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六章 审计 资料库:宁津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宁津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section/1/article/29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section/1/article/29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宁津县审计局,根据宪法第91条和109条规定,于1984年5月正式成立。
    审计局对全县行政、银行、国营企事业单位等经济收支进行监督。
    审计工作是新工作,审计局于1986年印发了《中国审计简介》300份,印发了《审计学讲义》和《教学大纲》合订本,发至全县财会人员,为审计工作铺平道路。
    审计局成立后,审计项目271个,审计621个单位,覆盖率达93.58%。
    根据工作需要和群众反映,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财政预算、财务计划决算、会计报表;检查被审单位的资产;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参加被审单位的会议;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
    在审计过程中,对违反财政法规的被审计单位,责令纠正违反国家规定的收支,退还或没收非法所得等。
    从审计局成立,审计金额达11169万元,查处违纪金额447万元,上交财政1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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