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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棉花收购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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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棉花收购加工
解放前,私人花粮行星罗棋布,多聚集在车营街、上湾街、三元阁街及河西米市街。此外农村私人轧花房也到处可见。解放后,国营贸易机构驻临清收购棉花,到建国前夕国营驻临收棉单位有20余家。这时私人棉商唯利是图,通过各种手段垄断棉花市场。1948年10月华东、华北两解放区驻临贸易机构,在临抢购棉花150万斤,刺激物价上涨57%,私商乘机渔利,造成国库损失3亿零500余元(冀南票),成为闻名全国的“临清棉花事件”,当时《新华日报》对此通报批评。 1950年供销社为国家代征棉花,为国营花纱布公司代购棉花,并设立了棉花收购加工机构。 1954年棉花实行统购,供销社开始经营棉花。1955年为了扶持鼓励棉花生产,供销社在棉花种植前发放预购定金,收购期兑现棉花奖售物资,及时调换优良品种,对调动棉农植棉售棉积极性,保障国家收购任务的完成都起了积极作用。1967~1971年停发棉花预购定金,棉花收购量1970年为190476担,比1966年减少4654担。1971年恢复预购定金。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通过调整棉花收购价格政策,棉花生产得到进一步发展。1980~1985年连续获得棉花大幅度增产,总产皮棉3971191担,占1978年前30年总产量的74.74%,棉花收购量大为增加,收购加工能力也相应加强。中型、王集、康庄3个油棉厂的产品被省商检局评为创优产品,为指定出口单位,临清棉花从此投放国际市场。 1985年棉花统购改为定购。1986年以后,销售市场出现低潮,对等外棉敞开经营,出现了多渠道经营的局面。供销社在棉花经营环节上有了竞争对手,棉花交易市场活跃。但由于棉花交易市场的出现,个体棉贩欺行霸市,收购秩序混乱。1990年关闭棉花市场,棉花仍然由供销社独家经营,实行指令性管理。1980~1990年全市供销系统共有棉花加工厂站17处,担负棉花收购、加工、调拨、储存及棉花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