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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课程设置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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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年,宁津县高、初等小学执行国民政府规定,开设国文、历史、地理、算术、体育、图画、修身、公民等课程,但仅限于几处较正规的高、初等小学校,农村初小启蒙教育仍有很多采用《百家姓》、《三字经》和《千字文》等课程教学,学生年龄稍长的仍读《论语》、《孟子》等儒学著作。1925年,宁津县小学执行全国教育联合会制订的课程规定,开设国语、算术、社会(包括卫生、公民、历史、地理)、自然、园艺、工用艺术、形象艺术、音乐、体育等。但很多农村小学仅开设智育课,不开设艺体课。
抗战期间,农村抗日高、初小,没有统一教材。初小一般设国语、算术、常识、唱歌和体育。高小加设历史、地理和政治。政治课以时事教育为主。唱歌课学唱抗日流行歌曲。
解放战争时期,虽然华东局和山东省对课程作了规定,但没有统一教材。宁津县有些高小和初小因教材购置不全,只好有什么教材就开设什么课程,或选用其他教材上课。
建国以后,宁津县小学教育逐步步入正规,按照国家规定设置课程。1949年至1952年,初小设国语、算术、珠算(三、四年级)、常识、唱歌、图画和手工;高小无珠算、常识,另增设自然、卫生、地理、历史、政治常识。自1953年,国语改为语文,唱歌改为音乐。取消珠算。1957年,高小增设农业常识。1960年,高小、初小增设劳动课,高小增设珠算。1965年,自一年级起增设政治。1966年,算术改为数学。1967年,取消地理、历史,改设常识。1979年,自三年级起,增设外语,但多数学校因无教师而没开设这一科。之后,小学五年制逐步改为六年制,但不分高、初级,一至六年级,均设思想品德、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三至五年级增设自然常识;五年级增设地理常识;六年级增设历史常识。有的农村小学,既因强调升学率,又因缺乏师资,故不设音乐、体育、美术。
1905年(光绪二十一年)废科举,至本世纪五十年代初,宁津县小学考核学生学业和录取高小新生,都执行出题答卷的考试制度。各科均以百分为满分,80分以上为甲等生,70分以上为乙等生,60分以上为丙等生,不满60分为不及格。每学期终了考一次,为期终考试。每一学年终了的期终考试,同时也是升级考试。各级学校学生毕业考试一次,为毕业考试。初小毕业生升高小,必须考试文化课,依据考试分数择优录取。平时,各学校或任课教师还要进行“期中考试”或“临堂小考”,有时全县举行学生“会考”,以考察各校教学成绩。
五十年代学习苏联凯洛夫教育学后,宁津县小学考核学生学业,实行五级记分法,按学生学业优劣平定为5分、4分、3分、2分、1分五个等级。5分为优秀,4分为优良,3分为及格。1958年,在“大跃进”的形势下,宁津县各学校争创全校、全班乃至全公社“红5分”,各社、各校纷纷向各级党委、政府报喜,徒有其名,学生学业反而因此而有所下降。这一时期,各级毕业生升学,仍用百分记分,以便划分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