私营商业发展很快。至1952年,已有杂货、土产、酱菜、油盐、糖茶、烟酒、粮食、铁业、饮食、燃料、药业、布匹、糕点、肉食等几十个行业。它对于促进物资交流、满足群众生活需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有的私商唯利是图、偷税漏税、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了市场供应及国家经济秩序。
1953年下半年,按照中共中央“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采取“一面前进,一面安排,前进一步、安排一步”的办法,开始分门别类地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4年至1955年,贯彻“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主要利用由国营、供销商业开展批发业务的方式对私商的经营活动进行控制,在国家统一调控下,较充分地发挥了私营商业搞活市场的灵活性和积极性。
1956年1月,根据“凡能直接过渡者一律过渡,辅之以其它形式”的方针,全县掀起对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饮食、肉食、棉布、糕点糖果、茶叶、陶瓷、五金工具、化工原料、酱园、小百货等行业均实行了直接过渡;对个别思想不通、家庭出身不好的私商则采取委托代销的方式进行了改造;对比较分散的行业(如理发、镶牙等服务业)则采取组织起来的办法,变分散经营为相对集中经营。通过改造和按地区、行业重新组合,全县共成立84个中心商店,321个小店,过渡人员共1245人。在商业各行业中,饮食业、服务业、烟酒业以区为单位实行了独立核算,职工则实行固定工资制,当时国营商业系统亦组织了12个合作小组,从国营各专业公司进货,只零售、不批发。至同年底,全县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形成了由国家控制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
第二节 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建国初,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为恢复国民经济,对私营工商业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政策,私营商业发展很快。至1952年,已有杂货、土产、酱菜、油盐、糖茶、烟酒、粮食、铁业、饮食、燃料、药业、布匹、糕点、肉食等几十个行业。它对于促进物资交流、满足群众生活需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有的私商唯利是图、偷税漏税、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了市场供应及国家经济秩序。
1953年下半年,按照中共中央“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采取“一面前进,一面安排,前进一步、安排一步”的办法,开始分门别类地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4年至1955年,贯彻“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主要利用由国营、供销商业开展批发业务的方式对私商的经营活动进行控制,在国家统一调控下,较充分地发挥了私营商业搞活市场的灵活性和积极性。
1956年1月,根据“凡能直接过渡者一律过渡,辅之以其它形式”的方针,全县掀起对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饮食、肉食、棉布、糕点糖果、茶叶、陶瓷、五金工具、化工原料、酱园、小百货等行业均实行了直接过渡;对个别思想不通、家庭出身不好的私商则采取委托代销的方式进行了改造;对比较分散的行业(如理发、镶牙等服务业)则采取组织起来的办法,变分散经营为相对集中经营。通过改造和按地区、行业重新组合,全县共成立84个中心商店,321个小店,过渡人员共1245人。在商业各行业中,饮食业、服务业、烟酒业以区为单位实行了独立核算,职工则实行固定工资制,当时国营商业系统亦组织了12个合作小组,从国营各专业公司进货,只零售、不批发。至同年底,全县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形成了由国家控制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