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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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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14年(1925),临清创办电灯股份有限公司。由福山县的周亚南与临清陆济亭等14人集资28000元在城区西牌坊街建成电灯房。安装35瓦往复式蒸汽发电机1台,800戈锅炉1台。当年八月十四日送电,输出电压380伏。由于装机容量小,用户仅有仁和油厂及太兴永布店、恒祥义、同兴斋鞋店等几家大商店。收费采用包费制,月抄月结。
当时由于社会动荡不安,物价不稳,福临电灯有限公司,开办仅一年多的时间,便因亏损而倒闭。民国16年(1927),几家大商店协议组织成立了电灯维持会,恢复了发电。民国31年(1942)日军占领临清时,电灯维持会被日军接管。隶属华北电业济南分店临清营业所。由于日本侵略者的掠夺,临清电灯房断断续续维持到民国34年(1945)春被迫停业。
建国后,为了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满足人民生活需要,1952年开始兴建临清发电厂。1954年1月1日,第一期工程竣工发电。装机容量为500千瓦;输出电压3300伏。第二期工程装机容量为两台1500千瓦机组,于1958年底竣工。1959年春,架设了发电厂至大辛庄的供电线路,开始向农村输电。1963年初,对全县输电线路进行改造,更换了松木、铜导线,采用水泥、铝导线,输送电压由原来的3300伏提高到6300伏。1968年110千伏安电站竣工,接通了鲁中电网。1974年发电厂第三期扩建工程完成,总装机容量6000千瓦(原500千瓦机组于1968年退役),输送电压10千伏安。1986年临清市发电厂开始筹建热电站,装机容量9000千瓦,于1989年、1990年两台机组先后竣工投运。
1964年临清发电厂与供电分设,成立供电公司隶属机电局。1976年2月从机电局分出,成立电业局。电业局与供电局合并为政企合一的企业,成为临清发电、供电的主管部门。1984年7月,将电业局改称临清市电业公司。
1978年以来,临清电业系统坚持人民电业为人民的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电政策,电力工业发展迅速。1990年底,35千伏安变电站由1980年前的1座发展到6座;主变由1台发展到8台;总容量由2400千伏安,增加到1.6万千伏安;35千伏安输电线路,由1条17公里发展到5条98.4公里;10千伏安配电线路,由8条396.4公里,增加到48条905.4公里;全市拥有配变设备1155台,容量达123535千伏安;发电量由2700万千瓦时,增加到5564.7万千瓦时;供电量由7571.2万千瓦时,增加到16761.1万千瓦时。全市19个乡镇、3个办事处全部通电,601个行政村,已有526个通电,占87.2%。全市电灌面积达70万亩,占总排灌面积70.1%。1984年电业公司、电厂一次验收合格,领取了企业整顿合格证。电厂从1988年连续三年荣获山东省地方公用电厂厂际竞赛优胜单位。1990年晋升为省级先进企业。电业公司自1985年起连年被评为全省农电工业先进单位。1988年又连续三年获得聊城地区电业系统优质服务达标先进单位。1990年晋升为地级先进企业。全系统被市政府命为“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