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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反“五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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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本县对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初期泛滥的“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瞎指挥风”和“干部生活特殊风”等“五风”问题进行过纠正,但很不彻底。不久,在“反右倾”的影响下,“五风”更严重地泛滥起来。
196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对纠正“五风”特别是“一平二调”的错误作了明确指示。12月13日,县委成立了整风整社和人民生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了220名干部,组成整风整社工作队,分赴尚堂、孟店两个“五风”危害较严重的公社,深入贯彻中央政策,对“五风”问题进行了摸底。以尚堂为例,据1961年1月10日统计,由于荒芜土地、种植不当、违误农时、毁种等造成的大幅度减产,再加上牲畜死亡、人力物力的浪费、霉烂粮食、劳力外流等,损失折款达一百六十九万九千余元。之后,县委召开了全县整风整社大会,拿出了《关于县直各部门、公社生产队平调兑现处理意见》,表扬了35名执行政策好的党支书、队长和脱产干部,并对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平调的1,121亩土地,根据情况,指示退回919亩,其余202亩由社、队和用地单位协商付款。对平调的各种物资及搞水利、公路建设无偿占用的劳动力等项,在会上兑现,共退土地千亩,现款32万元。会后,303名干部立即投入了整风整社运动。
全县运动分四步进行:
一、做好宣传,安排人民生活,抓住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立即兑现,以兑现来发动群众。
二、彻底检查、纠正干部的“五风”,解决社员的政治权力问题。
三、建立和健全各种民主制度,民主选举队委会,制定1991年的生产计划和落实“三包一奖”。
四、进一步安排群众生活和冬季生产,做好善后工作,巩固成果。整个运动于1961年4月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