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聊城地区在临清建第一个计量所,名为“聊城地区临清中心计量所”。管辖临清、夏津、武城、馆陶、冠县5个县的衡器检定工作。时有干部职工4人。1959年区划变动,管辖临清、高唐、冠县、馆陶4个县的衡器工作。1964年,业务范围扩大,主要为天平、压力表、衡器检定。编制仍为4人。1975年,改为临清县计量所。1980年撤所建局,为临清县标准计量局。1984年,临清撤县复市,为临清市标准计量局。编制8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1人。1990年编制增至26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下设办公室、产品质量检验所、计量所。
1957年前,境内通行的度量衡器种类繁多,标准不一。度器有裁衣尺、营造尺(木径尺)、粗布尺三种,各有专用;量器有斗、升等;衡器,通行16两秤,称为市秤。又有加一秤(即每百斤加5公斤)、加一五秤(即每百斤加7.5公斤)、加二五秤(即每百斤加12.5公斤)、32两秤、天平、戥秤(亦名戥子)等。标准不一,各有专用。天平、戥秤专秤贵重物品,如金银药物等;32两秤专用于称棉线;加一秤为青菜秤;加一五秤为籽棉秤;加二五秤为柴草秤。
1957年,国家改革度量衡,计量单位、标准趋向统一。尺度由市制丈、尺、寸改为公制米、分米、厘米、毫米,木尺发展为皮尺、钢尺、4分尺、游标卡尺;量器也日趋精细,担、斗、升虽仍适用,但多用立方米、升、毫升等单位计量;衡器,取消16两秤,市秤法定为10两1斤。精细度日高。种类有大磅、小磅、地磅等,单位也由斤、两、钱改为国际单位吨、公斤、克等。
1984年,国务院相继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临清的计量工作日趋统一化、标准化、国际化。
1986年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和计量检测所,开始负责质量检查。坚持“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化、计量为基础”的方针,履行综合治理,行政执法职能;全面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打假治劣,规范市场,服务企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至1990年,对农药、化肥、汽油、柴油、种子、塑料薄膜、电器及和广大群众利益相关的产、商品进行检查,共查处大案要案50余起,保护了消费者利益。使产品标准覆盖率提高到80%以上,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60%以上。
第二节 标准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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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聊城地区在临清建第一个计量所,名为“聊城地区临清中心计量所”。管辖临清、夏津、武城、馆陶、冠县5个县的衡器检定工作。时有干部职工4人。1959年区划变动,管辖临清、高唐、冠县、馆陶4个县的衡器工作。1964年,业务范围扩大,主要为天平、压力表、衡器检定。编制仍为4人。1975年,改为临清县计量所。1980年撤所建局,为临清县标准计量局。1984年,临清撤县复市,为临清市标准计量局。编制8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1人。1990年编制增至26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下设办公室、产品质量检验所、计量所。
1957年前,境内通行的度量衡器种类繁多,标准不一。度器有裁衣尺、营造尺(木径尺)、粗布尺三种,各有专用;量器有斗、升等;衡器,通行16两秤,称为市秤。又有加一秤(即每百斤加5公斤)、加一五秤(即每百斤加7.5公斤)、加二五秤(即每百斤加12.5公斤)、32两秤、天平、戥秤(亦名戥子)等。标准不一,各有专用。天平、戥秤专秤贵重物品,如金银药物等;32两秤专用于称棉线;加一秤为青菜秤;加一五秤为籽棉秤;加二五秤为柴草秤。
1957年,国家改革度量衡,计量单位、标准趋向统一。尺度由市制丈、尺、寸改为公制米、分米、厘米、毫米,木尺发展为皮尺、钢尺、4分尺、游标卡尺;量器也日趋精细,担、斗、升虽仍适用,但多用立方米、升、毫升等单位计量;衡器,取消16两秤,市秤法定为10两1斤。精细度日高。种类有大磅、小磅、地磅等,单位也由斤、两、钱改为国际单位吨、公斤、克等。
1984年,国务院相继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临清的计量工作日趋统一化、标准化、国际化。
1986年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和计量检测所,开始负责质量检查。坚持“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化、计量为基础”的方针,履行综合治理,行政执法职能;全面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打假治劣,规范市场,服务企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至1990年,对农药、化肥、汽油、柴油、种子、塑料薄膜、电器及和广大群众利益相关的产、商品进行检查,共查处大案要案50余起,保护了消费者利益。使产品标准覆盖率提高到80%以上,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