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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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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缔反动会道门
建国初,宁津县共有反动会道门13种。有一贯道、圣贤道、九宫道、皈一道、天地门、一心龙华圣教会、三元会、小红门、佛教会、同善会、雹子会、学孙道等。这些会道门自1911年始,从济南、天津、德州等地相继传入宁津县。1939年,日军侵占宁津后,这些会道门发展迅速,且被日军所利用。宁津解放后,他们又投靠国民党反动派,继续造谣惑众,破坏土改,进行反革命活动,成为国民党反动派、地主阶级复辟的基础。
1950年3月,宁津县开展了取缔反动会道门的政治攻势,宣布一切封建迷信会道门,均为非法组织,限期解散、停止活动。同时,全县训练了500名骨干力量,组织了1500人的宣传队伍,深入基层,揭露会道门欺骗危害人民的罪恶。将自首后的20名办道分子组织起来,向群众现身说法,进一步贯彻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者受奖”的政策,同时,镇压了一贯道首杨墨亭。在党的宽严政策感召下,仅一贯道先后即有163名中小道首向人民政府登记,有4873名道徒当众声明退道,经过这一政治攻势,宁津县各种道会门的活动基本停止。至于乘机外逃的职业办道骨干,随着社会镇反运动的开展,及时予以镇压和惩处。
二、镇压反革命运动
建国初期,国内残余反革命势力,与国际反华大合唱相呼应,造谣破坏,妄想复辟,向人民倒算,以颠覆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1950年11月,中共宁津县委根据中共中央指示,成立了镇压反革命委员会,县公安局为具体办事机构。
宁津县镇反运动历时五年多,于1956年3月胜利结束。
镇反运动中,实行全党动员、全民发动,采取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办法,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反革命破坏事实。对反革命分子,采取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五年多,共逮捕反革命分子538人,判处死刑的29人,依法交群众管判的342人,宽大处理的167人。
三、对“五类”分子的监督改造
本县对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的监督改造,是在农村土改结束、社会镇反运动已开始的情况下进行的。其监督改造的方法,对每个地主、富农分子和镇反审定的反革命分子,由基层治保组织组织三名群众对其监督改造,即所谓“三红夹一黑”。
1956年3月,根据农业发展纲要的规定,对全县4365名五类分子(其中地主分子2056名,富农分子1928名,反革命分子381名,占全县总人口1.4%)分三批规划入社。经个人总结,群众评议,最后审批结果为,给予社员称号的2055人,候补社员1932人,监督生产的263人,依法管制的107人,予计拘捕8人。以上三类分子规划入社后,仍由基层治保组织组织监督改造小组,对其监督改造。1958年,本县经过整风反右运动和区划调整,五类分子增至5626人,其中地主分子2606人、富农分子2339人、反革命分子424人、坏分子194人、右派分子63人。1962年《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草案颁布后,又以十名群众监督一名五类分子的办法,建立监督改造小组,对监督改造对象实行“三包一保证”,即包监督、包教育、包预防破坏和令监督对象提出改造自己的保证。与此同时,151名坏分子列入了改造对象。
监督改造的形式是:村队建册,月评季总,年终升降。1964年,依据中央关于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绝大多数五类分子改造为新人的指示,加强群众专政改造的内容,一旦发现五类分子的现行破坏,就发动群众就地批判斗争。历经30来年的监督改造,绝大多数五类分子已经改恶从善,靠拢人民。1979年3月,根据中央(1979)5号文件指示精神,本县对五类分子进行逐个评审,除44名缓摘外,其余全部摘掉了五类分子帽子。1983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书记处指示,对尚未摘帽的44名五类分子全部摘了帽子,完成了监督改造的任务。
四、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1983年9月,本县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精神,本着“从重从快、一网打尽”方针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开展了严惩刑事犯罪斗争,截止1985年底,共打了两个战役五仗。
第一战役(1983年8月10日至1984年8月1日)共摧毁犯罪团伙24个,抓获罪犯116人,其中,流氓团伙6个,36人;赌博团伙5个,23人;盗窃团伙13个,57人。
第二战役共五仗,第一仗(1984年8月1日至1984年9月30日)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4起,抓获罪犯27人。其中,抢劫案1起,赌博1起,盗窃案10起,强奸案6起,敲诈勒索案1起,拐卖人口案1起,诈骗案1起,伤害案2起,流氓案1起。第二仗(1984年10月至1985年2月)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9起,抓获罪犯21名。第三仗(1985年3月至7月)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9起,抓获罪犯20名。第四仗(1985年8月至9月)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4起,抓获罪犯14人。第五仗(1985年10月至1986年1月)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起,抓获罪犯22人。
在这两年零4个月的严惩刑事犯罪活动中,缴获电视机6台,收录机13台,自行车98辆,赃款11.5337万元。并通过对上述罪犯从重从快处理,治安状况大有好转,各类刑事案件相应减少,人民群众增强了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