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45年9月宁津县抗日民主政府进驻县城,至1959年10月,宁津县无档案机构,档案均由各部门自行保存。1959年11月8日,宁津县建立档案馆。1966年撤销。1980年7月20日,恢复档案馆。1986年,在县委办公楼西侧建成档案楼,面积1370平方米。1987年,有馆长1名,工作人员6名。
第四节 档案馆
自1945年9月宁津县抗日民主政府进驻县城,至1959年10月,宁津县无档案机构,档案均由各部门自行保存。1959年11月8日,宁津县建立档案馆。1966年撤销。1980年7月20日,恢复档案馆。1986年,在县委办公楼西侧建成档案楼,面积1370平方米。1987年,有馆长1名,工作人员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