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临津书院 资料库:宁津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宁津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section/1/article/45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section/1/article/45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883年(光绪九年),宁津县始建临津书院,地址在今法院院东。原为藏书和讲学场所,后发展为施行教育机构,为清末宁津县最高学府。 书院章程规定:每年农历二月初二日,甄别生童一次,命为“童试”,录取者为“童生”。每次录取童生130名,其中肄业生50名,一般童生80名,均入书院就读,为参加岁考作准备。童生优秀者为肄业生。50名肄业生分为三等:超等6名,特等8名,一等36名。超等、特等及一等中前12名,享“膏火”, “膏火”按童生平时学业成绩升降。书院对童生有甄别取舍权、“膏火”分配决定权、奖罚权。 书院还吸收一部分岁考录取的秀才,定期来书院听讲,为参加乡试作准备。乡试录取者为举人。 1902年,临津书院改为宁津县高等小学堂,学生18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