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食品加工 资料库:宁津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宁津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section/1/article/23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section/1/article/23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1年11月,粮食局利用原油料加工厂旧址,雇用10名人员进行粮油副食品加工。至是年12月,即生产出6000多吨花生糖投放春节市场,因其经济实惠,销路畅通。是年底,粮食局拨款2万余元从青岛购置2台热电偶烘干箱,食品加工由土锅土灶走向电气化。
    1982年3月,粮食局为副食品加工配备专职干部,分配学员6名。副食品加工也改进了生产工艺,增设五香花生米、糕点、月饼等品种。是年5月,副食品加工厂成立。开始实行独立核算。
    从1983年开始,宁津县粮食部门搞活经营,改变过去只卖生不卖熟的做法,开始经营一些大众化的粮油食品及复制品,如:馒头、烧饼、油条、窝头等。1987年,全县粮食部门共有饭店18个,其中县城4个,乡镇14个,方便和丰富了城乡人民生活。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