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十周年纪念日,国家发布特赦令。11月,县公安局召开劳改人员改恶从善大会,县人民法院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宣布特赦名单,给改恶从善好的4名劳改罪犯发了特赦通知书。
1959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十周年纪念日,国家发布特赦令。11月,县公安局召开劳改人员改恶从善大会,县人民法院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宣布特赦名单,给改恶从善好的4名劳改罪犯发了特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