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三节 教师待遇

档案浏览器

民国初年至抗日战争爆发前,宁津县小学教师薪水由社会自然形成三个等级:甲级每人每月八元(银元),乙级每人每月七元,丙级每人每月六元。因不是统一规定,且实行聘任制,具体执行也有所增减。
抗战时期,抗日高小教师实行供给制。1943年,宁津县小学教师待遇执行冀鲁豫行署规定:初小教师每月小米40公斤。农村小学仍有一部分由学生交纳学费作为教师薪金。
解放战争时期,宁津县公办小学教师实行薪粮制。初小教师分为三等:一等每人每月小米40公斤,二等每人每月35公斤,三等每人每月30公斤。高小教师待遇略高于初小教师。均有国家发放。
1951年以前,宁津县教师待遇仍实行薪粮制。高小教师甲级月薪小米65公斤,乙级月薪60公斤,丙级月薪55公斤;初小教师甲级月薪小米60公斤,乙级月薪小米55公斤,丙级月薪小米50公斤。沧南师范教职员薪水,高者月薪小米70公斤,低者月薪小米55公斤,工人还少一些。
1953年,宁津县教师待遇实行“工资分值”制。各省按主要生活用品价格每月确定“工资分值”,在省报公布。再按教师级别的工分数额计算人民币发放给教师。教师级别分为75分、85分、95分、105分、115分、125分、135分、145分八个等级。
1956年,宁津县教师待遇实行固定工资制。(1)中学行政人员最高为五级,月工资91元;最低为十五级,月工资27.5元。(2)中学教师最高为四级,月工资82.5元;最低为十级,月工资39元。(3)小学行政人员最高为四级,月工资64.5元;最低为十三级,月工资23.5元。(4)小学教师最高为四级,月工资54元;最低为十一级,月工资24.5元。
1977年,宁津县40%的教师增长工资,对象主要是工资偏低的教师。
1979年,宁津县40%的教师增长工资。
1981年,宁津县教师普遍增长一级工资,其中412名教师增长了两级工资。教师人均月工资由1976年的37.05元增长到76.4元(含副食、粮差等补贴)。
1985年,宁津县教师工资又进行一次调整,主要是“理顺”。教师人均月工资108.98元(含各种补贴)。
宁津县民办教师待遇,1981年以前,主要由生产队记同等劳力工分参加“分红”,国家补助中学民办教师每月16.5元,补助小学民办教师每月13.5元。1982年、1983年,逐步实行固定工资。中学民办教师分为三级,甲级月工资62元,乙级月工资57元,丙级月工资52元。小学民办教师分为三级,甲级月工资57元,乙级月工资52元,丙级月工资47元。工资来源:国家补助民办中学教师每月18.5元,补助民办小学教师每月15.5元;乡、镇征收教育附加费。
1953年起,宁津县国办教师享受公费医疗。
1979年始,宁津县实行班主任津贴,中、小学班主任每人每月5元至7元,每年评定一次。
1985年始,宁津县教师实行教龄补贴,分为3元、5元、7元、10元四个档次,教龄越长补贴越多,随月工资下发。
建国后,宁津县教师日益受到人民的尊重,社会地位日益提高。
1985年,国务院规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宁津县于是日始过教师节。
自1958年至1985年,宁津县有5名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出席了全国先进工作者会议;有15名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出席了省级先进工作者会议,受到省级的表彰;有182名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受到地区表彰;有1897名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受到县的表彰。
民校教师战秀芬,保店镇战庄人。1955年完小毕业后,任本村民校教师,采用集中上课、分散复习、个别补课的方法,经过两年努力,使140名青壮年农民“脱盲”。该村民校被评为省、地、县先进典型。1958年3月,战秀芬出席了全国扫盲先进工作者座谈会,受到副总理陈毅的接见,并合影留念。
民校教师黄秀兰,保店镇黄家镇村人。1957年完小毕业后任本村民校教师。她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使该村民校学员入学率达100%。她13岁教扫盲班,15岁教民校高小班,经过自学,16岁教民校初中班。黄秀兰的教学先进事迹对全县农民业余教育起了师范和推动作用。1960年,她出席了河北省和全国文教群英会。
小学教师王秀芝,1970年完小毕业,任本乡后仓小学民办教师,1978年转为国办教师。由于教学成绩突出,她连年被评为优秀教师,出席了全国和省、地、县先进工作者会议。1975年5月,被共青团山东省委命名为优秀共青团员。1976年11月,被山东省妇联命名为“三八红旗手”。1979年10月,被团中央命名为全国新长征突击手。
小学教师李守风,大柳镇李架子村人。1964年小学毕业后任本村民办小学教师。她采取多种形式办学,不仅使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而且使瘫儿哑女学习了文化。她多次出席省、地、县教育系统积极分子代表会议。后调省工作,被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届代表大会代表。1974年9月,又以中国友好参观团副团长的身份访问了阿尔巴尼亚和罗马尼亚。
1987年年底,宁津县有135名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龄已满30年,山东省教育厅对这些同志颁布了教师荣誉证书。
建国后,宁津县教师杨秉恒、王之恒、黄秀兰、李守风被选为山东省或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宁津县有63名教师(人次)被选为中国共产党宁津县第二届至第五届代表。
宁津县有128名教师(人次)被选为宁津县第一届至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宁津县有12名教师被选为政协宁津县委员会委员。
至1987年,宁津县有34名教师被选拔为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有105名教师被选拔为局级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