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土磨石碾 资料库:临清市情资料库 章节:临清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section/1/article/17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2/section/1/article/17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临清解放前和解放初期,粮食加工用石磨、石碾。磨面、碾米多以畜力为主,人力辅之。在农村大约七八家有磨1盘,20家左右有石碾1盘,多设在中等以上人家。在城区有私人磨房,备有石磨、石碾加工米面或直接加工出售,以供应市民。
    建国前,临清城区有土磨坊345户、石磨428盘、牲畜545头。每天加工面粉1.91万公斤,出粉率88%,每50公斤加工费为2.01元。每天加工粗粮2.15万公斤,出粉率98%,每50公斤加工费为1.20元。有碾坊27户、石碾27盘、牲畜31头。每天碾谷子10.04万公斤,出米率78%,每50公斤加工费为0.45元。
    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磨、碾亦有较大发展。1955年达到530户、牲畜670头。
    1955年12月,对个体经营的磨、碾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除自行停业者外,将尚存59户、89人,带牲畜、磨、碾全部归属粮食局。粮食加工由粮食局承担,并成立了“粮食局运输队”。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