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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建国后历届人民代表大会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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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庆云县首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6月6日至11日召开,实到代表153人。
大会主要议程:一、李亚卿县长作1954年上半年政府工作报告;二、县委书记刘光作关于贯彻宪法草案的报告;三、李亚卿县长作下半年政府工作方案的报告;四、选举出席省人代会的代表。
大会选出出席省人代会的代表;路立明、武心泉、杨茂臣。
第一届第二次人代会
首届二次人代会于1954年11月16日至18日召开。
刘光书记作了关于目前形势的报告,李亚卿县长作了政府工作报告,经过代表的酝酿讨论,最后就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农业税收等重大问题形成决议,并交大会讨论通过。
第一届第三次人代会
首届三次人代会于1955年3月18日至22日召开,实到代表122人。
会议议程:一、向代表们汇报自上次会议至今的政府工作,布置今后任务;二、选举县长、副县长、人民委员会委员和法院院长。
会议由县委书记刘光作报告,路立明副县长作政府工作总结报告,李栋县长作1955年的工作意见报告。对以上报告,代表们进行了审查和讨论,批准通过了政府关于1955年的各项任务,并就有关问题形成了决议。
大会进行了选举,选举结果是:委员12名,县长李栋,副县长路立明,陈春怀,法院院长韩庆恩。
第一届第四次人代会
首届四次人代会于1956年3月初召开。李栋县长作一年来政府工作报告及1956年工作意见报告。代表们进行了讨论。
第二届第一次人代会
第二届一次人代会于1956年12月18日至22日召开,实到代表165名。
会议议程是;
一、李栋县长作1956年政府工作报告。
二、路立明副县长作工作建议报告。
三、财委主任姚刚作1956年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法院院长韩庆恩作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五、选举县长、副县长、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和法院院长。
代表们对以上报告进行了讨论,并就有关问题形成决议案交大会通过。
会议认为:1956年是对农业、手工业、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决定性胜利的一年。在农村彻底摧毁了旧的生产关系,改变了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势发展很快。
最后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县长、副县长、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和法院院长。
县长:李栋;副县长:陈春怀、路立明、姚刚、郑文林;委员14名;法院院长韩庆恩。
第二届第二次人代会
二届二次人代会于1957年8月16日至21日召开,实到代表151名。
代表们听取了政府工作报告、下半年政府工作意见的报告和关于反右派斗争的报告。
会议以反击资产阶级右派为中心,列举大量事实肯定了党的领导的英明、合作化运动的优越性和粮食统购统销的伟大意义。批判了资产阶级右派的种种谬论。
第三届人代会
第三届人代会于1958年5月23日至26日召开,实到代表165名。
大会议程是:
一、李栋县长作政府工作报告;
二、姚刚副县长作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三、县法院院长韩庆恩作关于1957年法院工作情况的报告;四、郑文林副县长作关于1958年夏季工作意见的报告;
五、选举县长、副县长、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及法院院长和出席省人代会代表。
选举结果是,县长:李栋;副县长:姚刚、郑文林;委员16名;法院院长韩庆恩。
第四届第一次人代会
四届一次人代会于1961年1月在盐山县城召开(时庆云县并于盐山县)。
盐山县县长韩进先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自上次人代会以来全县在工农业生产、财贸、交通、文教卫生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下一步中心任务:积极开展整风整社运动,进一步贯彻执行发展国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方针,安排好人民生活,力争1961年大丰收。
第四届二次人代会
四届二次人代会于1962年1月20日至22日在原庆云县城召开,实到代表225人,另有列席代表五人。
主要议程是;
一、李金荣副县长作政府工作报告;
二、张月桥副县长作1961年财政预决算报告;
三、韩庆恩院长作庆云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四、增选县长、副县长、委员。
大会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增选了县长平景儒;副县长:郑文林,李占奎;委员12名。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庆云县第五届人代会于1963年11月2日至4日召开,应出席代表289名,实到249名,列席代表四名。
大会议程是:
一、李金荣副县长作政府工作报告;
二、县委副书记董涌做政治工作报告;
三、法院副院长马保田作法院工作报告;
四、选举县长、副县长、人民委员会委员、法院院长及出席省人代会代表。
代表们对以上报告进行了讨论,并形成了决议。
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选举。结果是:县长,平景儒;副县长,杜华堂、李占奎、李金荣;委员17名;法院院长,高振武;出席省代表,路立明、武心泉、袁风志。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6年2月10日至13日召开,实到代表119人。
大会议程是:
一、董涌作形势报告;
二、李占奎副县长作政府工作报告;
三、财政局长马新文作财政预决算报告;
四、选举县长、副县长、人民委员会委员及法院院长。选举结果是:县长,董涌;副县长,马青山、王明轩、杨清波;委员19名;法院院长,高振武。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的1967年,建立了庆云县革命委员会。建后经过五次充实和调整,先后有李玉琛、王长河、白贯一等任县革命委员会主任,最后一次人选是:
革委主任:董涌。
副主任:高树松、贾国治、王长河、徐金奎、王保堂。
常委八名,委员23名。
与前六届人代会依次排列为第七届人代会。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于1978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到会代表406名。
大会主要议程是:
一、董涌代表县革委作工作报告;
二、高树松代表县革委作1978年至1985年工农业生产发展规划报告;
三、选举县革命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结果是:
庆云县革命委员会主任:董涌;
副主任:高树松、贾国治、王福寿、孙宝岐、苗继贤;
委员41名;
人民法院院长:高振武;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炳智。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于1981年1月7日至10日在县城召开,由全体选民直接选举出县人民代表,出席代表实到181名。
遵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选举了人大常委会委员、县长、副县长。
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15名,选举13人;主任、副主任候选人五人,选举四人。主任候选人:董涌、苗继贤;县长、副县长候选人六人,选举五人。县长候选人:高树松、王福寿;法院院长候选人:高振武、吴守纪;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李风鸣、郑先声。
选举结果是:人大常委会委员13人:主任,董涌;副主任,苗继贤、杜景春、刘名海;委员,刘兴国、刘厚符、刘淑华、毕监岐、任秀梅、李玉清、连国政、杜春恒、赵玉秀。
县长:高树松;
副县长:王福寿、孙宝岐、张林照、张汉东;
法院院长:高振武;
检察院检察长:李风鸣。
同时,召开县第一届政协委员会,一届一次会议选出政协常务委员15名,主席贾国治,副主席秦志清、毛洪福、马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