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党的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而斗争”的号召,要求加强对工商业的合理调整和管理。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内容主要是:对各种工商业户发证验证,对基建合同实行监督,为城市招工,加强集市贸易的管理,检查商标、衡器及有证商贩的服务态度、商品质量,取缔无证商贩和黑市成交,打击投机奸商等。以巩固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贯彻国家对私营工商业限制、利用、改造的方针,活跃农村市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
与此同时,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还配合了“三反”、“五反”和“一化三改”运动的进行,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贯彻了对私营工商业的方针政策,实现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打击了投击倒把,保证了统购统销,对买空卖空、掺杂使假、抬价抢购、囤积居奇、偷税漏税等违法活动进行了不懈的斗争。
1958年,工商管理工作曾一度变为单纯“撵集”。自1961年起,贯彻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国民经济好转,工商业日趋繁荣。工商管理工作按照“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切实保护正当交易,严格限制统购物资上市,对八种投机违法活动坚决打击。八种违法活动是:①私商转手批发,长途贩运。②开设地下工厂、店、行、栈,放高利贷,雇工包工剥削。③黑市经纪、买空卖空、居间牟利、坐地分脏。④组织投机集团、内外勾结、走私行贿、盗卖国家资财。⑤囤积居奇、哄抬物价。⑥倒卖耕畜。⑦倒卖国家统购派购物资和计划分配的工业品。⑧伪造或倒卖票证、贩卖黄金、白银、外币。1962年,共查处投机违法案件3,487起,分别进行了严肃的处理。
1966年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曾经一度削弱,1967年又开始恢复。在动乱的年代,在无政府主义严重、投机倒把成风的情况下,主要是和违法乱纪的现象作斗争。如1972年,共查获投机违法案件达4,712起,查扣和交国家粮食部门收购的粮食13万斤,补税罚款、没收五万余元。1976年查出各种违法案件2,372起,查扣倒卖外流粮食三十一万七千四百三十三斤,交国家收购十一万一千一百斤,罚没上解款七万三千元。
七十年代前期,有些人大搞地下包工、地下运输,他们私刻公章或骗取公章伪造证明,骗取合同,煽动社员外流,有的长期在外招工包工,行贿拉拢干部,内外勾结骗取国家资财,贻误农业生产,影响甚大,危害甚重。为此,县革委特下达了(1974)5号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从1974年10月至1975年底,集中力量开展了以打击地下包工、地下运输为重点的收回外流劳力的斗争,派出十几名干部职工,深入社队和天津郊区进行清查。查出全县外出地下包工队19个,外流劳力1,459人,涉及到邻近的乐陵、无棣等五个县二百多个大队,其总收入为三十四万五千六百一十余元,冻结存款18万元。经与施工单位协商使参加包工队的社员迅速回生产大队投入农业生产。对地下包工队、运输队的头头办了集训班。其情节严重的惯犯、首犯,交由司法机关分别依法惩处。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进展顺利。1977年共查获各种违法案件5,059起,1978年查获各种违法案件2,629起,1979年查获613起,1980年查获452起。在历年查获的违法案件中,有暴利五千元甚至达万元以上的大案。他们的活动范围甚广,形式多种多样,有的长途贩运,倒卖粮食、耕畜、布票、粮票,有的套购倒卖油脂油料、化肥、钢材、汽油、机油,有的走私贩卖手表、黄金、白银、大烟,有的盗窃自行车,贩卖销脏,有的搞野医、野药、封建迷信,还有黑市经纪、买空卖空等等。根据国家法令,对查获的物资分别进行查扣,平购罚没,对查获的人犯,按其情节轻重分别处理,一般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惯犯、集团首犯交司法机关依法逮捕,巡回示众,给予制裁,有力地打击了市场上的歪风邪气,保证了合法贸易的正常进行。
同时又认真抓了落实政策工作。1979年,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案件26件,接待来访者九十多人次,对受理的案件,都根据实事求是,不带框框,正确对待的精神,认真进行了调查研究。26起案件中,全错全纠的六起,部分错部分纠的七起,维持原结论的13起。
1980年,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按照全国工商局长会议精神和省府(1980)48号文件所提出的“发挥优势,保护竞争,促进联合,搞活经济”的要求,上半年对全县工业企业进行了普查登记,全县共登记工业企业356个,其中全民所有制的15个,集体的341个。下半年对国营及集体工业、建筑、饮食服务业和个体工商业进行了全面的登记发证工作。全县共登记发证1,376户,其中,工业企业327户,商业供销162户,个体工商业611户。通过普查登记发证工作,初步建立了“经济户口”。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在“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的指导下,大力宣传党的政策法令,加强集市贸易的管理和整顿。积极支持国营和合作商业,组织工业品下乡,在集市上吞吐物资,平抑价格,巩固和加强其在经济领域内的领导地位;支持公社和生产队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自销自产农副产品;允许个体工商业户的合法经营;保护正当贸易,打击违法活动。使农村经济、市场贸易初步呈现了活而不乱,欣欣向荣的局面。
现在大力开展以“管理好、宣传好、服务好、卫生好、秩序好”五好为标准的集市贸易管理工作,使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社会主义经济进一步发展,为繁荣农村经济,促进物资交流,支持工农业生产,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国民经济调整中的协调、管理、监督、服务的职能作用。
第二节 工商管理
建国初,党的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而斗争”的号召,要求加强对工商业的合理调整和管理。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内容主要是:对各种工商业户发证验证,对基建合同实行监督,为城市招工,加强集市贸易的管理,检查商标、衡器及有证商贩的服务态度、商品质量,取缔无证商贩和黑市成交,打击投机奸商等。以巩固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贯彻国家对私营工商业限制、利用、改造的方针,活跃农村市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
与此同时,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还配合了“三反”、“五反”和“一化三改”运动的进行,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贯彻了对私营工商业的方针政策,实现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打击了投击倒把,保证了统购统销,对买空卖空、掺杂使假、抬价抢购、囤积居奇、偷税漏税等违法活动进行了不懈的斗争。
1958年,工商管理工作曾一度变为单纯“撵集”。自1961年起,贯彻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国民经济好转,工商业日趋繁荣。工商管理工作按照“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切实保护正当交易,严格限制统购物资上市,对八种投机违法活动坚决打击。八种违法活动是:①私商转手批发,长途贩运。②开设地下工厂、店、行、栈,放高利贷,雇工包工剥削。③黑市经纪、买空卖空、居间牟利、坐地分脏。④组织投机集团、内外勾结、走私行贿、盗卖国家资财。⑤囤积居奇、哄抬物价。⑥倒卖耕畜。⑦倒卖国家统购派购物资和计划分配的工业品。⑧伪造或倒卖票证、贩卖黄金、白银、外币。1962年,共查处投机违法案件3,487起,分别进行了严肃的处理。
1966年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曾经一度削弱,1967年又开始恢复。在动乱的年代,在无政府主义严重、投机倒把成风的情况下,主要是和违法乱纪的现象作斗争。如1972年,共查获投机违法案件达4,712起,查扣和交国家粮食部门收购的粮食13万斤,补税罚款、没收五万余元。1976年查出各种违法案件2,372起,查扣倒卖外流粮食三十一万七千四百三十三斤,交国家收购十一万一千一百斤,罚没上解款七万三千元。
七十年代前期,有些人大搞地下包工、地下运输,他们私刻公章或骗取公章伪造证明,骗取合同,煽动社员外流,有的长期在外招工包工,行贿拉拢干部,内外勾结骗取国家资财,贻误农业生产,影响甚大,危害甚重。为此,县革委特下达了(1974)5号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从1974年10月至1975年底,集中力量开展了以打击地下包工、地下运输为重点的收回外流劳力的斗争,派出十几名干部职工,深入社队和天津郊区进行清查。查出全县外出地下包工队19个,外流劳力1,459人,涉及到邻近的乐陵、无棣等五个县二百多个大队,其总收入为三十四万五千六百一十余元,冻结存款18万元。经与施工单位协商使参加包工队的社员迅速回生产大队投入农业生产。对地下包工队、运输队的头头办了集训班。其情节严重的惯犯、首犯,交由司法机关分别依法惩处。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进展顺利。1977年共查获各种违法案件5,059起,1978年查获各种违法案件2,629起,1979年查获613起,1980年查获452起。在历年查获的违法案件中,有暴利五千元甚至达万元以上的大案。他们的活动范围甚广,形式多种多样,有的长途贩运,倒卖粮食、耕畜、布票、粮票,有的套购倒卖油脂油料、化肥、钢材、汽油、机油,有的走私贩卖手表、黄金、白银、大烟,有的盗窃自行车,贩卖销脏,有的搞野医、野药、封建迷信,还有黑市经纪、买空卖空等等。根据国家法令,对查获的物资分别进行查扣,平购罚没,对查获的人犯,按其情节轻重分别处理,一般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惯犯、集团首犯交司法机关依法逮捕,巡回示众,给予制裁,有力地打击了市场上的歪风邪气,保证了合法贸易的正常进行。
同时又认真抓了落实政策工作。1979年,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案件26件,接待来访者九十多人次,对受理的案件,都根据实事求是,不带框框,正确对待的精神,认真进行了调查研究。26起案件中,全错全纠的六起,部分错部分纠的七起,维持原结论的13起。
1980年,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按照全国工商局长会议精神和省府(1980)48号文件所提出的“发挥优势,保护竞争,促进联合,搞活经济”的要求,上半年对全县工业企业进行了普查登记,全县共登记工业企业356个,其中全民所有制的15个,集体的341个。下半年对国营及集体工业、建筑、饮食服务业和个体工商业进行了全面的登记发证工作。全县共登记发证1,376户,其中,工业企业327户,商业供销162户,个体工商业611户。通过普查登记发证工作,初步建立了“经济户口”。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在“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的指导下,大力宣传党的政策法令,加强集市贸易的管理和整顿。积极支持国营和合作商业,组织工业品下乡,在集市上吞吐物资,平抑价格,巩固和加强其在经济领域内的领导地位;支持公社和生产队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自销自产农副产品;允许个体工商业户的合法经营;保护正当贸易,打击违法活动。使农村经济、市场贸易初步呈现了活而不乱,欣欣向荣的局面。
现在大力开展以“管理好、宣传好、服务好、卫生好、秩序好”五好为标准的集市贸易管理工作,使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社会主义经济进一步发展,为繁荣农村经济,促进物资交流,支持工农业生产,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国民经济调整中的协调、管理、监督、服务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