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钱粮漕米和苛捐杂税。民国三年《庆云县志》记载,清政府每年向庆云勒索的地丁钱粮折现银八千五百九十余两,仓米一万零八百余石,另有脚价、芦草、盘费、润耗等项折现银三千三百余两。还有盐税、当税、牛驴畜税、房地税等。又有修衙、修城、修文庙、办团练等税,名目繁多,无奇不有。甚至有集的村镇也要捐税,如东辛店集,即年征白银三十余两。
二、地主剥削。庆云城里的崔家,是世代相传的豪门巨绅,占地一百多顷,横跨河北、山东两省,庆云、乐陵、盐山三县,庄子七、八个,佃户三百余家。
崔口张庄张姓地主,祖辈相传,占有好地二百多亩。他不管水旱灾害,向贫苦农民强收高额地租,有的对半,有的甚至在百分之六十以上。
三、水旱频仍,连年灾荒。道光二十年(1840)六月,“大雨经旬,庐舍多倒,陆可行舟。”道光二十六年(1846),“大水,民不聊生。”咸丰十一年(1861),“夏旱,黄瘟流行,人多死者。”同治元年(1862),“大疫,人死无算。”光绪二年(1876),大饥,民掘野菜,食树叶,牲畜宰杀尽。三年,大饥,人多逃亡,有饿死者。四年,春饥,邻邑多鬻妇女者。
四、外货倾销,教士横行,鱼肉良民。庆云人民“俗多织作”,由于外货倾销,农村家庭副业和手工业受到了严重的摧残。外国传教士深入县内,网罗无赖之徒入教,人民群众深受其害。
第一节 鸦片战争后庆云人民的苦难
一、钱粮漕米和苛捐杂税。民国三年《庆云县志》记载,清政府每年向庆云勒索的地丁钱粮折现银八千五百九十余两,仓米一万零八百余石,另有脚价、芦草、盘费、润耗等项折现银三千三百余两。还有盐税、当税、牛驴畜税、房地税等。又有修衙、修城、修文庙、办团练等税,名目繁多,无奇不有。甚至有集的村镇也要捐税,如东辛店集,即年征白银三十余两。
二、地主剥削。庆云城里的崔家,是世代相传的豪门巨绅,占地一百多顷,横跨河北、山东两省,庆云、乐陵、盐山三县,庄子七、八个,佃户三百余家。
崔口张庄张姓地主,祖辈相传,占有好地二百多亩。他不管水旱灾害,向贫苦农民强收高额地租,有的对半,有的甚至在百分之六十以上。
三、水旱频仍,连年灾荒。道光二十年(1840)六月,“大雨经旬,庐舍多倒,陆可行舟。”道光二十六年(1846),“大水,民不聊生。”咸丰十一年(1861),“夏旱,黄瘟流行,人多死者。”同治元年(1862),“大疫,人死无算。”光绪二年(1876),大饥,民掘野菜,食树叶,牲畜宰杀尽。三年,大饥,人多逃亡,有饿死者。四年,春饥,邻邑多鬻妇女者。
四、外货倾销,教士横行,鱼肉良民。庆云人民“俗多织作”,由于外货倾销,农村家庭副业和手工业受到了严重的摧残。外国传教士深入县内,网罗无赖之徒入教,人民群众深受其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