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保险 资料库:临清市情资料库 章节:临清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section/1/article/44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section/1/article/44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保险


    为使职工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享受一定数量的津贴,减轻生活中的困难,市内的劳动保险工作,由劳动部门和工会共同负责管理。劳动保险分为两大类,一是在企业单位实行劳动保险条例,提取劳动保险福利资金(劳动保险金、医疗卫生补助金、福利补助金、奖励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自1951年2月公布后,临清市邮电局全体职工即享受劳动保险待遇。1953年,全市工业、交通、基建系统职工,开始享受劳动保险待遇。1956年开始,全市商业、粮食、农、林、水等系统职工享受劳动保险待遇;二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实行公费医疗等劳动保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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