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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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古代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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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初(公元前十一世纪)

周武王太公望于齐。本地名无棣,位于齐之北境,隶齐国。《春秋》:“管仲言日:赐我先君履,北至于无棣”。

秦始皇帝二十六年(前221)

秦灭齐国,置齐郡。地仍称无棣,隶齐郡。

西汉初(前二世纪前期)

置阳信县。地仍名无棣,属阳信县,隶渤海郡

宣帝地节中(前69——66)

山阳人龚遂为渤海太守,劝民卖刀买牛,勤事农桑。

东汉永初四年(110

渤海人刘渊、周文光等起兵攻城,杀县令。

初平二年(191)

黄巾军张角攻渤海,战公孙瓒。

晋初(三世纪六十年代)

置乐陵国。地仍属阳信县,隶乐陵国。

北魏初(五世纪中期)

废乐陵国为郡。地仍属阳信县,隶乐陵郡。

开皇六年(586)

析阳信县之北境,置无棣县(包括现县境)。

大业九年(613)

渤海人格谦,自号燕王,孙雅宣自号齐王,拥众十余万。

十三年(617)

窦建德据渤海之地,自号长乐王,国号夏。

贞观元年(627)

废无棣县,复并入阳信县,地仍属之。

八年(634)

复置无棣县,地仍属之,隶沧州。

贞观中(627——649)

沧州刺史薜大鼎,浚境内之无棣沟,以通渔盐之利。

元和八年(813)

水潦,浸无棣等四县。

太和二年(829)

以无棣县改隶棣州,寻复隶沧州。

广明元年(880)

邑人洪霸郎起兵于齐棣间,平卢节度使安师儒遣将王敬五平之。

后周显德元年(954)

于境内置保顺军。

河决东北,浸润齐棣间。

宋建隆二年(961)

邑人赵遇起兵称帝,太祖遣南阳节度使崔彦进会保顺军破之。

乾兴六年(1022)

海潮溢,坏田稼庐舍,溺死者甚众。

治平元年(1064)

迁县治于保顺军。

嘉定四年(1211)

红袄军经乐陵、盐山、逼进无棣。横海军节度使王福连击败之。

元至元中(1271——1294)

废无棣县,并入乐陵县,隶棣州。寻复置沧州无棣,隶燕南河间路。旋又划无棣之半为西无棣,属沧州(约当现在的县境)。

在境内开炉冶铁,以应海运之需(严家务附近鬲津河畔,旧有铁渣累累,古名冶剑营,即其遗址)。

齐珪重筑县城(在鬲津河南岸,遗址即今于店村北之无棣故城)。

至大三年(1310)

蝗、大饥,人相食

至治二年(1322)

大雨五十余日。

明洪武初(十四世纪六十年代末)

废无棣县。

六年(1373)

六月,析乐安州北地置庆云县,隶河间府沧州。设知县、县丞、主簿(县丞、主簿后省去)、典史、教谕训导各一员。

知县杨思义始建县城于鬲津河北岸(即原庆云县城)。

建学宫,定学制。额定廪膳生员20名,增广生员20名,岁科考各取文童15名为附学生。又岁科考各取武童15名为武生。

永乐中(1403——1424)

迁入大量移民,垦殖生息,以至于今。

宣德中(1426——1435)

宣宗征高煦,军次于县境,板筑为营,后即名村为板打营(即今板营公社所在地)。

成化四年(1468)

知县张彪筑城浚池,翰林院编修周洪谟为文勒石记之。

十五年(1479)

知县宋汉,改“定役以户”为“按丁征役”,贫富力役之征,始得少均。

十六年(1480)

知县宋汉大修学宫,大学士刘健为文勒石记之。

十七年(1481)

春饥,夏不雨,麦尽枯,秋霖潦,伤稼。

正德六年(1511)

流民杨虎起兵攻城,典史商玫战死。山东按察司签事许逵守武定,率兵至板打营接战,杨军败,东走海岸。

嘉靖三十三年(1554)

十二月,知县杜爵奉例均田,清丈土地,得五千三百六十三顷九十九亩四分五厘二毫,区别三等,按亩定赋。

四十年至四十二年(1561——1563)

连岁大旱人相食

隆庆元年(1567)

元月六日夜,大风雷震,十五日,雷再震。

万历二年(1574)

直隶巡抚都御史宋勋,奏除庆云县余地银五百三十两六钱四分,民得少苏。

六年(1578)

知县柯一泉据邑人杨羽墀手稿,初修《庆云县志》。

三十九年(1611)

王之寀知县事(后历官至刑部侍部,为明末名臣,县曾立祠祀之),兴修水利,导水入河,乃除 雨之灾,又捐资买牛分给无力者。

万历中(1573——1620)

左都御史太子太保邹元标,犯颜敢谏,群邪侧目,被谪居邑之天宫寺,与寺僧寿平为方外交,去时曾在寺题壁留念。

祟祯十年(1637)

世乱,群起攻城,县城破,知县陈箴死之。

十三年(1640)

战乱,大旱,连岁大饥,人相食

十四年(1641)

五月,雨雹伤麦,人多疫死。

十七年(1644)

李自成所派知县冯任至县。

清初(十七世纪四十年代)

知县、典史、教谕训导各一,武职设把总一(属于天津镇)。另有医科训科、阴阳学训术、僧会司僧会、道会司道会各一(后俱废)。

顺治五年(1648)

乱兵破城,知县张必科死之。

七年(1650)

秋,河决,陆地行舟。

十年(1653)

秋,河决,县大水

十二年(1655)

乱兵逼城,典史任鼎力战死之。

十五年(1658)

额定:全县行差编丁五千九百六十五名,计丁征银三钱五分四厘,凡征银二千一百一十六两二分四厘。全县丁匠银一千九百四十二两六分三厘。全县地五千五百三十九顷八十一亩六分三厘,岁征银九千二百九十三两五钱六分。岁闰加征丁银一百六十两八钱七分六厘,加征丁匠银七十三两八钱二厘,加征地银三百四十三两三分一厘。

康熙六年(1667)

六月十七日戍时,地大震,水。

十二年(1673)

知县李居一、邑绅崔允贞续修《庆云县志》。

三月十二日夜,异风,树叶尽枯。

十五年(1676)

知县李兴祖建社学,以便寒士。

十八年(1679)

地大震。

十九年(1680)

知县李兴祖崔允贞所纂本,再修《庆云县志》。

二十二年(1683)

地震

三十年(1691)

三月十六日,地震

四十二年(1703)

 雨三旬不止,河水溢。

五十二年(1713)

诏:嗣后编审增益人丁,止将实数奏闻,其征收办粮,据五十年丁册,定为常额,续生人丁,永不加赋。

六十年(1721)

忽大热,枣树焚者数株,寻大风。

十一年(1722)

五月五日,大风雨雹,拔树发屋。

雍正八年(1730)

八月,地大震。

九年(1731)

县改隶天津府。

诏:将丁匠银两,以雍正二年为准,摊入地粮征收。无地之民,得免力役之征。

乾隆十年(1745)

有司兴修水利,疏浚邑之马颊河及其上游。

十一年(1746)

诏:以庆云土瘠民贫,连年荒歉,蠲免额征地丁银十分之三,永著为例。

十二年(1747)

开井泉(一千二百五十),给牛力(五百四十六),种树木(三万),共发帑一万三千九百两。

以上三年中诸事,直隶总督方观承为文立碑(纪恩碑)颂之。

十八年(1753)

知县胡建伟奉文建义仓六区(十五里为一区),刘贵家庄、尚家堂、板打营、解家庄、黑牛王店、严家务各一(后俱久废)。

十一年(1756)

知县甘怡重修城边鬲津河上东关大桥,方观承题名“岁甘”,立碑于桥之北头。

三十六年(1771)

二月,大风,夜有火光。七月十五日地震

三十七年(1772)

八月十七日,大雨,夜有异风,拔木无算。

三十九年(1774)

知县白贻远整建义学。

十一年(1776)

蝗,八月大雨雹。

六十年(1795)

知县张元英改建义学,立古棣书院

嘉庆十三年(1808)

邑人王永盛等重修枣园桥、月阳桥、任家桥、纪王桥。

冬,额定实在民户一万二千九百六十八,丁口六万五千一百四十一

十四年(1809)

知县潘国诏、邑绅崔旭重修《庆云县志》。

十五年(1810)

五月八日,大风雹,拔木无算。

十六年(1811)。

三月,大风,昼晦秉烛,彗星见。

二十四年(1819)

大雪,平地深数尺,户不能出,人多冻死者。

道光元年(1821)

七月,大疫,人死无算。

九年(1829)

十月二十三日夜,地震,室中金石之器皆鸣。

十年(1830)

四月二十七日,地震

十二年(1832)

海溢,潮水至严家务。

知县余嘉樗增修社仓。

大旱,七月十一日乃雨,民始种田,户多逃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