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境内流行木棺土葬的风俗,并延续到70年代。同时厚葬的奢侈之风盛行。1966年,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移风易俗,改造中国”的指示,建立了市火化场,在汉民族中大力推行火化。1974年,各村都组织“平坟队”,在全市推行平坟头。70年代末,由于传统思想的严重束缚,土葬后留坟头的现象有所回潮。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了推动丧葬改革,成立殡葬改革委员会,领导殡葬改革事宜,并采取了四条措施:一是大力宣传丧葬改革,把丧葬改革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二是表扬移风易俗的好人好事,批评木棺土葬铺张浪费的不良倾向;三是经常检查总结殡葬改革工作中的经验,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加强火化场的管理。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殡葬改革工作在全市迅速展开,民间的丧葬礼俗也有所变化,提倡“四变”,即变土葬为火葬;变烧纸钱为献花圈;变穿孝服为戴黑纱;变叩头为鞠躬。1987年,火化工作又有回落趋势。1988年,市委、市政府组织宣传部精神文明协调办公室、公安局、工商局、民政局等部门清理销毁1万余件封建迷信用品,查封了制作纸人纸马等迷信用具门店,推广朱庄乡、大辛庄乡和先锋、青年、新华三个办事处的火化经验,扩大殡葬改革成果。同时,各乡镇都配备了专门做殡葬改革工作的殡葬改革员。绝大多数乡村成立了火化帮促队。通过采取以上措施,1990年火化尸体2280具,比1987年增加1199具。
附:火化场
1966年5月,在城东郊建立临清市火化场,占地5亩,有固定资产5万元、职工5人。1968~1979年共火化尸体13553具。1978年8月,由省拨专款8万元,扩建火化场,建立第二火化室。扩建后,占地13亩,建筑面积1712平方米,固定资产20万元,正式职工26人,临时用工3人。1988年6月,对火化炉、骨灰存放室进行整理维修,由专人负责,并将原火化室改为殡仪厅,厅内配有花圈、黑纱等,供追悼会和向遗体告别用。
1967~1990年临清市尸体火化情况表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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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数量年份│死亡人数│尸体火化│火化数占死亡人数%│
├──────┼────┼────┼─────────┤
│1967-1973 │- │206 │- │
├──────┼────┼────┼─────────┤
│1974 │4129 │989 │24 │
├──────┼────┼────┼─────────┤
│1975 │4760 │2938 │63 │
├──────┼────┼────┼─────────┤
│1976 │4800 │2287 │47 │
├──────┼────┼────┼─────────┤
│1977 │4415 │1848 │42 │
└──────┴────┴────┴─────────┘
续表
┌──────┬────┬────┬─────────┐
│项目数量年份│死亡人数│尸体火化│火化数占死亡人数%│
├──────┼────┼────┼─────────┤
│1978 │3786 │2830 │75 │
├──────┼────┼────┼─────────┤
│1979 │3994 │189 │47 │
├──────┼────┼────┼─────────┤
│1980 │4110 │1500 │37 │
├──────┼────┼────┼─────────┤
│1981 │4186 │489 │12 │
├──────┼────┼────┼─────────┤
│1982 │3773 │512 │13 │
├──────┼────┼────┼─────────┤
│1983 │3409 │1625 │48 │
├──────┼────┼────┼─────────┤
│1984 │3552 │2486 │70 │
├──────┼────┼────┼─────────┤
│1985 │3221 │1835 │57 │
├──────┼────┼────┼─────────┤
│1986 │3239 │1602 │49 │
├──────┼────┼────┼─────────┤
│1987 │3758 │1081 │29 │
├──────┼────┼────┼─────────┤
│1988 │3790 │2022 │53.4 │
├──────┼────┼────┼─────────┤
│1989 │3680 │1705 │46.4 │
├──────┼────┼────┼─────────┤
│1990 │3810 │2280 │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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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殡葬
视图
建国前,境内流行木棺土葬的风俗,并延续到70年代。同时厚葬的奢侈之风盛行。1966年,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移风易俗,改造中国”的指示,建立了市火化场,在汉民族中大力推行火化。1974年,各村都组织“平坟队”,在全市推行平坟头。70年代末,由于传统思想的严重束缚,土葬后留坟头的现象有所回潮。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了推动丧葬改革,成立殡葬改革委员会,领导殡葬改革事宜,并采取了四条措施:一是大力宣传丧葬改革,把丧葬改革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二是表扬移风易俗的好人好事,批评木棺土葬铺张浪费的不良倾向;三是经常检查总结殡葬改革工作中的经验,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加强火化场的管理。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殡葬改革工作在全市迅速展开,民间的丧葬礼俗也有所变化,提倡“四变”,即变土葬为火葬;变烧纸钱为献花圈;变穿孝服为戴黑纱;变叩头为鞠躬。1987年,火化工作又有回落趋势。1988年,市委、市政府组织宣传部精神文明协调办公室、公安局、工商局、民政局等部门清理销毁1万余件封建迷信用品,查封了制作纸人纸马等迷信用具门店,推广朱庄乡、大辛庄乡和先锋、青年、新华三个办事处的火化经验,扩大殡葬改革成果。同时,各乡镇都配备了专门做殡葬改革工作的殡葬改革员。绝大多数乡村成立了火化帮促队。通过采取以上措施,1990年火化尸体2280具,比1987年增加1199具。
附:火化场
1966年5月,在城东郊建立临清市火化场,占地5亩,有固定资产5万元、职工5人。1968~1979年共火化尸体13553具。1978年8月,由省拨专款8万元,扩建火化场,建立第二火化室。扩建后,占地13亩,建筑面积1712平方米,固定资产20万元,正式职工26人,临时用工3人。1988年6月,对火化炉、骨灰存放室进行整理维修,由专人负责,并将原火化室改为殡仪厅,厅内配有花圈、黑纱等,供追悼会和向遗体告别用。
1967~1990年临清市尸体火化情况表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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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数量年份│死亡人数│尸体火化│火化数占死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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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1973 │- │2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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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 │4129 │989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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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 │4760 │2938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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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 │4800 │2287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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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 │4415 │1848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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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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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数量年份│死亡人数│尸体火化│火化数占死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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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 │3786 │2830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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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 │3994 │189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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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 │4110 │1500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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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 │4186 │489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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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 │3773 │512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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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 │3409 │1625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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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3552 │2486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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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 │3221 │1835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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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 │3239 │1602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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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 │3758 │1081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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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 │3790 │2022 │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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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 │3680 │1705 │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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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 │3810 │2280 │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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