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抗日战争开始到1980年,财政体制几经变革,现分三段综述如下:
一、自给性供给财政:自一九三八年财政机构建立到一九四五年抗日战争结束,所征收的田赋(当时以法币为征收货币)主要用于购买枪支弹药和被服等军需品,征收的公粮积存于群众之中,作为过往军队供给之用,与军分区的粮款调剂是少量的。1946年,田赋改为全部征粮,由专署统一管理,县如需动支公粮,须专署开出动支令。县地方经费开支(包括实物领取)一律由专署按供给标准供给实物,统一领取发放。粮食凭动支令从当地粮库支取,经费开支凭原始单据向专署财政科报账。1949年,县设税务征收处,直属专署税务局领导,1950年,建立税务局,从此全县有了统一的税收和计算收入机构。当时税务、粮食是全县财政收入的两大来源,收入由专署统管。
二、收支两条线的财政体制:从1953年开始,收入部分由县级税务局收入的税款列县级收入予算,1952年查田定产后,征收的农业税由当地粮食局作价拨付列县级予算。财政支出实行核定予算定额拨款的办法,即收入上交,支出下拨。1958年后,实行收入留成——收入部分县留62%,地区给调拨款全年收支统一结算的财政予算管理体制。这时财政体制的特点已由供给财政转为建设财政。
三、予算分成收支挂局的体制:1970年开始,财政体制又改为予算收入固定分成和超额分成,支出结余全部留给地方的办法,这就明显地由供给财政转向建设财政。县级财权扩大,机动财力增多,支工支农的事项增加,作为县一级财政也就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第二节 建国前后财政体制的演变
从抗日战争开始到1980年,财政体制几经变革,现分三段综述如下:
一、自给性供给财政:自一九三八年财政机构建立到一九四五年抗日战争结束,所征收的田赋(当时以法币为征收货币)主要用于购买枪支弹药和被服等军需品,征收的公粮积存于群众之中,作为过往军队供给之用,与军分区的粮款调剂是少量的。1946年,田赋改为全部征粮,由专署统一管理,县如需动支公粮,须专署开出动支令。县地方经费开支(包括实物领取)一律由专署按供给标准供给实物,统一领取发放。粮食凭动支令从当地粮库支取,经费开支凭原始单据向专署财政科报账。1949年,县设税务征收处,直属专署税务局领导,1950年,建立税务局,从此全县有了统一的税收和计算收入机构。当时税务、粮食是全县财政收入的两大来源,收入由专署统管。
二、收支两条线的财政体制:从1953年开始,收入部分由县级税务局收入的税款列县级收入予算,1952年查田定产后,征收的农业税由当地粮食局作价拨付列县级予算。财政支出实行核定予算定额拨款的办法,即收入上交,支出下拨。1958年后,实行收入留成——收入部分县留62%,地区给调拨款全年收支统一结算的财政予算管理体制。这时财政体制的特点已由供给财政转为建设财政。
三、予算分成收支挂局的体制:1970年开始,财政体制又改为予算收入固定分成和超额分成,支出结余全部留给地方的办法,这就明显地由供给财政转向建设财政。县级财权扩大,机动财力增多,支工支农的事项增加,作为县一级财政也就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