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中华民国元年)
国体更,县易帜。
1913年
改组县公署,裁撤理财所、劝业所及戒烟局。创办模范初等学校、宣讲所、阅报所。
1914年
分全县为四区,共设区官四名,巡长一名,巡官四名,马巡二十名,步巡八十名。
调查户口,共计:二万五千七百零八户,男七万一千二百八十一口,女五万八千四百三十二口。
国体更,县易帜。
改组县公署,裁撤理财所、劝业所及戒烟局。创办模范初等学校、宣讲所、阅报所。
分全县为四区,共设区官四名,巡长一名,巡官四名,马巡二十名,步巡八十名。
调查户口,共计:二万五千七百零八户,男七万一千二百八十一口,女五万八千四百三十二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