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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伊斯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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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又称清真教),为全县回族人民所信奉,回民之外无教徒。本县境内十一个回民聚居的村庄,共两千三百余人。杨庄子、小丁庙、后庄科、东白等回民居住之地,都有清真寺,为教徒礼拜学经之所。过去,寺内供奉“真主阿拉”,为教内的唯一真神。教长称“阿訇”,主持宗教事务,讲授《可兰经》。教民称穆斯林,必须严守教规戒律。
伊斯兰教沿用回文、回历,每年有三大节,即:大开斋、小开斋和圣人会。穆民们在出生、婚、丧、生活、饮食等方面,都有自己的教规和习俗。教内特别注重宗教意识的精神锻炼,尤其在守斋期内,要求穆民在生活上艰辛刻苦,思想上自我克制一切私欲,断绝邪念,以示对“真主”的笃信虔诚。
穆民性格刚强勇毅,团结性强。解放前,反动统治阶级进行民族挑拨,有时发生回汉纠纷。但在反帝、反封建的共同斗争中,回汉人民并肩战斗,结下了深厚的民族情谊。
解放后,各级党和政府认真执行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回汉人民互相尊重各自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进一步密切了民族关系。回汉两族,做到了友好相处,紧密团结,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中,携手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