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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县级卫生医疗机构的建立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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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人民医院
1945年,建立药政合一,由六人组成的“大众医药合作社”,无固定资产,仅有流动资金(北海币)三万余元。1949年同商业分开,改组成12人的大众医院,流动资金300元,设中西医、中西药,内、外两科门诊部。1952年,迁西关外“西山庙”,称“卫生院”,总人员20名。设防疫股、医务股、助产妇幼保健员、化验室、会计室、中西药房,共有简易病床13张。1956年,由沧州地区拨款75,000元,县财政自筹20,000元,在县城以北新建县院,共房70间,设病床45张,配备人员30名,称“庆云县医院”。1958年并县后,该院为“盐山县庆云公社医院”。1961年分县后,又恢复“庆云县医院”。1964年,冀鲁两省政区变更,该院全部设备、人员移交河北省,仅留七名医务人员组成临时医疗保健室,承担县城搬迁时期工作人员的医疗任务。同年,在新县城建县医院,配备人员60名,设病床50张。1968年,将卫生局、防疫站、保健站、县医院合并为一体,统称为“庆云县六·二六卫生公社”。1970年,上述几单位分开,复称“庆云县人民医院”。
随着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县医院规模不断扩大,到1980年,配备院长三人,设内科、外科、门诊部、药械科、妇产科、办公室、总务科、制药厂等单位,共有干部职工131人。
二、卫生防疫站
1952年,在县医院设卫生防疫股,具体负责全县卫生防疫工作。1956年,单设卫生防疫站,编制四人。1958年合并大县后,该站合并到盐山县防疫站。1961年分县后,复称庆云县卫生防疫站,人员八名。1964年政区变更后,由国家拨款30,000元重建新站,配备人员12名。1968年,合并到“庆云县六·二六卫生公社”。1971年防、保两站合并,统称“庆云县防保站”,同年分开,复称庆云县卫生防疫站。
该站配备站长二人,设卫生股、防疫股、检验股,共17人编制。1978年被评为德州地区“流脑快速诊断”先进单位。1979年又被评为“地甲病科研”先进单位。1980年被评为“计划免疫工作”先进单位。
三、妇幼保健站
1952年,在县医院配备助产员,保护妇幼健康,开展新法接生。1956年,正式建立三人编制的妇幼保健机构。主要工作是为大队培训新法接生人员,宣传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1964年底,随县卫生科迁居新建县城,配备五人。1971年同防疫站合并,总称防保站。同年又分开,恢复原称。1979年,配备人员十名。
该站在诊治妇女儿童常见病和多发病、新儿接生、计划生育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于1978年被评为省“医药卫生”先进单位,同年被德州地区评为妇幼保健先进单位。
四、地段医院(县分院)
尚堂分院:
尚堂分院是1951年在区卫生所的基础上建立的。1957年撤区并乡时该所保留。根据县南部边境村庄距县院太远,加之交通不便,时有急重病人贻误;同时该所属国家投资,在医疗力量和设备上较强,因而充实为地段医院。之后,院址迁至原三区区政府旧址。有房40间,设病床15张,人员25名。该院在三年困难时期在为群众防病治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71年,上级拨款42,000元,在尚堂村西北重新建院,建房62间,设病床50张,配备人员23名,于1974年正式迁新址。
大胡分院:
1967年,大胡公社卫生院装备为县分院,在原有基础上投资27,000元,设中西医、妇产、节制生育门诊、外科手术、中西药房、化验、X光室等机构,设病床30张,配备人员30名。
严务分院:
1968年,在原公社卫生院基础上建立严务分院,总投资25,000元,设病床30张,配备人员2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