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章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资料库:宁津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宁津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section/1/article/36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section/1/article/36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建国后,军队开始了有计划的整编复员工作。1952年4月,本县建立了转业建设委员会。县长兼任主任,配专职副主任1人,抽调武装、财政、粮食、商业等部门8名干部,组成办公室,负责安置事宜。随着兵役制度的改革,1958年,本县转业建设委员会改为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1950年至1987年,全县共接受复退军人12443名,其中复员军人2708人,退伍军人9735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配参加工作的3874人,安置回农村的8569人。据统计,全县安置在农村的退伍军人中,被选为村、乡镇企业干部的1145人。他们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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