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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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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临清发电厂先后进行了四期扩建工程,装机容量达15000千瓦,为临清的经济建设发挥了巨大作用。
1952年,临清市政府成立筹建委员会兴建发电厂。厂址在南关街,占地面积80亩。由河北省工业厅设计,邯郸建筑公司施工。原定1000千瓦引擎发电机组从唐山马家沟煤矿拆运至临清工地。1953年,临清由河北省划归山东省管辖,山东省工业厅设计院及聊城专署实业公司先后对临清发电厂的土木建筑、发电设备等进行了审核和技术鉴定。因原定机组煤耗高、缺陷多将其更换。从山东周村调运1台英国产500千瓦的发电机组。经过一年多的施工建设,于1954年1月1日运行发电,工程总投资为183万元,年发电量128.8万千瓦时。
1956年,发电厂开始筹备第二期工程的扩建工作。原计划安装1200千瓦机组,后山东省计划委员会(58)基字第(50)号文决定:将其机组及锅炉全套设备移交聊城县。临清发电厂改为扩建东德产15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2台,总投资为450万元。土木工程由临清建筑公司承担,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安装公司负责安装一机两炉,另一机两炉由发电厂自行安装。1958年底竣工。1959年初,两台机组先后投运发电。第二期工程的竣工,缓解了临清电力的供需矛盾,促进了地方工农业的发展。
1972年,发电厂第三期扩建工程开始筹建,总投资额211.6万元,安装1台3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汽轮机为青岛汽轮机厂生产的M3-24型快装机组,济南生建电机厂生产的QFK-3-2型发电机。改制锅炉1台,将上海东方锅炉厂制造的S2型锅炉改造为LHF25-25/400型竖式煤粉炉。土木建筑由聊城建筑公司承担;发电机组由发电厂自已安装。1974年11月4日并入鲁中电网运行。
1978年后,为缓解电力不足,解决轻工业厂多、锅炉多、耗煤高、污染严重,经济效益不高的问题,经国家计委批准,在市政府领导下,筹集资金建设热电站。
热电站设置在市区大众路北端,占地面积61.72亩,筹集资金4000万元。
1987年9月破土动工。土木建筑由聊城建筑公司第三处施工,两台汽轮发电机组由河北省邯郸电力开发公司安装,三台锅炉由河南省建筑安装总公司第三公司安装工程处安装。6000千瓦抽气凝汽机组(济南生建电机厂生产),于1989年7月并网运行。另一台3000千瓦背压式发电机组(济南生建电机厂生产),于1990年11月27日投运。1990年底,为21家企事业单位铺设了输汽管道4.53公里,年供汽能力达10万吨,从而填补了临清电业史上只供电不供热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