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物资交流会 资料库:宁津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宁津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section/1/article/22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section/1/article/22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建国前,宁津县依传统习惯赶庙会进行物资交流。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宁津县志》记载:当时,全县有古庙会32处。 建国初期,全县仍有传统庙会29处。其中县城每年赶两次庙会:农历九月十五的城隍庙会和农历四月二十二的阎王庙会。乡村庙会一般每年赶一次,会期一般为5—7天。这些庙会由封建社会沿袭而来,带有浓厚的迷信色彩。 1965年4月,宁津县关闭全县最大的庙会李满庄庙会(农历四月十五)。此后,其它庙会也在“文化大革命”中废止。 1978年后,宁津县把一些古庙会改为物资交流会。物资交流会一般避开农忙季节有组织地进行。会间,商点林立,商品繁多,购销十分兴旺。不仅本县的商业部门和个体商户摆摊设点,而且天津、沧州、德州、济南、吴桥、南皮、乐陵、陵县等地商业部门也前来设点售货。本县的剧团、杂技团、曲艺厅、电影公司及外地歌舞团、剧团、驯兽团等也在会间演出文娱节目,活跃大会。 1983年,宁津县统一组织的县城两次物资交流会成交额达305万元。 1987年,宁津县统一组织物资交流会4次:县城两次,张大庄一次,长官一次,总成交额达517万元。此外,大曹、大柳、柴胡店、杜集、双碓、保店、龙潭等处的物资交流会规模也有所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