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全县境内仅有以营药为商,以谋利为目的的私营药铺87处,以医病谋生的座堂医、流医、旧接生员共198人。农村缺医少药,且药铺和医药人员多在集镇和交通要道村落,布局不合理,药无准价,群众求医难。
新中国建立后,除国家、集体合理设置医药机构外,从1960年开始,在全县大队中,部分建立保健室。随着卫生事业的发展,达到了多数大队有医有药。自1975年始,有条件的大队,在原保健室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实行了合作医疗。至1977年,全县建卫生室349个,占全县大队总数的91%,医生635人,每个大队平均近二人。另有农村接生员106人,节育员85人。
第四节 农村卫生事业和合作医疗
建国前,全县境内仅有以营药为商,以谋利为目的的私营药铺87处,以医病谋生的座堂医、流医、旧接生员共198人。农村缺医少药,且药铺和医药人员多在集镇和交通要道村落,布局不合理,药无准价,群众求医难。
新中国建立后,除国家、集体合理设置医药机构外,从1960年开始,在全县大队中,部分建立保健室。随着卫生事业的发展,达到了多数大队有医有药。自1975年始,有条件的大队,在原保健室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实行了合作医疗。至1977年,全县建卫生室349个,占全县大队总数的91%,医生635人,每个大队平均近二人。另有农村接生员106人,节育员8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