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沿革
妇女抗日救国联合会 1938年10月,宁津县妇女抗日救国联合会(简称妇救会)建立。1939年3月,宁津县城被日本侵略军占领,县妇救会随宁津县抗日民主政府到农村开展游击战争。期间,在城东魏家庵多次举办妇女干部培训班,动员县内妇女知识分子和劳动妇女参加抗日斗争。至1939年冬,县内十个区普遍建立了妇救会组织,县区妇女干部达20多人;在县抗日武装活动的村庄,建起村妇救会,村妇救会设正副主任、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生产委员、自卫队长、识字班班长。1940年春,振华县农救会、青救会、妇救会联合,称振华县各界抗日救国联合会(简称各救会),各救会内设妇女委员。至1945年春,各村妇救会普遍建立。
妇女联合会 1949年10,县妇女组织名为宁津县民主妇女联合会,各区均建立民主妇女联合分会,各村均建立民主妇女代表会。1957年11月,改称宁津县妇女联合会。文化大革命开始,妇女工作被迫停止。1968年5月,宁津县革命委员会内设立群工组,负责妇女工作。1971年7月,恢复妇联工作,称县革命妇女委员会。1973年5月,改称县妇女联合会。1987年,全县有25个乡(镇)妇女联合分会,852个村妇女代表会。
二、主要活动
宁津县妇女抗日救国会建立后,积极宣传抗日,在根据地村庄建立抗日午校,发动组织妇女缝军衣、磨军粮、支持丈夫、儿子参加抗日队伍,掩护抗日同志,为抗日救亡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据统计,在抗日战争中,全县有1324名妇女失去了儿子或丈夫,还有因送亲人参加抗日而遭敌捕受尽酷刑的。
1945年9月,宁津解放后,各级妇救会动员妇女积极参加土改斗争、送子送郎参军、纺线织布、做军鞋军衣,参加农业生产,支援解放战争。在斗争中,锻炼成长了一批妇女干部队伍。据统计,在解放战争时期,本县有女区长2名,女党员374人。
建国后,县妇联及其基层组织,积极配合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动员全县妇女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生产建设,宣传贯彻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政策,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建设,为广大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获得彻底解放,做出了积极贡献。1954年普选中,有1001名妇女当选为乡人民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3%,207人当选为乡政府委员,占17%,93人当选为女乡长、副乡长,占26.5%,妇女代表王健民当选为宁津县第一任女县长,在各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中,妇女代表约占20%以上。在农业战线上,出现了带领社员战天斗地夺丰收的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代表——许庄农业合作社主任许桂香,和一批植棉、养猪能手。在文教战线上,出现了全国扫盲模范战秀芬和模范民师黄秀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县妇联对乡(镇)村两级妇女组织多次进行整顿,全县25个乡(镇)、852个行政村的妇女组织全部健全。同时整建了乡镇企业妇女组织16个,科教文卫妇女组织52个。并多次举办企业管理、农业技术、法律知识等培训班,使广大妇女干部的政法素质和文化素质不断提高。十年来,在振兴宁津经济中,涌现了一批有胆识、善经营、会管理的女企业家、女能手。县金属建材公司女经理刘彩霞带领公司干部职工大胆改革,使公司利税连年增长,1985年实现利税18.7万元,1987年实现利税21万元,成为全县贡献较大的企业之一,被省妇联命名为“女企业家”、“三八红旗手”。农业局副局长奚家华,刻苦钻研食用菌栽培技术,与爱人合写了科普文章120多篇,受到有关部门的好评。
1987年,全县有女共产党员2194人,县人大代表41人,县人大女常委1人,县政府女县长1人,女乡(镇)副区级以上干部12人,其中副乡(镇)长3名;县直正副科局级女干部15名,其中女科长局长3名。
第四节 妇女组织
一、组织沿革
妇女抗日救国联合会 1938年10月,宁津县妇女抗日救国联合会(简称妇救会)建立。1939年3月,宁津县城被日本侵略军占领,县妇救会随宁津县抗日民主政府到农村开展游击战争。期间,在城东魏家庵多次举办妇女干部培训班,动员县内妇女知识分子和劳动妇女参加抗日斗争。至1939年冬,县内十个区普遍建立了妇救会组织,县区妇女干部达20多人;在县抗日武装活动的村庄,建起村妇救会,村妇救会设正副主任、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生产委员、自卫队长、识字班班长。1940年春,振华县农救会、青救会、妇救会联合,称振华县各界抗日救国联合会(简称各救会),各救会内设妇女委员。至1945年春,各村妇救会普遍建立。
妇女联合会 1949年10,县妇女组织名为宁津县民主妇女联合会,各区均建立民主妇女联合分会,各村均建立民主妇女代表会。1957年11月,改称宁津县妇女联合会。文化大革命开始,妇女工作被迫停止。1968年5月,宁津县革命委员会内设立群工组,负责妇女工作。1971年7月,恢复妇联工作,称县革命妇女委员会。1973年5月,改称县妇女联合会。1987年,全县有25个乡(镇)妇女联合分会,852个村妇女代表会。
二、主要活动
宁津县妇女抗日救国会建立后,积极宣传抗日,在根据地村庄建立抗日午校,发动组织妇女缝军衣、磨军粮、支持丈夫、儿子参加抗日队伍,掩护抗日同志,为抗日救亡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据统计,在抗日战争中,全县有1324名妇女失去了儿子或丈夫,还有因送亲人参加抗日而遭敌捕受尽酷刑的。
1945年9月,宁津解放后,各级妇救会动员妇女积极参加土改斗争、送子送郎参军、纺线织布、做军鞋军衣,参加农业生产,支援解放战争。在斗争中,锻炼成长了一批妇女干部队伍。据统计,在解放战争时期,本县有女区长2名,女党员374人。
建国后,县妇联及其基层组织,积极配合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动员全县妇女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生产建设,宣传贯彻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政策,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建设,为广大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获得彻底解放,做出了积极贡献。1954年普选中,有1001名妇女当选为乡人民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3%,207人当选为乡政府委员,占17%,93人当选为女乡长、副乡长,占26.5%,妇女代表王健民当选为宁津县第一任女县长,在各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中,妇女代表约占20%以上。在农业战线上,出现了带领社员战天斗地夺丰收的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代表——许庄农业合作社主任许桂香,和一批植棉、养猪能手。在文教战线上,出现了全国扫盲模范战秀芬和模范民师黄秀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县妇联对乡(镇)村两级妇女组织多次进行整顿,全县25个乡(镇)、852个行政村的妇女组织全部健全。同时整建了乡镇企业妇女组织16个,科教文卫妇女组织52个。并多次举办企业管理、农业技术、法律知识等培训班,使广大妇女干部的政法素质和文化素质不断提高。十年来,在振兴宁津经济中,涌现了一批有胆识、善经营、会管理的女企业家、女能手。县金属建材公司女经理刘彩霞带领公司干部职工大胆改革,使公司利税连年增长,1985年实现利税18.7万元,1987年实现利税21万元,成为全县贡献较大的企业之一,被省妇联命名为“女企业家”、“三八红旗手”。农业局副局长奚家华,刻苦钻研食用菌栽培技术,与爱人合写了科普文章120多篇,受到有关部门的好评。
1987年,全县有女共产党员2194人,县人大代表41人,县人大女常委1人,县政府女县长1人,女乡(镇)副区级以上干部12人,其中副乡(镇)长3名;县直正副科局级女干部15名,其中女科长局长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