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军队开始了有计划的整编复员工作。1952年4月,本县建立了转业建设委员会。县长兼任主任,配专职副主任1人,抽调武装、财政、粮食、商业等部门8名干部,组成办公室,负责安置事宜。随着兵役制度的改革,1958年,本县转业建设委员会改为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1950年至1987年,全县共接受复退军人12443名,其中复员军人2708人,退伍军人9735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配参加工作的3874人,安置回农村的8569人。据统计,全县安置在农村的退伍军人中,被选为村、乡镇企业干部的1145人。他们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第四章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建国后,军队开始了有计划的整编复员工作。1952年4月,本县建立了转业建设委员会。县长兼任主任,配专职副主任1人,抽调武装、财政、粮食、商业等部门8名干部,组成办公室,负责安置事宜。随着兵役制度的改革,1958年,本县转业建设委员会改为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1950年至1987年,全县共接受复退军人12443名,其中复员军人2708人,退伍军人9735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配参加工作的3874人,安置回农村的8569人。据统计,全县安置在农村的退伍军人中,被选为村、乡镇企业干部的1145人。他们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