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苗圃
据1931年(民国20年)《宁津县志》记载:建设局附组一苗圃,设圃长一名,技术员一名,事务员一名,工人一名,圃长由建设局长兼任。1930年(民国19年),由牲畜商交纳苗圃费,年额一百元。
建国后至1957年,宁津县无国营和区乡村经营的苗圃,从事育苗的农户也非常少。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长官、大柳、道口等公社曾建苗圃,后因公社体制改变,大社化小社,加之自然灾害的影响,均停办。六十年代初,还建有几个面积较小的村办苗圃,如1962年,道口公社杨老头村有苗圃地20亩,当年出售10多亩地树苗7万株,收入2800元。自1964年始,县园艺场兼育部分苗木。
1976年,全县有24个公社建起苗圃,总面积5156.5亩,年产树苗1500多万株。后因育苗过多,栽植量小,苗木滞销,苗圃亏损,致使多数苗圃停办或转产。1982年,仍保留的社办苗圃7个。
1984年1月,将位于城南3公里处的原属文化局的艺校交林业局转建为县国营苗圃。此圃有耕地120亩,干部职工21人。建圃后先实行保工资责任承包,后实行场长一人承包。所育树种主要为杨树、泡桐树、刺槐,也有经济树种、观赏树种和花卉。当年育苗40亩,8万余株,收入1500元。1985年初,县苗圃撤销,其土地、房屋及人员全部划归教育局改建为农业技术中学。1987年6月16日,将农技中学土地、房屋重新划归林业局重建苗圃,共投资12万元,育接毛白杨5万余株。
1987年,全县有国营苗圃1处,乡镇苗圃多已转产,农民小片育苗者较多,境内苗木远不能满足全县植树的需要。
二、园艺场
1960年,天津纺织工业局投资32万元在宁津建立国营刘刚桑蚕场,占地1300亩。1964年,开始种植果树,并兼育杨、槐、桐、果等苗木。1965年,桑蚕场改名为园林场,归农林局领导。1970年,果树开始产果,园林场又改称园艺场。1976年农林分家,园艺场划归林牧局,是年,全场共有人员68人。果树总面积630亩,产果品4万余公斤,出圃杨树苗20万株,嫁接苹果苗1万株,粮油总产2.63万公斤。1979年,果品总产26万公斤,其中梨22.5万公斤,苹果2.75万公斤,葡萄0.25万公斤,桃0.5万公斤;出圃苹果苗2.5万株,杨树苗6万株;出木材30方;营造防护林4万株,移栽棉槐86亩,新栽苹果树1640株,粮油总产4.88万公斤,副业收入4万元,养猪190头。1981年4月,园艺场移交农业局。
第三节 苗圃林场
一、苗圃
据1931年(民国20年)《宁津县志》记载:建设局附组一苗圃,设圃长一名,技术员一名,事务员一名,工人一名,圃长由建设局长兼任。1930年(民国19年),由牲畜商交纳苗圃费,年额一百元。
建国后至1957年,宁津县无国营和区乡村经营的苗圃,从事育苗的农户也非常少。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长官、大柳、道口等公社曾建苗圃,后因公社体制改变,大社化小社,加之自然灾害的影响,均停办。六十年代初,还建有几个面积较小的村办苗圃,如1962年,道口公社杨老头村有苗圃地20亩,当年出售10多亩地树苗7万株,收入2800元。自1964年始,县园艺场兼育部分苗木。
1976年,全县有24个公社建起苗圃,总面积5156.5亩,年产树苗1500多万株。后因育苗过多,栽植量小,苗木滞销,苗圃亏损,致使多数苗圃停办或转产。1982年,仍保留的社办苗圃7个。
1984年1月,将位于城南3公里处的原属文化局的艺校交林业局转建为县国营苗圃。此圃有耕地120亩,干部职工21人。建圃后先实行保工资责任承包,后实行场长一人承包。所育树种主要为杨树、泡桐树、刺槐,也有经济树种、观赏树种和花卉。当年育苗40亩,8万余株,收入1500元。1985年初,县苗圃撤销,其土地、房屋及人员全部划归教育局改建为农业技术中学。1987年6月16日,将农技中学土地、房屋重新划归林业局重建苗圃,共投资12万元,育接毛白杨5万余株。
1987年,全县有国营苗圃1处,乡镇苗圃多已转产,农民小片育苗者较多,境内苗木远不能满足全县植树的需要。
二、园艺场
1960年,天津纺织工业局投资32万元在宁津建立国营刘刚桑蚕场,占地1300亩。1964年,开始种植果树,并兼育杨、槐、桐、果等苗木。1965年,桑蚕场改名为园林场,归农林局领导。1970年,果树开始产果,园林场又改称园艺场。1976年农林分家,园艺场划归林牧局,是年,全场共有人员68人。果树总面积630亩,产果品4万余公斤,出圃杨树苗20万株,嫁接苹果苗1万株,粮油总产2.63万公斤。1979年,果品总产26万公斤,其中梨22.5万公斤,苹果2.75万公斤,葡萄0.25万公斤,桃0.5万公斤;出圃苹果苗2.5万株,杨树苗6万株;出木材30方;营造防护林4万株,移栽棉槐86亩,新栽苹果树1640株,粮油总产4.88万公斤,副业收入4万元,养猪190头。1981年4月,园艺场移交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