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古称度、量、衡。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重订度、量、衡单位,公布于全国,宁津县衙户南科房负责推行实施。
1935年(民国24年),宁津县成立度量衡检定所,推行新的度政工作。
度量衡单位表
按民国政府规定,度量衡制为市用制,国际标准制为公用制,两种制并存,并规定了两种制的换算方法。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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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制 ┃ 市 用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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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 ┃ 1公尺 ┃3市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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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量 ┃ 1公升 ┃1市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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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 ┃ 1公斤 ┃2市斤(每斤16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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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宁津县成立专门的计量部门,负责全县计量工作。
1958年,在全县范围内,把市制斤16两改为10两。
1979年把医药处方的两改变为克。
1985年把市制秤改为公制秤(法定计量单位制)。
随着科学事业的发展和工农业生产的需要,全县计量器具比过去丰富多了,常用的有:长度计量、热学计量、力学计量、电磁计量、无线电计量、声学计量、时间频率计量、物理化学计量,共8类75种。过去的度量衡的含义再也概括不了计量的丰富内容,所以,度量衡的用语,逐步为标准计量用语所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