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乡镇企业起步较早,发展较快。80年代,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逐渐增大。其经营性质绝大部分为集体所有制,归属所在乡、镇;其业务经营受乡镇企业局指导管理。
境内乡镇企业最早开始于1949年,在1956年农业合作化高潮中有所发展。全市有63个手工业合作社,从业人员2084人。主要行业有铁业、木业、砖瓦、皮革、竹业、建筑、服装、服务业等合作组织。采取按件记工或按相同农业劳动力记工分办法,参加农业收益分配。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在“大办工业”的口号下,乡镇工业一轰而起,全市兴办各类工厂700个。主要有铁木修造、“土”化肥、建筑及面粉、淀粉、食品、肉类加工、油料加工、缝纫、造纸、酱菜、制糖、卷烟等行业。1959年社直小工厂发展到75个,加工各种农具、运输工具133万件,实现利润55万元。由于左倾错误的影响,一轰而起的工厂只好纷纷下马。1961年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及《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下马企业进行调整。对手工业合作社、组大搞“上升下放”实行升级合并,改行下放,把14个社组1903人下放到大队、生产队,社队企业停办。
“文化大革命”初期,对一些较好的企业进行扶持上马,从而使一些较好的社队企业又兴办起来。在15个公社中普遍建立了一系列小化肥厂、小铁木联合厂、小窑厂、小氨肥厂、小酒厂。重点抓锄、锨、镰、镢生产,同时提出大修不出县、中修不出区、小修不出社的办厂方针,因此大部分公社兴建了一批以农机具修造为主的小厂,但发展不快、规模不大。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1975年。
1976年贯彻中央“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指导”的总方针,乡镇企业有新的发展。是年底,社办工业由9处增加到19处,职工1994人,产值1902万元。1977年社办工业由1976年的155处增加到207处,职工10800人,产值3124万元。同时队办企业也有新的发展,由1976年的500处增加到620处,从业人员4800人,年产值1025万元。1978年社办企业增至1028处,从业人员16200人,年产值2883万元。
1979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精神,把发展社队企业,作为振兴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发展调整中整顿。是年底全县社队企业已发展到1123处,从业人员达14693人,年产值2919万元。
1980年在实行同行业联合的同时,在各行业中实行“五定一奖”(定产值、定利润、定设备、定人员、定产品、超产奖励)、利润包干、记件工资等办法,提高企业人员的积极性。同时还调整全县农机和轻纺工业在整个社办企业中所占比重。将28处农机厂减为23处,轻纺工业由20处增至37处。经过调整,年产值1892万元,较1979年增长70%。
1981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报告》,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乡村发展多种经营的指导思想,下达了社队企业推行经济责任制的通知,强调在改革中打破“吃大锅饭”的现象,部分企业开始实行承包责任制。
1983年全面推行利润包干、利润分成、以利计酬、五包一定等多种经营责任制。全市96.7%的社办企业实行承包责任制。通过承包,出现了“五增一高一降”的局面(产量、产值、利润、劳动生产率,新产品增;产品质量提高;成本下降)到年底,全市乡镇企业总值3105万元,比1982年增长26%。
1984年全市乡镇企业191个,村办企业592个,从业人员12529人,年产值2200万元。1985年认真贯彻执行中央(1985)1号文件精神,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调整乡镇企业内部的产品布局和产业结构,发挥当地优势,全市乡镇企业得到更好发展。年底全市乡镇企业发展到4366处、职工21741人、产值9800万元,比1984年增长52%。1990年全市乡镇企业9392个,从业人员51248人。其中乡镇企业213个、7793人;联合企业1460个、11288人;个体企业7373个、22060人;产值32853万元,其中乡镇企业8860万元,村办企业8142万元,联合企业5450万元,个体企业10401万元;利润3163万元,其中乡镇企业539万元,村办企业829万元,联合企业613万元,个体企业1182万元。其中年产值超过两千万元的企业7个,康庄镇乡镇企业产值3069万元,为全市之首。1990年全市乡镇企业门类有纺织、机械、建材、木材加工、地毯、缝纫、皮革、酿造、造纸、粮油加工、食品加工、服装业、砖瓦、化肥、被服等。纺织、建材、机械产值居前三位。
第八章 乡镇企业
市内乡镇企业起步较早,发展较快。80年代,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逐渐增大。其经营性质绝大部分为集体所有制,归属所在乡、镇;其业务经营受乡镇企业局指导管理。
境内乡镇企业最早开始于1949年,在1956年农业合作化高潮中有所发展。全市有63个手工业合作社,从业人员2084人。主要行业有铁业、木业、砖瓦、皮革、竹业、建筑、服装、服务业等合作组织。采取按件记工或按相同农业劳动力记工分办法,参加农业收益分配。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在“大办工业”的口号下,乡镇工业一轰而起,全市兴办各类工厂700个。主要有铁木修造、“土”化肥、建筑及面粉、淀粉、食品、肉类加工、油料加工、缝纫、造纸、酱菜、制糖、卷烟等行业。1959年社直小工厂发展到75个,加工各种农具、运输工具133万件,实现利润55万元。由于左倾错误的影响,一轰而起的工厂只好纷纷下马。1961年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及《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下马企业进行调整。对手工业合作社、组大搞“上升下放”实行升级合并,改行下放,把14个社组1903人下放到大队、生产队,社队企业停办。
“文化大革命”初期,对一些较好的企业进行扶持上马,从而使一些较好的社队企业又兴办起来。在15个公社中普遍建立了一系列小化肥厂、小铁木联合厂、小窑厂、小氨肥厂、小酒厂。重点抓锄、锨、镰、镢生产,同时提出大修不出县、中修不出区、小修不出社的办厂方针,因此大部分公社兴建了一批以农机具修造为主的小厂,但发展不快、规模不大。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1975年。
1976年贯彻中央“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指导”的总方针,乡镇企业有新的发展。是年底,社办工业由9处增加到19处,职工1994人,产值1902万元。1977年社办工业由1976年的155处增加到207处,职工10800人,产值3124万元。同时队办企业也有新的发展,由1976年的500处增加到620处,从业人员4800人,年产值1025万元。1978年社办企业增至1028处,从业人员16200人,年产值2883万元。
1979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精神,把发展社队企业,作为振兴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发展调整中整顿。是年底全县社队企业已发展到1123处,从业人员达14693人,年产值2919万元。
1980年在实行同行业联合的同时,在各行业中实行“五定一奖”(定产值、定利润、定设备、定人员、定产品、超产奖励)、利润包干、记件工资等办法,提高企业人员的积极性。同时还调整全县农机和轻纺工业在整个社办企业中所占比重。将28处农机厂减为23处,轻纺工业由20处增至37处。经过调整,年产值1892万元,较1979年增长70%。
1981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报告》,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乡村发展多种经营的指导思想,下达了社队企业推行经济责任制的通知,强调在改革中打破“吃大锅饭”的现象,部分企业开始实行承包责任制。
1983年全面推行利润包干、利润分成、以利计酬、五包一定等多种经营责任制。全市96.7%的社办企业实行承包责任制。通过承包,出现了“五增一高一降”的局面(产量、产值、利润、劳动生产率,新产品增;产品质量提高;成本下降)到年底,全市乡镇企业总值3105万元,比1982年增长26%。
1984年全市乡镇企业191个,村办企业592个,从业人员12529人,年产值2200万元。1985年认真贯彻执行中央(1985)1号文件精神,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调整乡镇企业内部的产品布局和产业结构,发挥当地优势,全市乡镇企业得到更好发展。年底全市乡镇企业发展到4366处、职工21741人、产值9800万元,比1984年增长52%。1990年全市乡镇企业9392个,从业人员51248人。其中乡镇企业213个、7793人;联合企业1460个、11288人;个体企业7373个、22060人;产值32853万元,其中乡镇企业8860万元,村办企业8142万元,联合企业5450万元,个体企业10401万元;利润3163万元,其中乡镇企业539万元,村办企业829万元,联合企业613万元,个体企业1182万元。其中年产值超过两千万元的企业7个,康庄镇乡镇企业产值3069万元,为全市之首。1990年全市乡镇企业门类有纺织、机械、建材、木材加工、地毯、缝纫、皮革、酿造、造纸、粮油加工、食品加工、服装业、砖瓦、化肥、被服等。纺织、建材、机械产值居前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