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土地改革运动以后,乡村里出现了各式各样的小学,如民办小学、私塾式小学等,个别大村(如玉皇崔等)开始有了双班。为了满足群众的需要,县相继成立了五处完全小学(有高级班),即:玉皇崔、城关(原大风学校)、李赤城、常家、柳家完小。当时,全县共有学校220处,教师293人,在校学生12,845人。解放战争期间,一切为了前线教育事业一度收缩,县立学校停办或改为民办。1948年山东全省解放,教育事业开始恢复和整顿。县文教科召开了全县教师大会,恢复了五处完小和155处初级小学。
建国后,教师队伍增长到399人,全县有完小七处(新办纪王桥和安务两处),共高小22个班,初小共有339个班,在校学生13,730名。空白村由县派去教师开办学校。总的情况,已达到1946年的水平。
1954年,教育科建立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如备课、批改作业、课堂教学、课外辅导、升留级、考试和管理守则等),改变了过去无章可依的混乱局面,稳定了教育秩序,提高了教学的积极性,为教学质量的提高创造了有利条件。1956年,全县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促进了教育事业大发展。由于初小的大量增加,完小也随之猛增,这一年达到了乡乡有完小,有的乡还不止一所。1958年,民办小学普及各村,学龄儿童全部入学。不过,学校质量有的不高,儿童入学率也不够巩固。
1959—1962年三年困难时期,本县连年遭受水灾,教育事业受到严重影响,民办小学大部停办,县立学校停课一年。到1962年秋,部分学校开始复课,大部分学校也在调整恢复中。
1965年秋,在新县城办实验小学一处,全县恢复和新建小学360处,拥有教师613名,高小60个班,初小494个班,在校学生19,120名。到“文革”前为止,这些学校都在不断地巩固和提高中向前发展。全县共有:民办小学144处,教学班476个,教师477名,学生13,444名;国办小学294处,教学班417个,教师520名,学生15,825人。“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教学秩序,全被打乱,1967年,发展成为“停课闹革命”,学校无人管,上课无人听的局面,小学教育受到很大破坏。
1968年底,实行“侯、王建议”,全县所有小学教师都回了本籍。由于本县外籍教师为数不少,以致后来恢复小学教育工作时,在师资上形成了很大困难。
粉碎“四人帮”以后,小学教育迅速恢复,一方面通过函授辅导,一方面采取择优送到师范学习和民办转国办的办法,提高在职教师的教学水平。对教师的待遇也进行了调整。1976年,小学教师由每人每月补助12元增为13元。1978年,每人每月又加发副食补助2.5元。1980年县委决定,民办教师的补助费,除留两元作学校办公费外,大队记工不再交款,全部归己。与此同时,新建了不少校舍,维修了旧房、危房,改造了黑屋子,还有许多学校新置了课桌、课凳,改善了办学条件。1977年,恢复了升级的考试制度,学业成绩不及格的不能升级。这些措施,提高了教和学的积极性,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第四章 初等教育
1946年土地改革运动以后,乡村里出现了各式各样的小学,如民办小学、私塾式小学等,个别大村(如玉皇崔等)开始有了双班。为了满足群众的需要,县相继成立了五处完全小学(有高级班),即:玉皇崔、城关(原大风学校)、李赤城、常家、柳家完小。当时,全县共有学校220处,教师293人,在校学生12,845人。解放战争期间,一切为了前线教育事业一度收缩,县立学校停办或改为民办。1948年山东全省解放,教育事业开始恢复和整顿。县文教科召开了全县教师大会,恢复了五处完小和155处初级小学。
建国后,教师队伍增长到399人,全县有完小七处(新办纪王桥和安务两处),共高小22个班,初小共有339个班,在校学生13,730名。空白村由县派去教师开办学校。总的情况,已达到1946年的水平。
1954年,教育科建立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如备课、批改作业、课堂教学、课外辅导、升留级、考试和管理守则等),改变了过去无章可依的混乱局面,稳定了教育秩序,提高了教学的积极性,为教学质量的提高创造了有利条件。1956年,全县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促进了教育事业大发展。由于初小的大量增加,完小也随之猛增,这一年达到了乡乡有完小,有的乡还不止一所。1958年,民办小学普及各村,学龄儿童全部入学。不过,学校质量有的不高,儿童入学率也不够巩固。
1959—1962年三年困难时期,本县连年遭受水灾,教育事业受到严重影响,民办小学大部停办,县立学校停课一年。到1962年秋,部分学校开始复课,大部分学校也在调整恢复中。
1965年秋,在新县城办实验小学一处,全县恢复和新建小学360处,拥有教师613名,高小60个班,初小494个班,在校学生19,120名。到“文革”前为止,这些学校都在不断地巩固和提高中向前发展。全县共有:民办小学144处,教学班476个,教师477名,学生13,444名;国办小学294处,教学班417个,教师520名,学生15,825人。“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教学秩序,全被打乱,1967年,发展成为“停课闹革命”,学校无人管,上课无人听的局面,小学教育受到很大破坏。
1968年底,实行“侯、王建议”,全县所有小学教师都回了本籍。由于本县外籍教师为数不少,以致后来恢复小学教育工作时,在师资上形成了很大困难。
粉碎“四人帮”以后,小学教育迅速恢复,一方面通过函授辅导,一方面采取择优送到师范学习和民办转国办的办法,提高在职教师的教学水平。对教师的待遇也进行了调整。1976年,小学教师由每人每月补助12元增为13元。1978年,每人每月又加发副食补助2.5元。1980年县委决定,民办教师的补助费,除留两元作学校办公费外,大队记工不再交款,全部归己。与此同时,新建了不少校舍,维修了旧房、危房,改造了黑屋子,还有许多学校新置了课桌、课凳,改善了办学条件。1977年,恢复了升级的考试制度,学业成绩不及格的不能升级。这些措施,提高了教和学的积极性,教学质量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