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管理体制 资料库:临清市情资料库 章节:临清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section/1/article/47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section/1/article/47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管理体制


    清代后期,临清小学堂多为义学所改办,由办学者(学董)管理。学董聘请堂长(校长),堂长延聘先生(教员)。当时的直隶州中学堂,由知州庄洪烈聘任堂长(校长)和中西教习(教员)管理学务。
    民国年间,私立小学由校董会管理,负责聘任校长,由校长延聘教员;公立小学统归县政府教育行政机关管理,校长一律由县政府任命,对校长的资历要求较严。教员虽沿用聘任制,但对无学历的教员,则须经鉴定合格,方许执教。当时的州立中学堂改为省立第七中学,直属省管辖。此后,临清设省立第十一中学,由省教育厅管辖,委任校长。临清设立六县联立简易乡村师范学校,由省教育厅委任校长。凡学校重大事宜,由校长召集六县教育局长(科长)磋商决策。
    抗日战争时期,抗日高小由政府直接管理,初小由各区管理。革命根据地创办的卫东中学隶属冀鲁豫三地委由专署直接领导,并委派校长和教师。临清初级中学,仍属省管辖。县立简易师范,由县政府教育科掌管。
    临清解放后,小学统归县、市人民政府教育科(文教科)领导。由政府任命校长,选派教师,取消过去的聘任制。此时的冀南一中,隶属冀南一专署。县市初级师范学校,均由政府教育科(文教科)管理。
    建国后,县办小学一般实行两级管理,即县教育科管理高小,区联校管理初小。1953年,小学开始实行校长责任制。此时的临清中学由聊城专署文教局管辖,并委任校长、副校长。总理学校行政,实行校长负责制。1958年,中小学均实行中共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国后的临清中等师范学校,一直归聊城专署文教局管辖。“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小学一度下放到大队,中学则逐级下放,除临清一中归县直接领导外,其他中学一律由公社管理。临清师范下放归县管理,至1983年,复归聊城专署教育局管辖。
    1978年,中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管理体制日趋完善。至1985年,确立“分级办学,分工管理”的体制,即市政府负责市直中小学的管理,乡(镇)政府负责乡(镇)中学及中心小学的管理,村民委员会负责村小学的管理。这种教育管理体制至1990年,与此同时,逐步推行校长负责制,扩大学校的自主权,实行科学化、民主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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