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旧时的婚姻制度,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的是门当户对,论的是身世田园,並以早为儿女订婚相标榜。结婚年龄一般是男的十三、四,女的十六、七,亦有“十八的大姐九岁郎”的说法。至于男女之间本人的意见如何,那就不加过问,即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听天由命而已。
订婚时,先换号纳束,互致礼仪,有的礼仪甚重,名为行聘纳礼,实为买卖婚姻。
结婚时,分为亲迎、不亲迎两种。亲迎是男方备轿两乘,男乘青,女乘红,新郎亲到女家迎娶;不亲迎者则男方只备一乘花轿迎新妇。一般无鼓乐,如果有鼓乐,则称为大娶或大接。
举行婚礼时,一般要院内设香案,供神祗,案上置香斗,插弓箭,系红绸。新妇下轿,蒙红巾,抱幅杖,踩红砖,过马鞍,履红毡,皆取吉祥意。拜天地讫,新郎以秤杆挑去新妇红巾,然后新娘入房,夫妇吃合婚饭。此外,则是摆筵席,待宾客。其铺张程度如何,则以贫富地位不同而异。
这些旧习,至抗战期间有所改革。建国以后,政府颁布了婚姻法,包办、买卖、早婚等陋习,日渐革除。只要男女双方自己同意,到了婚姻法规定的年龄,即可登记结婚。结婚仪式,提倡喜事新办,免去了繁文缛节,克服了铺张浪费。虽然还有部分农村家庭,采取新旧结合的结婚仪式,还要换号、通束、招待宾朋,但是新妇不坐轿,大操大办和一套迷信旧俗也大部取消。有的还采取旅行结婚、集体结婚等形式。
第二节 婚嫁习俗
本县旧时的婚姻制度,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的是门当户对,论的是身世田园,並以早为儿女订婚相标榜。结婚年龄一般是男的十三、四,女的十六、七,亦有“十八的大姐九岁郎”的说法。至于男女之间本人的意见如何,那就不加过问,即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听天由命而已。
订婚时,先换号纳束,互致礼仪,有的礼仪甚重,名为行聘纳礼,实为买卖婚姻。
结婚时,分为亲迎、不亲迎两种。亲迎是男方备轿两乘,男乘青,女乘红,新郎亲到女家迎娶;不亲迎者则男方只备一乘花轿迎新妇。一般无鼓乐,如果有鼓乐,则称为大娶或大接。
举行婚礼时,一般要院内设香案,供神祗,案上置香斗,插弓箭,系红绸。新妇下轿,蒙红巾,抱幅杖,踩红砖,过马鞍,履红毡,皆取吉祥意。拜天地讫,新郎以秤杆挑去新妇红巾,然后新娘入房,夫妇吃合婚饭。此外,则是摆筵席,待宾客。其铺张程度如何,则以贫富地位不同而异。
这些旧习,至抗战期间有所改革。建国以后,政府颁布了婚姻法,包办、买卖、早婚等陋习,日渐革除。只要男女双方自己同意,到了婚姻法规定的年龄,即可登记结婚。结婚仪式,提倡喜事新办,免去了繁文缛节,克服了铺张浪费。虽然还有部分农村家庭,采取新旧结合的结婚仪式,还要换号、通束、招待宾朋,但是新妇不坐轿,大操大办和一套迷信旧俗也大部取消。有的还采取旅行结婚、集体结婚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