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境内,在历史上还曾有厝县、信乡县、甘陵县、贝丘县、清河国(郡、县)、清阳县、清平县、卫东县、永智县等建置。
一、厝县:秦(前221-前207)置,隶属巨鹿郡,治所在今河北威县境。西汉时迁治于今临清城东北,属冀州清河郡。东汉改为甘陵县,三国魏更名清河县,治所仍在今临清境内。
二、贝丘县:西汉置,隶属冀州清河郡。治所在今大辛庄乡近古村西(有遗址可考)。东汉改隶冀州清河国。三国魏属清河郡,西晋属清河国,北魏属相州清河郡。隋开皇十六年(596)改贝丘为清平县,移治于今戴湾乡水城屯。贝丘县公元2年置,公元596年废,置存约594年。
三、清河国(郡、县):东汉时由清河郡改置。治所由今河北省清河县境迁入临清境内,同甘陵县治。三国魏时复置清河郡,治所与清河县同,在今临清城北部。西晋为清河国,并置清河县,县隶属于国。十六国时置清河郡。北魏清河郡、县同置,县隶属于郡,治所同。隋代清河郡、县迁治于今河北清河县境。清河国(郡、县)在今临清境内置存约472年。
四、信乡县:西汉置,隶属冀州清河郡,治所在今临清城北部,置存时间不长。
五、甘陵县:东汉时由厝县改置,属冀州清河国,治所在厝县旧治,与清河国同,在今临清城东北,置存时间不长即废。
六、清阳县:隋置,隶清河郡。治所在今临清城东北,原清河郡(县)旧治,唐代迁治于今河北清河县境,仍为清阳县。
七、清平县:隋开皇十六年(596)改贝丘县置清平县,属清河郡,治所在今戴湾乡水城屯,唐属河北道博州。宋元丰四年(1081),徙治明灵寨(今高唐县旧城镇)。属河北东路博州,金属大名府,元属中书省德州,明属山东布政使司东昌府,清属山东省东昌府。民国时期,先后属山东省济西道、东临道、德临道。1928年废道制后直属山东省政府,1936年属山东省第四专署。1939年将县署迁至康庄,1956年撤销清平县。
治所遗址分别为:水城屯、清平镇(今属高唐县)、康庄。清平县公元596年置,1956年废,置存1360年。
八、卫东县:1942年11月建。因地处卫河以东而得名。次年9月,在今路庄乡杨坟村成立卫东县抗日民主政府,先后隶属冀南第四专署、第七专署、冀鲁豫第七专署,县政府先驻杨坟,后迁杨二庄、蒋店、唐园等村。1946年3月卫东县撤销,辖区归还旧属。
九、永智县:1946年8月,为纪念1943年10月在陈官营战斗中牺牲的肖永智烈士,改清平县为永智县。1948年秋撤销永智县,恢复清平县。
十、清泉县
清泉县名称,源于正史《晋书》、《北齐书》、《隋书》,编修者分别为房玄龄、李百药、长孙无忌。临清旧州、县志均沿用此说。历代地理学家、史学家多次进行校正,提出了“避渊说”。唐人李吉甫撰《元和郡县志》,对清泉县校注为“‘泉’地理志作‘渊’唐避”。宋司马光《资治通鉴》曰《晋书》之清泉县“本清渊避唐讳改”。清朝史地学家对清泉县校正较多,如叶圭绶著《续山东考古录》载:“考元和志,隋志渊作泉乃唐避讳,隋县(注:清渊县)未改名。”顾祖禹著的方志名著《读史方舆纪要》中说:“临清州,西汉设清渊县,唐并入临清县,渊,晋志、隋志具作泉,唐人为高祖讳也。”
由此可见,临清历史上未置过清泉县,只因唐人“避讳”,才将清渊县写成清泉县而已。
第三节 其他建置
临清市境内,在历史上还曾有厝县、信乡县、甘陵县、贝丘县、清河国(郡、县)、清阳县、清平县、卫东县、永智县等建置。
一、厝县:秦(前221-前207)置,隶属巨鹿郡,治所在今河北威县境。西汉时迁治于今临清城东北,属冀州清河郡。东汉改为甘陵县,三国魏更名清河县,治所仍在今临清境内。
二、贝丘县:西汉置,隶属冀州清河郡。治所在今大辛庄乡近古村西(有遗址可考)。东汉改隶冀州清河国。三国魏属清河郡,西晋属清河国,北魏属相州清河郡。隋开皇十六年(596)改贝丘为清平县,移治于今戴湾乡水城屯。贝丘县公元2年置,公元596年废,置存约594年。
三、清河国(郡、县):东汉时由清河郡改置。治所由今河北省清河县境迁入临清境内,同甘陵县治。三国魏时复置清河郡,治所与清河县同,在今临清城北部。西晋为清河国,并置清河县,县隶属于国。十六国时置清河郡。北魏清河郡、县同置,县隶属于郡,治所同。隋代清河郡、县迁治于今河北清河县境。清河国(郡、县)在今临清境内置存约472年。
四、信乡县:西汉置,隶属冀州清河郡,治所在今临清城北部,置存时间不长。
五、甘陵县:东汉时由厝县改置,属冀州清河国,治所在厝县旧治,与清河国同,在今临清城东北,置存时间不长即废。
六、清阳县:隋置,隶清河郡。治所在今临清城东北,原清河郡(县)旧治,唐代迁治于今河北清河县境,仍为清阳县。
七、清平县:隋开皇十六年(596)改贝丘县置清平县,属清河郡,治所在今戴湾乡水城屯,唐属河北道博州。宋元丰四年(1081),徙治明灵寨(今高唐县旧城镇)。属河北东路博州,金属大名府,元属中书省德州,明属山东布政使司东昌府,清属山东省东昌府。民国时期,先后属山东省济西道、东临道、德临道。1928年废道制后直属山东省政府,1936年属山东省第四专署。1939年将县署迁至康庄,1956年撤销清平县。
治所遗址分别为:水城屯、清平镇(今属高唐县)、康庄。清平县公元596年置,1956年废,置存1360年。
八、卫东县:1942年11月建。因地处卫河以东而得名。次年9月,在今路庄乡杨坟村成立卫东县抗日民主政府,先后隶属冀南第四专署、第七专署、冀鲁豫第七专署,县政府先驻杨坟,后迁杨二庄、蒋店、唐园等村。1946年3月卫东县撤销,辖区归还旧属。
九、永智县:1946年8月,为纪念1943年10月在陈官营战斗中牺牲的肖永智烈士,改清平县为永智县。1948年秋撤销永智县,恢复清平县。
十、清泉县
清泉县名称,源于正史《晋书》、《北齐书》、《隋书》,编修者分别为房玄龄、李百药、长孙无忌。临清旧州、县志均沿用此说。历代地理学家、史学家多次进行校正,提出了“避渊说”。唐人李吉甫撰《元和郡县志》,对清泉县校注为“‘泉’地理志作‘渊’唐避”。宋司马光《资治通鉴》曰《晋书》之清泉县“本清渊避唐讳改”。清朝史地学家对清泉县校正较多,如叶圭绶著《续山东考古录》载:“考元和志,隋志渊作泉乃唐避讳,隋县(注:清渊县)未改名。”顾祖禹著的方志名著《读史方舆纪要》中说:“临清州,西汉设清渊县,唐并入临清县,渊,晋志、隋志具作泉,唐人为高祖讳也。”
由此可见,临清历史上未置过清泉县,只因唐人“避讳”,才将清渊县写成清泉县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