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饮食业
宁津县饮食业古来兴盛。早在清朝中叶,就先后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三大名吃:大柳面、保店驴肉、长官包子。
1932—1937年,县城有从事饮食业的私营户31家,其中饭馆18家,经营各种炒菜、烩饼、闷饼、面条等;果子铺4家;茶馆5家;经营禹城烧饼、麻花、炸糕的4家。较大的饭馆4家:福合店、东茂盛、西茂盛(东茂盛、西茂盛为一家开的两个饭馆)、三合居、一品居,每个饭馆有从业人员10多人,年营业收入3万多元,皆负责送菜送饭。逢县城集、会,常有20余处熟食摊点,临时经营烧饼、果子、包子、馒头、窝头、片汤、老豆腐、茶糖等。
1945年宁津解放后,柴胡店的饮食业随商业活动的兴盛迅速发展,私营饭馆达30余家。县城原规模较大的老字号饭馆,因店主都是地主成分,土改时被扫地出门,饭馆遂被关闭。原来规模较小的3家饭馆:东街张家、西关外孟家及1家乐陵回民开的饭馆,发展成为规模较大的,但其业务量不如倒闭的几家原来的水平。同时,专营的小饭馆,如包子铺、果子铺、烧饼铺等及临时搭建的饮食摊点增多。
1956年公私合营后,全县有饭店15家,从业人员121人,其中县城3家,归城关供销社服务总店管理,每家从业人员10人左右,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不超过3000元;各区政府驻地共设饭店12家,归当地基层供销社管理,每家从业人员6—7人。
1958年,县城的3家饭店有2家划归商业局服务总店管理,1家仍由城关供销社管理。3家饭店的从业人员均增加到十四、五人,年营业收入均在4万元以上,经营品种有所减少,主要为炒菜和面食,饭菜质量、服务水平均有所下降。
1959—1961年,全县经济困难,各饭店皆下放人员。饭菜品种很少,基本上没有面食品和油炸制品,窝头、米饭等主食品多为凭票配量供给,如买1个窝头顺带5角钱的菜。各饭店主要从事“三代”业务:代烩、代蒸、代加工。农民进城吃饭很困难。为度灾荒,国家对饮食业经营政策有所放宽,有些私营户在县城大街上摆摊搞“三代”经营。当时,饭菜及“三代”价格很高,如烩一次干粮就需5角钱。1961年,全县饮食业零售额仅12.9万元,是建国以来最低的的年份。
1962年,县商业局饮食服务公司建立后,县城3家饭店先后划归其管理。饭店规模、业务量有所扩大和增长,设备增加,照明、加工开始用电,和面机、馒头机、鼓风机等机械也开始运用,并将土房土屋改建为砖瓦房,每个饭店年营业收入达6万元以上,从业人员有所增加。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抑制私商经营,饮食业无甚发展,全县除县城4家国营饭店外,只有各基层供销社附设的饭店,且各饭店只能以生养熟,服务质量下降,“走后门”之风兴起。
1980年,全县办个体有证饮食业43家。1984年,办集体所有制饮食业(不包括供销社经营)9家。是年,全县国营饮食机构增至12个,从业人员96人;供销合作社饮食业机构增至29个,从业人员146人;个体有证饮食业增至649家,从业人员976人。全县饮食业零售额达413万元,为建国以来最高水平。
1987年,全县饮食业机构227个,从业人员1542人,其中国营5个,从业人员50人,全部设于县城,且皆租赁给个人经营;集体(包括供销社)经营28个,从业人员150人,大部分实行了承包经营;个体有证饮食业194家,从业人员538人,多为小规模经营。全县饮食业零售额276万元,其中国营58万元,集体经营76万元,个体有证饮食业142万元。
1949—1987年宁津县饮食业零售额
单位:万元
附:传统名吃
“长官包子大柳面,要吃驴肉去保店”,这句流传已久的俗语,简明概括了宁津县具有独特风味的三大名吃。
长官包子 因产地为长官镇,故名。长官镇地处山东、河北两省交界处,是境内较大的传统集市。该镇多居回民,饮食行业自古兴盛。清朝道光年间,回民张合立开设的包子铺,集众家之长,经十几年的精研细琢,创造出具有独特风味的牛、羊肉包子,其特点是:面白皮薄,馅大肉肥,油不渗溢,香气馥郁,咸淡适口,肥而不腻,外形美观。自此,长官包子声名远扬,誉满四乡。
长官包子用料讲究,制作精细。牛、羊肉要剔尽筋骨,先切块,后剁碎,达到细而不泥;配葱姜细丝,加小磨香油、上等酱油、花椒水等调料调馅;发面稍嫩,使之兜馅而不破,入口软而不粘;包时上捏三十二,兜油笼味;熟后宛如盛开的菊花,味、色、形俱佳。
建国后,长官包子曾一度在古会、庙会及集市上大显身手。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长官包子随着“割资本主义尾巴”变得与众无异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这一传统名吃得以恢复,当前,长官镇上经营长官包子的有十六、七家,县城也有经营。长官镇东街阿訇张云长,应河北省吴桥县之邀,在桑园火车站开设长官回民包子铺。张云长请了9名亲戚帮忙,终日劳作,仍供不应求。长官包子流传至今,已成为境内迎宾待客、走亲访友、欢度节日、回民拔斋、家庭改善生活的美食。
大柳面 因最初形成于大柳镇,故名。大柳面,源于清乾隆年间,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最初由张家面铺所创。清光绪年间,张家面铺的第五代传人张连贵,十几岁就熟练的掌握了擀面技艺和面卤的调配方法,他收教徒弟,扩大经营,技艺代代相传。其特点是:细如粉丝,色如嫩柳,绵软有力,滑爽可口,盛于碗内,状如弓弦,素有“弓弦面”、“金丝缠碗”的美称,调卤讲究,营养丰富,易于消化,老少咸宜,温食凉用,皆为美食。
大柳凉面按面卤分,有炸酱面、肉卤面和麻酱面3种。炸酱面的主要调料是炸酱。炸酱的制作是将豆酱、香油各半,调拌均匀,加适量花椒、大料,文火炙熬,直至豆酱酥散成粒。肉卤面的主要调料是肉片卤汁,并配以豆芽、青豆和香醋。麻酱面配芝麻酱、香椿芽、黄瓜丝、大蒜、香醋等。炸酱面盛在碗中,一般要高出碗口,肉卤面盛在碗中要署平。
大柳面条的制作有其独特的工艺。以精粉为原料,根据不同季节变化加适量盐、碱。冬季用温水和面,夏季用冷水和面。面和好后醒面20—30分钟,然后擀成薄片。擀面时,醭面以细米面为最佳。切条时,讲究刀功,轻按快切,寸面十刀,切成后,撒开如网,搭杆如丝,手缠成缕。下锅煮时,手持面条,如提纲撒网,扇面状下至开水锅内,开锅后挑翻一滚,迅速捞出。这样溜煮,虽细如粉丝,但韧而不断,缕分条析,筋软光滑。
近年来,省内外多家饭店慕名而来,参观学习。张连贵的得意门生、制作大柳面的名师王文选,曾多次到外地表演和传授技艺。报刊、电台对大柳面曾广为宣传:1979年,《中国新闻》发过消息,1982年,《中国财贸报》、《中国乡镇企业报》发表过介绍文章, 1987年,山东电视台也作了报道。1981年,“日本料理代表团”来德州时,王文选师傅亲自进行操作表演,日本客人品尝了他制作的大柳面后赞不绝口。大柳面这一名吃,除大柳镇几家饭店经营外,宁津县城及许多乡镇也有经营。
保店驴肉 因产地为保店镇,故名。保店驴肉,始于清嘉庆年间,已有近200年的历史。其创始人为保店镇南辛庄的李长荣、李长善、李长春三兄弟。李长荣之子李化锋子承父业,继续经营,并进一步研究改进,使保店驴肉远近闻名。之后,技艺代代相传。其特点是:肉质鲜美,瘦而不柴,肥而不腻,烂而不散,软而不粘,咸淡适口,香味浓郁,风味独特,老幼皆宜。其营养价值极为丰富,属高蛋白、低脂肪食品,含蛋白质21%和18种游离氨基酸,以及钙、磷、铁等营养素。经常食用,有补血止血、滋阴润燥、强肾健身作用,与名贵中药阿胶(驴皮胶)有相似功效。
保店驴肉是按传统方法制作的熟驴肉。一驴出“八锦”:心、肝、肠、肚、精肉、蹄筋、口条、脆耳。此外,老肉坊用公驴“三大件”制作的“金钱肉”,可与药用“三鞭酒”比美。保店驴肉的传统作法,选料精细,加工极严。病驴、死驴一概不用,活驴须先放血,“下水”用盐、矾反复处理后,用甜水爆火煮干,再文火煨炖。大料、花椒、桂皮、丁香、肉蔻、砂仁和茴香等佐料按比例投放。煮熟后,在原汤中浸泡肉里方上市。老肉坊切肉刀法亦与众不同,心、肝切片,肠肚切条,蹄筋切块。
1980年来,保店镇大力开发驴肉生产。建成400吨容量的冷库1座,办起了驴肉罐头加工厂。老肉坊仍在南辛庄,镇供销社设有“驴肉组”,个体开业者达40多家。全镇年产驴肉2000多吨。主要销往北京、天津、济南、石家庄、太原、牡丹江等城市。北京崇文门菜市场与该镇签订了年销50吨的长期合同。报刊、电台对保店驴肉作了大力宣传;1981年《山东市场报》、1984年《中国农民报》、1987年《大众日报》为此发表过文章,1987年,《山东电视台》拍摄了专题电视片进行报道。
二、服务业
建国前,宁津县非交通要冲,服务业比较落后,多为小贩流动经营,固定经营的廖廖,且设备简陋。
建国后,特别是1980年后,日渐兴盛,机构数量增加,规模扩大,设备趋于先进,服务质量提高。至1987年,全县服务业机构580个,从业人员804人,其中国营7个,从业人员26人,均设于县城,且全部租赁给个人经营;集体经营22个,从业人员74人;个体有证服务业551家,从业人员704人。
1、旅馆业 1945年宁津解放前,没有专营旅店,私营饭馆兼营住宿业务,目的是为了招徕食客,多出售饭菜。饭馆仅提供房屋、土炕,被褥须由住宿者自带或通过饭馆租赁。1932—1937年,县城有东茂盛、西茂盛、茂盛栈3家饭馆兼营住宿。
1945年宁津解放后,县城有3家大车店,客房设备简陋,被褥仍由住宿者自带,收费较低。柴胡店有客店20余家。
1956年公私合营后,宁津县旅店业采取在集镇和交通要道统一设置的办法。1957年,县服务总店建一小型旅馆(地址在现第二饭店处),有床位10张,备有被褥,设专职服务员,不提供就餐。
1965年,县饮食服务公司先后投资2.2万元,建起国营第一旅社和第二旅社。两旅社共有床位80张,并设有旅客食堂。客房设备仍较简陋,内有木板床、茶桌、茶具,夏天有蚊帐,冬天有炉子,一般每房间十几张床,较高级的房间每间2张床,一般房间夏天每宿收费1元,冬天1.2元。1970年,第一旅社投资8000多元改建起1幢2层小楼,增加床位50张。1979年,县饮食服务公司建成占地面积2300平方米的3层服务楼,有床位200张,设有高级客房和高级餐厅,配有空调、电视机等高档设备。同时,还在车站和县医院附近设2处小旅店。至此,国营旅馆业共有床位320张。
1980年后,县城和大集镇出现了个体旅馆。县城个体旅馆集中在汽车站附近及交通要道口,多为饭店、旅馆兼营。1981年,全县共有旅馆17处,从业人员102人。1987年,全县旅馆11处,从业人员36人,其中县饮食服务公司所属国营旅馆3处。
2、理发业 清末,宁津县固定经营理发业的极少,且持续时间较短。理发师多肩挑工具箱及火炉,走街串巷,或于集市临时设摊。从事理发业者须先拜师学艺,期满后方可自立门户。理发工具主要是剃刀,多数理发师只能剃光头,故称为剃头匠,社会地位很低。剃头讲究时间和刀法,时间一般在半小时以上,从哪里起刀、从哪里收刀都有严格规定,稍有差错,顾客就会不给钱。理发业内部有行话,如头发叫“苗子”。
民国初期,始使用土制双手推子,40年代改用单手推子。
1956年公私合营后,县城有理发店1处,从业人员4人,归县饮食总店管理。理发工具为手推子、剃刀、剪子、木制椅子等,发型有背头、平头、分头、“一边倒”等。1958年,县城理发店人员增至10多人,因女理发员较多,取名为“十姊妹”理发店。
1962年县饮食服务公司建立后,砍掉了县城国营理发店,人员全部下放回家。1966年,招回6名公私合营人员重组理发店。1968年,将1处理发店分为2处。并开始使用电动理发推子。1971年,县国营理发店增添了电吹风、染发等服务项目。
1976年,全县共有理发店摊164处,从业人员169人。1981年发展到221处,234人。是年,县国营理发店增添烫发业务。
1985年,县饮食服务公司又建1处理发店。至此,国营理发店增至3处。
1986年县城商业街建成后,广州、温州、上海等地个体户陆续在商业街赁屋办起多处美发厅,主要从事烫发业务。国营理发店已全部承包给个人,经营作风改善。
1987年,全县有理发店摊118处,从业人员121人。
3、摄影业 1932—1937年,宁津县城有照相部2处,使用三角架外拍机,从事拍摄黑白照片业务。
建国初,县城和柴胡店各有照相馆1家,仍拍摄黑白照,经营方式为门店经营,下乡赶集。两家照相馆固定资产各400多元,流动资产各300多元,每家年营业收入1800元左右。
1955年4月,全县照相业公私合营,县城、柴胡店两家照相馆合二为一,归县合作总店领导,设于县城,从业人员3人,房屋租赁,固定资金700多元,流动资金600多元,年营业收入3000元左右。
1963—1966年,长官、柴胡店2个基层供销社办起照相馆。县国营照相馆固定资金增到7600元,流动资金增到2000元左右,年营业收入6000多元,从业人员4人。
1976年,全县照相馆发展至8家,从业人员20人;1980年增至27家,从业人员51人;1985年达89家,从业人员143人。
1987年,全县照相馆71家,从业人员122人。县城有县饮食服务公司所属国营照相馆1家,已承包给个人经营。此外,还有县电影院、宁津镇供销社所设的照相馆及个体开办的“美丽”、“春光”、“新星”等照相馆。这些照相馆均经营彩色、黑白照片的拍摄。黑白照片一般可上午照、下午取,彩色照片则需到济南冲洗。
4、日用品修理业 建国前,宁津县日用品修理业较盛,锯碗补锅工匠(境内称“锢漏匠”)数量很多,素有“宁津锢漏遍天下”之说,且工艺精巧。城南一带尤为突出。其经营方式多为肩挑工具箱,走街串巷。
建国后,修理自行车、钟表、收音机者逐渐增多。1980年,全县日用品修理业达815家,从业人员823人,成为热门行业,从业者骤增,大大超过需求。1981年,从业户减至292家,人员减少至306人。
1987年,全县日用品修理业286家,从业人员422人。县城百货大楼、五金公司一零门市部、广播局家用电器服务部设有电视机、录音机修理部,百货公司一零门市部设修表门市部,南方个体户开设修表店2处,另外,修鞋摊点10余处,修自行车摊点20余处,修理电冰箱、电视机、摩托车、电动机、铝锅等店摊多处。各集镇和交通要道皆有修理自行车的铺摊,农村时有修理钟表、收音机、缝纫机的个体经营者串乡。
5、其它服务业 1932—1937年,县城有镶牙、补牙铺2处,洗染店1处。
1956年,县饮食总店在县城建浴池1座,有从业人员4人。一般秋后开业,翌年四、五月份停业。1975年后,有些工厂、机关建起浴室,浴池顾客减少,年年入不敷出,遂于1981年停业。
1976年,田家乡西吉杨村曾利用地下热水开办浴池,但因污水毁掉附近农田等原因,不久即停业。
1984年后,县城曾先后出现2处干洗店,因业务质量欠佳,顾客稀少,故皆存续时间不长。西关里村民在县电影院广场办起多处台球摊,比较受青年人的欢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