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复退军人安置 资料库:临清市情资料库 章节:临清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section/1/article/41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section/1/article/41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五节 复退军人安置


    1950年6月,本着“负责到底、人尽其才,不使一个人流离失所”的原则办理复员安置。无地给地,无房给房,房坏修理,无病从业,有病就医,生活困难的予以救济。1953年以前,对家中无房的复员军人,多依靠公房安置,将土改中没收的地主房屋、祠堂以及各村公房分给复员军人,并动员群众帮工帮料修缮。1954年,设立复员军人转业建设委员会,负责安置工作。实行义务兵役制后,其复员军人转业建设委员会下设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原则是“哪来哪去、妥善安置、各得其所”。原来有工作的复工,原来是大专院校毕业的学生由人事部门安排。原系农村,复退时父母迁居城市的按其父母所在单位户口性质(农业或非农业),安置到父母所在单位。各级政府历来重视发挥复退军人的骨干作用。1976~1984年有90010名退伍军人安置在农村,其中有3125人担任了乡镇企业领导和村干部。对农村退伍军人住房有困难的设法帮助解决。据1958年统计,安置住房有困难的志愿兵、老复员军人1550名,解决住房3220间,群众帮工劳动日9.44万个。1974~1984年国家共拨木材650立方米,建房款8.4万元,资助退伍军人建房750间。对城镇籍非农业人口的退伍军人的安置,本着“系统分配、包干安置”的原则,安置其就业。1976~1989年共接收原系城镇非农业人口退伍军人2692名,均安排了工作。
    1955年以来,政府还根据复退军人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对带病回乡者,由政府负责治疗。截止1985年,共支付复员军人医疗费4.53万元,对42名患慢性病的复员军人根据有关规定,送省疗养院疗养。1979年底,开始接收病残退伍军人,根据有关政策,将对越自卫反击战中受伤致残和荣立战功的退伍军人安置就业。1979~1985年共接收病残退伍军人135名,有14名在企业安排了适当工作,其他安置在农村,其待遇均按伤残抚恤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1985年,临清市成立“军地两用人才介绍所”。1985~1989年共接收退伍军人365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000人、农业人口2644人、军地两用人才1238人,经介绍使用的991人,开发率为80%。基本上做到了学有所用,人尽其才。1987~1989年连续三年,两用人才开发率名列聊城地区前列。
    1986年,成立临清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安置。管理所现有服务管理人员4名,内设办公室、阅览室和文化活动室,并配有轿车1辆。1990年,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共有军队离退休干部14人。

    1958~1990年临清市烈属抚恤和复员军人定期补助情况表  单位:元
┌──────┬────────────────┬───────────────┐
│    项目    │烈属抚恤                        │复员军人                      │
│  数量      ├──┬──┬────┬─────┼────┬────┬─────┤
│年份        │户数│人数│年度款数│每人月平均│补助人数│年度款数│每人月平均│
├──────┼──┼──┼────┼─────┼────┼────┼─────┤
│1958        │175 │245 │4054    │1.3       │1       │30      │2.5       │
├──────┼──┼──┼────┼─────┼────┼────┼─────┤
│1959        │180 │259 │4350    │1.4       │748     │5920    │6.6       │
├──────┼──┼──┼────┼─────┼────┼────┼─────┤
│1960        │411 │1226│17023   │1.2       │-       │-       │-         │
├──────┼──┼──┼────┼─────┼────┼────┼─────┤
│1961        │463 │686 │26257   │3.5       │75      │4283    │5         │
├──────┼──┼──┼────┼─────┼────┼────┼─────┤
│1962        │516 │827 │34596   │3.5       │83      │6126    │6         │
├──────┼──┼──┼────┼─────┼────┼────┼─────┤
│1963        │430 │568 │20290   │3.0       │43      │3074    │6.5       │
├──────┼──┼──┼────┼─────┼────┼────┼─────┤
│1964        │473 │632 │24611   │3.2       │48      │3744    │6         │
├──────┼──┼──┼────┼─────┼────┼────┼─────┤
│1965        │296 │430 │17214   │3.3       │50      │3590    │6         │
├──────┼──┼──┼────┼─────┼────┼────┼─────┤
│1966        │315 │411 │17426   │3.5       │47      │3136    │5.5       │
├──────┼──┼──┼────┼─────┼────┼────┼─────┤
│1967        │304 │435 │17357   │3.3       │43      │3360    │7.8       │
├──────┼──┼──┼────┼─────┼────┼────┼─────┤
│1968        │292 │364 │16968   │3.9       │44      │3252    │6.2       │
├──────┼──┼──┼────┼─────┼────┼────┼─────┤
│1969        │339 │421 │17970   │3.6       │128     │7179    │4.6       │
├──────┼──┼──┼────┼─────┼────┼────┼─────┤
│1970        │401 │423 │18171   │3.6       │184     │7867    │3.5       │
├──────┼──┼──┼────┼─────┼────┼────┼─────┤
│1971        │328 │428 │17738   │3.5       │143     │8627    │5         │
├──────┼──┼──┼────┼─────┼────┼────┼─────┤
│1972        │318 │406 │16986   │3.5       │148     │9095    │5.1       │
├──────┼──┼──┼────┼─────┼────┼────┼─────┤
│1973        │318 │406 │16590   │3.5       │148     │6051    │3.3       │
├──────┼──┼──┼────┼─────┼────┼────┼─────┤
│1974        │298 │374 │16650   │3.7       │81      │9196    │9.5       │
├──────┼──┼──┼────┼─────┼────┼────┼─────┤
│1975        │292 │375 │16029   │3.5       │99      │5619    │4.7       │
├──────┼──┼──┼────┼─────┼────┼────┼─────┤
│1976        │283 │397 │15336   │3.2       │95      │9339    │8.2       │
├──────┼──┼──┼────┼─────┼────┼────┼─────┤
│1977        │281 │394 │14538   │3         │94      │5938    │5.2       │
├──────┼──┼──┼────┼─────┼────┼────┼─────┤
│1978        │281 │384 │13839   │3         │97      │6330    │6.5       │
├──────┼──┼──┼────┼─────┼────┼────┼─────┤
│1979        │174 │288 │13824   │3.9       │120     │7212    │5         │
└──────┴──┴──┴────┴─────┴────┴────┴─────┘

续表

┌──────┬─────────────────┬────────────────┐
│    项目    │烈属抚恤                          │复员军人                        │
│  数量      ├──┬──┬────┬──────┼────┬────┬──────┤
│年份        │户数│人数│年度款数│每人每月平均│补助人数│年度款数│每人每月平均│
├──────┼──┼──┼────┼──────┼────┼────┼──────┤
│1980        │489 │568 │42084   │6.2         │222     │19272   │7.3         │
├──────┼──┼──┼────┼──────┼────┼────┼──────┤
│1981        │495 │573 │50441   │7.3         │227     │26708   │9.8         │
├──────┼──┼──┼────┼──────┼────┼────┼──────┤
│1982        │397 │461 │45690   │8.8         │235     │25572   │9           │
├──────┼──┼──┼────┼──────┼────┼────┼──────┤
│1983        │-   │403 │45243   │9.4         │318     │29856   │9.3         │
├──────┼──┼──┼────┼──────┼────┼────┼──────┤
│1984        │-   │432 │45033   │8.6         │384     │35778   │8           │
├──────┼──┼──┼────┼──────┼────┼────┼──────┤
│1985        │-   │455 │95000   │17.4        │394     │65000   │13.7        │
├──────┼──┼──┼────┼──────┼────┼────┼──────┤
│1986        │-   │472 │14160   │30          │424     │68000   │13.6        │
├──────┼──┼──┼────┼──────┼────┼────┼──────┤
│1987        │-   │463 │13890   │30          │752     │11280   │15          │
├──────┼──┼──┼────┼──────┼────┼────┼──────┤
│1988        │-   │456 │13680   │30          │751     │11265   │15          │
├──────┼──┼──┼────┼──────┼────┼────┼──────┤
│1989        │-   │472 │16520   │35          │785     │11775   │15          │
├──────┼──┼──┼────┼──────┼────┼────┼──────┤
│1990        │-   │490 │17150   │35          │1007    │28196   │28          │
└──────┴──┴──┴────┴──────┴────┴────┴──────┘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