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七节 广告管理 资料库:临清市情资料库 章节:临清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section/1/article/28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section/1/article/28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七节 广告管理


    建国前,广告形式主要有招牌、匾额、厨窗、报刊等形式。
    建国后,国家对工商业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的经济政策,实行需要什么,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收购多少。产品不论品种多少,质量好坏,价格高低,全由商业部门包销,因此,广告无关紧要,市内无专职广告管理机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对许多产品由指令性计划,改为指导性计划,企业自主权逐步扩大,产品自销比例不断扩大,经济竞争日趋激烈。因此,广告在促进生产,扩大流通,引导消费,搞活经济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982年2月6日,国务院颁布《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同年6月5日,国家工商局制定《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市工商局根据上述精神,确定专职人员对广告进行管理。
    1987年共设路牌广告8处,并在报纸、书刊、广播、电视、橱窗、幻灯做广告。截止1990年,全市共有经济广告牌314块、2680平方米,广告经营单位8家,每年广告费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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