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经费来源 资料库:临清市情资料库 章节:临清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section/1/article/49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section/1/article/49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经费来源
清光绪三十年(1904)临清开办学堂,教育经费来源于省署支付、学田岁租、州内自筹、学堂募捐、学生交纳学金等项。据省学务岁入、岁出统计,清宣统元年(1909)临清直隶州学堂经费岁入岁出情况如下: 1909年临清州学堂经费岁入表 单位:元(银元) ┌──┬──┬──┬──┬──┬─────┬───┐ │学田│存款│官款│公款│学生│募捐 │合计 │ │租入│利息│拨给│提充│交纳├──┬──┤ │ │ │ │ │ │ │派捐│乐捐│ │ ├──┼──┼──┼──┼──┼──┼──┼───┤ │2122│1794│2630│1107│320 │700 │1528│10201 │ └──┴──┴──┴──┴──┴──┴──┴───┘ 同年岁出类别统计表:单位:元(银元) ┌────┬────┬────┬────┬────┬──────┬────┬──┬───┐ │职员薪金│教员薪修│仆役工食│服食用品│试验消耗│图书标本器具│营建修缮│杂用│合计 │ ├────┼────┼────┼────┼────┼──────┼────┼──┼───┤ │869 │4907 │726 │2403 │50 │632 │225 │469 │10281 │ └────┴────┴────┴────┴────┴──────┴────┴──┴───┘ 清末至民国初年,临清曾一度出现私人捐资兴学的盛况。地方开明绅士孙毓矶曾捐资万元创设义学;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十七师师长马鸿逵,于民国17年(1928)捐入育才小学大洋2千元,同年还捐入武训小学1千元。此外,尚有不少地方官宦和名人纷纷捐田献宅,倡办学校。 民国年间,教育经费来源于多种渠道,以田赋附捐为大宗。另外,临清商贾云集,对其征捐,以充经费之不足。以民国21年(1932)为例,是年教育款收入情况为: 1932年教育经费收入表 单位:元(银元) ┌───┬────┬────┬──┬────┬────┐ │附捐 │基金利息│学田租金│杂捐│临时收入│合计 │ ├───┼────┼────┼──┼────┼────┤ │68200 │1568 │350520 │3655│ │7692820 │ └───┴────┴────┴──┴────┴────┘ 同年经费支配及人民负担情况表:单位:元(银元) ┌───┬────┬──────┬───┬───┬────┬────┐ │行政费│学校经费│社会教育经费│临时费│合计 │人口总数│每人负担│ ├───┼────┼──────┼───┼───┼────┼────┤ │5958 │52499 │6876 │16548 │81881 │264139 │0.310 │ └───┴────┴──────┴───┴───┴────┴────┘ 抗日战争期间,根据地抗日小学的经费,高小由区政府拨给,初小由学校驻村供应。抗日卫东中学的经费由边区政府拨发,师生实行供给制。国民政府占领区学校经费,由政府从所辖地域中筹集。临清解放后,冀南一中经费由冀南行署直接拨发,师生仍实行供给。县立和市立小学经费,由县、市政府拨款,各村小学经费,除教师待遇由国家负担外,其他费用均由各村自筹。 建国后,为了适应教育事业的发展,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实行“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通过多种渠道解决教育经费问题。经费来源,一是国家财政拨款,包括教育事业和基本建设投资;二是地方财政自筹拨给教育部门的经费;三是教育部门内部的收入,包括学生缴纳的学杂费、勤工俭学收入等;四是社会集资。 国家拨款,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费(以上指公办教职工)、民办教师补助费以及学生助学金。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等。1981年前,教育经费由聊城行署财政拨款。1981年后,由县(市)财政拨款,按“分级包干”的原则使用。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国拨经费不断增长。1960年国拨经费85万元(人民币),1970年增长到108万元,1980年增长到316万元,1990年为9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