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炳兰
苑炳兰(1922—1969) 中共党员,完小毕业,田家乡西大苑村人。1941年参军, 1949年任渤海军区旅部参谋。1951年回小乡工作二年,1954年任本村农业社会计, 1955—1956年任前进农业社秘书,1957—1958年任本村党支部书记,1958—1959年任长官公社铁厂党支部书记,1960—1969年任本村党支部书记。
他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一手抓思想政治工作,一手抓生产,社员都说他把老八路的光荣传统带回了村。在他的领导下,社员干劲足,生产上得快,粮棉双丰收。1957年本村600亩棉田,平均单产皮棉43.5公斤;469亩粮食,平均亩产267.5公斤。沧州专区1957年农业生产粮棉增产光荣榜上列名表扬。1958年,他村385亩小麦,平均单产253.5公斤,他出席了天津专区1958年夏收丰产单位模范代表会,得了奖状,《渤海日报》列名表彰。这年他又在600亩棉田背上栽种了地瓜,共收瓜干5万多公斤,交售给国家4万公斤。粮食作物种植500亩,加上小麦、瓜干产量,平均亩产过千斤。
1960年天大旱,他又回村担任党支部书记。1961年又遇特大涝灾,在严重的旱涝灾害面前,他带领社员开展生产自救,逐家逐人安排好社员生活,他村不但未向国家要救济,还拿出1.5万多公斤粮食支援了兄弟社队。1962年他村的生产就恢复到灾前的水平。
1964年他出席了河北省农业劳动模范代表会,得到了奖状、奖章、纪念册等奖励。1969年病逝。
王玉升
王玉升(1894—1981) 柴胡店镇王庄人,出生于农家,家境贫寒,13岁给地主家扛活榨油。194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6年担任8个村的翻身大队长、农会主任、指导员。1949年先后任闫集和谢庄供销社经理、主任。1952年冬,回村办社,任初级农业社社长、高级社社长。1956年,任东方红联村社主任、乡党委副书记。1957年分社后任村支部书记、县人民代表、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多次被选为县、地、天津市农业生产劳动模范,1964年出席了河北省农业劳动模范代表会。
王玉升是宁津县农业合作化的带头人。他创办的王庄农业社是宁津县建社较早的旗帜社之一。1952年冬,他丢掉谢庄供销社主任、国家干部的职位,回村办社。1953年,他正式建立了57户、70人的初级农业社,为改变村的自然条件,他带领社员先后打井40多眼,带领社员外出几里地拔草沤肥,修大圈养猪积肥,生产效益明显提高。当年亩产值30.48元,社员分配4056元,人均58元,比入社前增收37%。1954年入社234人,亩产值35.69元,共分23884元,人均102元,两年卖给国家棉花2.86万公斤,花生2.98万公斤,粮食9800公斤,提留公积金、公益金2816.33元,充分显示了互助合作的优越性。1956年,全村100多户、400多人、1220亩地全部入了高级社,生产效益逐步提高。
他艰难创业,含辛茹苦,一年到头,参加生产,领导生产。入社开初,干旱严重,急需打井。他59岁的人第一个带头下井,遇到危险,叫别人全部上去,自己留在井下排险。1961年灾重,草缺料少,牲畜瘦弱,干部动员几次,社员没人愿当饲养员,他担起了这付担子,兼任了饲养员。大年三十说定的,正月初一就搬着铺盖住进饲养棚。三间通屋,刮风透气,别人冻跑了,他在那里睡,起早恋晚,精心喂养,把十几头牲畜喂得膘肥体壮, 4个月积肥90多车。1962年,他已年近古稀,除开会、生病,实参加300个劳动日,70多岁时还和社员一起推车送粪,送完过称,工分是第一流的,在他带动下,这个村的干部和社员一样参加劳动,没有一个指手划脚的。
他克勤克俭,帐目公开,以身作则,坚持按制度办事。对非生产性开支,向来卡得很严。办公室破烂,有的干部主张整修,他坚决反对,办公坚持从简,十冬腊月,从不主张生炉子。他村分为东、西两个大队时,没有办公室就在村里三间粉房办公。1963年分配结束,剩下十几斤烟叶,他坚持按工分分下去,先群众后自己,轮到他时已分完了,他却说:没有就算了。多年来,在他的带动下,社干部从没吃过伙饭,有次打井剩下饺子两碗,他按一毛钱一碗卖给了社员,作了收入。他外出开会无论时间多长,路途多远,从没予支过队上的一斤粮一分钱,除按规定报销外,花超自己拿。到社、县开会常是步行,自己捎粮票带干粮,牙口不好、窝头硬用白开水泡着吃,舍不得多花一分钱。他当干部多年,干部社员都说他: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从来是“盆不沾面,面不沾盆”。
他不唯上,不浮夸,坦率赤诚,实事求是。1958年刮“五风”时,他如实汇报产量,并对虚报浮夸的现象公开提出批评。因此,被免职到敬老院工作。1959年反“五风”后又请他回村当支部书记。他带领社员抗天灾,战病祸,生产又很快恢复起来,他办的社不吃救济,粮食瓜干储存三库房,并支援了兄弟社队。
他爱憎分明,刚直不阿。办社以来,请他吃喝,送他东西,他是坚决回绝,他对社员亲如手足,处处关心。有一次他到公社开会,专门到供销社要了几张买代乳粉的条,回到家饭不吃,水不喝,先把条送到几个乳水不多带小孩的妇女手中。三年经济困难时期,他抓生活,搞生产,一连几个昼夜不合眼,逐家逐人排难解危,抗灾度荒。社员都说他是群众的贴心人,党的好干部。
“文化大革命”中,他遭受迫害,再次被免职进了敬老院,但他矢志不悔,声言:“我走的路子正。”表现了共产党员的高贵品德。1981年病故,终年87岁,殡葬之日,全村老幼,痛哭失声,四乡亲友,悲悼缅怀。
李玉珂
李玉珂(1911—1982) 中共党员,农民,文化程度初小,大柳镇七间厅村人。1945年任七间厅村村长,1953年任初级社社长, 1956年任联村高级社主任,1958—1966年任村党支部书记,1970—1982年任村党支部委员。
李玉珂1953年组织起初级社,是本县办社较早的村之一。他带领13户贫苦农民精耕细作,勤劳生产,同一些持观望态度的农民竞争。到1955年,全村98户,有97户农民加入了初级社。
他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认真钻研植棉技术,棉花单产跃居全县上游。1963年该村种棉430亩,占总耕地的37%,向国家交售皮棉1.3万多公斤,超额89.4%完成国家分配的任务。植棉面积大,造成年年吃国家统销粮。他为改变这种状况,又在粮田里创高产,粮食生产自足有余。1963年交售给国家5625公斤粮食。同时,还大搞了工副业生产,建起了油房、轧房、运输、窑厂等多种工副业,年收入1.5万多元,成了全县粮棉和工副业生产的先进单位,受到党和政府的表彰。
1964年3月22日,他出席了河北省劳动模范代表会议,会上得到了奖状、奖章、科技书刊等奖励。1982年病故。
孟吉春
孟吉春(1915—1983) 女,农民,后王乡码头孙村人。曾任村养蚕生产组组长、生产队妇女队长。
码头孙村土地为沙窝子地,遍地养植了桑墩,养蚕是这个村的优势。孟吉春充分利用这一优势,于1951年开始养蚕生产。1953年带动全村20%的妇女养蚕,以后带动起80%的妇女养蚕,码头孙村成了全县闻名的养蚕村。她养蚕早,并做到勤勤恳恳,精心喂养,讲究卫生。凡经她手养的蚕成活率高,蚕茧洁白质量好。1955年她当了养蚕生产组组长,为农业社养蚕。每年养两季,每季养六七张帘子的蚕,全年产茧800多公斤,纯收入2000多元,为农业社做出了贡献。1956年出席了河北省第二批农业生产模范会议,受到了表彰奖励,奖有奖状、奖章、镜子、蚕丝布等奖品。
1958年她任码头孙生产队妇女队长,带领妇女积极投入生产劳动,做了许多工作。1975年因年老多病,迁移到后王乡后王村其女儿家中居住,1983年病故。
李谦善
李谦善(1907—1985) 中共党员,农民,初小文化程度,田家乡李明杨村人。自幼务农,给地主当雇工多年,194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本村村长,1953年任本村农业社技术委员,1957年后相继任红星农业社农业股长、生产队长、副大队长、地区科普协会委员等职。
1952年,他开始研制小麦播种大角耧,几经改进试验,于1954年获得成功。1954年用大角耧播种小麦丰产田3亩,行距6寸,播幅5.5寸,幅宽、均匀,疏播密植,改变了过去幅窄一条线、植株挤成蛋的弊病,平均亩产471.5公斤,小麦增产效益显著提高。1955年播种丰产麦5亩,亩产357.5公斤。1956年播种丰产麦6亩,亩产404.8公斤。1957年播种丰产麦57.8亩,亩产252公斤;全社共种麦218亩,亩产145.5公斤,比当地其他单位增产60%。《沧州报》以《李明杨社的冬小麦连年获得高额丰产的经验》为题登报推广其经验。河北省农业丰产展览会也宣传推广了此经验,并将大角耧在会上展出,由专人讲解推广使用方法。1958年他社播种小麦270亩,亩产315公斤;其中5亩丰产麦亩产529公斤。田家乡播麦8245亩,亩产200公斤。宁津县播麦26.4万亩,亩产150.5公斤。社、乡、县都上了天津专区1958年夏收丰产单位光荣榜,《渤海日报》列名表扬。天津市委书记万晓塘和副市长赵克到李明杨社视察了小麦生产,河北省摄制了《李明杨社小麦丰产》纪录片,推广了这一先进经验。
1964年李谦善出席了河北省农业劳动模范代表大会,得到了奖旗、奖状、奖章、纪念册和煤气机等奖励。1965年宁津赴平原“四清”工作队在平原县推广了他的大角耧播麦经验。平原卢坊公社6个村播麦400亩,王大卦公社7个村播麦300亩,王村店公社杨沙大队播麦400亩,均比其他社队增产30—40%。1985年病逝。
许德堂
许德堂(1899—1986) 中共党员,农民,文化程度初小,宁津县张宅乡许庄人。他1945年任本村村长,1950—1953年兼任互助组组长,1954年任初级社社长,1956年任高级社副社长,1957年任本村党支部书记, 1958年任保店公社小麦丰产方副营长,1959年回张宅乡帮助搞丰产田,以后回村务农。
许德堂土地改革后,怀着翻身后的喜悦心情,在分得的土地上创高产,带头使用化肥、优良品种,勇于运用先进技术搞试验,他种的“金皇后”玉米,经过三年实践,亩产400公斤,斯字棉亩产籽棉150公斤,华农四号谷子亩产500公斤,成了科学种田、勤劳致富的典型,在全县有较大影响。他不满足自己劳动致富,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于1950年成立了6户的互助组。他所在的互助组,粮棉产量逐年上升,玉米亩产240公斤,高梁180公斤,还搞起了粉坊,发展养猪,经济效益高,吸引着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县多次在这里召开现场会。
1951年2月15日他出席了山东省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得到奖状、奖章和单衣1套、水车1架及钢笔、球鞋、农具等奖励。1954年他又带头成立了初级社,1956年办起了高级社,在合作化运动中起了模范带头作用。
劳动模范
苑炳兰
苑炳兰(1922—1969) 中共党员,完小毕业,田家乡西大苑村人。1941年参军, 1949年任渤海军区旅部参谋。1951年回小乡工作二年,1954年任本村农业社会计, 1955—1956年任前进农业社秘书,1957—1958年任本村党支部书记,1958—1959年任长官公社铁厂党支部书记,1960—1969年任本村党支部书记。
他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一手抓思想政治工作,一手抓生产,社员都说他把老八路的光荣传统带回了村。在他的领导下,社员干劲足,生产上得快,粮棉双丰收。1957年本村600亩棉田,平均单产皮棉43.5公斤;469亩粮食,平均亩产267.5公斤。沧州专区1957年农业生产粮棉增产光荣榜上列名表扬。1958年,他村385亩小麦,平均单产253.5公斤,他出席了天津专区1958年夏收丰产单位模范代表会,得了奖状,《渤海日报》列名表彰。这年他又在600亩棉田背上栽种了地瓜,共收瓜干5万多公斤,交售给国家4万公斤。粮食作物种植500亩,加上小麦、瓜干产量,平均亩产过千斤。
1960年天大旱,他又回村担任党支部书记。1961年又遇特大涝灾,在严重的旱涝灾害面前,他带领社员开展生产自救,逐家逐人安排好社员生活,他村不但未向国家要救济,还拿出1.5万多公斤粮食支援了兄弟社队。1962年他村的生产就恢复到灾前的水平。
1964年他出席了河北省农业劳动模范代表会,得到了奖状、奖章、纪念册等奖励。1969年病逝。
王玉升
王玉升(1894—1981) 柴胡店镇王庄人,出生于农家,家境贫寒,13岁给地主家扛活榨油。194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6年担任8个村的翻身大队长、农会主任、指导员。1949年先后任闫集和谢庄供销社经理、主任。1952年冬,回村办社,任初级农业社社长、高级社社长。1956年,任东方红联村社主任、乡党委副书记。1957年分社后任村支部书记、县人民代表、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多次被选为县、地、天津市农业生产劳动模范,1964年出席了河北省农业劳动模范代表会。
王玉升是宁津县农业合作化的带头人。他创办的王庄农业社是宁津县建社较早的旗帜社之一。1952年冬,他丢掉谢庄供销社主任、国家干部的职位,回村办社。1953年,他正式建立了57户、70人的初级农业社,为改变村的自然条件,他带领社员先后打井40多眼,带领社员外出几里地拔草沤肥,修大圈养猪积肥,生产效益明显提高。当年亩产值30.48元,社员分配4056元,人均58元,比入社前增收37%。1954年入社234人,亩产值35.69元,共分23884元,人均102元,两年卖给国家棉花2.86万公斤,花生2.98万公斤,粮食9800公斤,提留公积金、公益金2816.33元,充分显示了互助合作的优越性。1956年,全村100多户、400多人、1220亩地全部入了高级社,生产效益逐步提高。
他艰难创业,含辛茹苦,一年到头,参加生产,领导生产。入社开初,干旱严重,急需打井。他59岁的人第一个带头下井,遇到危险,叫别人全部上去,自己留在井下排险。1961年灾重,草缺料少,牲畜瘦弱,干部动员几次,社员没人愿当饲养员,他担起了这付担子,兼任了饲养员。大年三十说定的,正月初一就搬着铺盖住进饲养棚。三间通屋,刮风透气,别人冻跑了,他在那里睡,起早恋晚,精心喂养,把十几头牲畜喂得膘肥体壮, 4个月积肥90多车。1962年,他已年近古稀,除开会、生病,实参加300个劳动日,70多岁时还和社员一起推车送粪,送完过称,工分是第一流的,在他带动下,这个村的干部和社员一样参加劳动,没有一个指手划脚的。
他克勤克俭,帐目公开,以身作则,坚持按制度办事。对非生产性开支,向来卡得很严。办公室破烂,有的干部主张整修,他坚决反对,办公坚持从简,十冬腊月,从不主张生炉子。他村分为东、西两个大队时,没有办公室就在村里三间粉房办公。1963年分配结束,剩下十几斤烟叶,他坚持按工分分下去,先群众后自己,轮到他时已分完了,他却说:没有就算了。多年来,在他的带动下,社干部从没吃过伙饭,有次打井剩下饺子两碗,他按一毛钱一碗卖给了社员,作了收入。他外出开会无论时间多长,路途多远,从没予支过队上的一斤粮一分钱,除按规定报销外,花超自己拿。到社、县开会常是步行,自己捎粮票带干粮,牙口不好、窝头硬用白开水泡着吃,舍不得多花一分钱。他当干部多年,干部社员都说他: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从来是“盆不沾面,面不沾盆”。
他不唯上,不浮夸,坦率赤诚,实事求是。1958年刮“五风”时,他如实汇报产量,并对虚报浮夸的现象公开提出批评。因此,被免职到敬老院工作。1959年反“五风”后又请他回村当支部书记。他带领社员抗天灾,战病祸,生产又很快恢复起来,他办的社不吃救济,粮食瓜干储存三库房,并支援了兄弟社队。
他爱憎分明,刚直不阿。办社以来,请他吃喝,送他东西,他是坚决回绝,他对社员亲如手足,处处关心。有一次他到公社开会,专门到供销社要了几张买代乳粉的条,回到家饭不吃,水不喝,先把条送到几个乳水不多带小孩的妇女手中。三年经济困难时期,他抓生活,搞生产,一连几个昼夜不合眼,逐家逐人排难解危,抗灾度荒。社员都说他是群众的贴心人,党的好干部。
“文化大革命”中,他遭受迫害,再次被免职进了敬老院,但他矢志不悔,声言:“我走的路子正。”表现了共产党员的高贵品德。1981年病故,终年87岁,殡葬之日,全村老幼,痛哭失声,四乡亲友,悲悼缅怀。
李玉珂
李玉珂(1911—1982) 中共党员,农民,文化程度初小,大柳镇七间厅村人。1945年任七间厅村村长,1953年任初级社社长, 1956年任联村高级社主任,1958—1966年任村党支部书记,1970—1982年任村党支部委员。
李玉珂1953年组织起初级社,是本县办社较早的村之一。他带领13户贫苦农民精耕细作,勤劳生产,同一些持观望态度的农民竞争。到1955年,全村98户,有97户农民加入了初级社。
他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认真钻研植棉技术,棉花单产跃居全县上游。1963年该村种棉430亩,占总耕地的37%,向国家交售皮棉1.3万多公斤,超额89.4%完成国家分配的任务。植棉面积大,造成年年吃国家统销粮。他为改变这种状况,又在粮田里创高产,粮食生产自足有余。1963年交售给国家5625公斤粮食。同时,还大搞了工副业生产,建起了油房、轧房、运输、窑厂等多种工副业,年收入1.5万多元,成了全县粮棉和工副业生产的先进单位,受到党和政府的表彰。
1964年3月22日,他出席了河北省劳动模范代表会议,会上得到了奖状、奖章、科技书刊等奖励。1982年病故。
孟吉春
孟吉春(1915—1983) 女,农民,后王乡码头孙村人。曾任村养蚕生产组组长、生产队妇女队长。
码头孙村土地为沙窝子地,遍地养植了桑墩,养蚕是这个村的优势。孟吉春充分利用这一优势,于1951年开始养蚕生产。1953年带动全村20%的妇女养蚕,以后带动起80%的妇女养蚕,码头孙村成了全县闻名的养蚕村。她养蚕早,并做到勤勤恳恳,精心喂养,讲究卫生。凡经她手养的蚕成活率高,蚕茧洁白质量好。1955年她当了养蚕生产组组长,为农业社养蚕。每年养两季,每季养六七张帘子的蚕,全年产茧800多公斤,纯收入2000多元,为农业社做出了贡献。1956年出席了河北省第二批农业生产模范会议,受到了表彰奖励,奖有奖状、奖章、镜子、蚕丝布等奖品。
1958年她任码头孙生产队妇女队长,带领妇女积极投入生产劳动,做了许多工作。1975年因年老多病,迁移到后王乡后王村其女儿家中居住,1983年病故。
李谦善
李谦善(1907—1985) 中共党员,农民,初小文化程度,田家乡李明杨村人。自幼务农,给地主当雇工多年,194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本村村长,1953年任本村农业社技术委员,1957年后相继任红星农业社农业股长、生产队长、副大队长、地区科普协会委员等职。
1952年,他开始研制小麦播种大角耧,几经改进试验,于1954年获得成功。1954年用大角耧播种小麦丰产田3亩,行距6寸,播幅5.5寸,幅宽、均匀,疏播密植,改变了过去幅窄一条线、植株挤成蛋的弊病,平均亩产471.5公斤,小麦增产效益显著提高。1955年播种丰产麦5亩,亩产357.5公斤。1956年播种丰产麦6亩,亩产404.8公斤。1957年播种丰产麦57.8亩,亩产252公斤;全社共种麦218亩,亩产145.5公斤,比当地其他单位增产60%。《沧州报》以《李明杨社的冬小麦连年获得高额丰产的经验》为题登报推广其经验。河北省农业丰产展览会也宣传推广了此经验,并将大角耧在会上展出,由专人讲解推广使用方法。1958年他社播种小麦270亩,亩产315公斤;其中5亩丰产麦亩产529公斤。田家乡播麦8245亩,亩产200公斤。宁津县播麦26.4万亩,亩产150.5公斤。社、乡、县都上了天津专区1958年夏收丰产单位光荣榜,《渤海日报》列名表扬。天津市委书记万晓塘和副市长赵克到李明杨社视察了小麦生产,河北省摄制了《李明杨社小麦丰产》纪录片,推广了这一先进经验。
1964年李谦善出席了河北省农业劳动模范代表大会,得到了奖旗、奖状、奖章、纪念册和煤气机等奖励。1965年宁津赴平原“四清”工作队在平原县推广了他的大角耧播麦经验。平原卢坊公社6个村播麦400亩,王大卦公社7个村播麦300亩,王村店公社杨沙大队播麦400亩,均比其他社队增产30—40%。1985年病逝。
许德堂
许德堂(1899—1986) 中共党员,农民,文化程度初小,宁津县张宅乡许庄人。他1945年任本村村长,1950—1953年兼任互助组组长,1954年任初级社社长,1956年任高级社副社长,1957年任本村党支部书记, 1958年任保店公社小麦丰产方副营长,1959年回张宅乡帮助搞丰产田,以后回村务农。
许德堂土地改革后,怀着翻身后的喜悦心情,在分得的土地上创高产,带头使用化肥、优良品种,勇于运用先进技术搞试验,他种的“金皇后”玉米,经过三年实践,亩产400公斤,斯字棉亩产籽棉150公斤,华农四号谷子亩产500公斤,成了科学种田、勤劳致富的典型,在全县有较大影响。他不满足自己劳动致富,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于1950年成立了6户的互助组。他所在的互助组,粮棉产量逐年上升,玉米亩产240公斤,高梁180公斤,还搞起了粉坊,发展养猪,经济效益高,吸引着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县多次在这里召开现场会。
1951年2月15日他出席了山东省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得到奖状、奖章和单衣1套、水车1架及钢笔、球鞋、农具等奖励。1954年他又带头成立了初级社,1956年办起了高级社,在合作化运动中起了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