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资资源
宁津县物资系统经营的物资资源,均由外地购进。其来源为:国家分配、计划外采购及回收利用、物资节约、地区协作、地产资源、清仓利库、调度调剂等。
1960年,宁津县物资供销科建立之初,经营的主要物资为:钢材、生铁、焦炭、轮胎、纯碱和机电产品中的电动机、轴承、电线等。
1962年7月,将原农林局领导的木材经理部划归物资供销科,物资系统物资资源增加木材。1963年,宁津县物资局木材进货量为863立方米。是年,物资局开始经营水泥,当年进货量为50吨。1964年,物资局增营玻璃,是年进货78标箱。
1978年,将商业局领导的燃料公司划归物资局,煤炭列入物资局经营范围。1980年,物资局开始经营汽车。
至1983年底,宁津县物资系统经营的主要物资为8大类:黑色金属,有色金属,机电产品,建筑材料,木材,煤炭,化工产品,轻工产品。
1987年,物资系统物资资源达上千种,物资进货额达5355万元,为1978年的26倍。
二、物资经营
经营方式 1960—1977年,宁津县物资经营管理为单一的计划分配,即对木材、钢材、煤炭、生铁、有色金属、水泥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短线物资,无论国家分配资源或计划外采购资源,均由县计划委员会做出分配计划,物资部门根据计划供应到户。
1978年,宁津县物资经营管理除加强对重要物资的计划供应外,开始对部分物资实行市场调节。市场调节的形式是门市敞开供应。
1983年后,国家指令性计划减少,仅占全年经营物资的1/4。且计划内的物资也由于各种原因得不到完全落实:有时有分配计划没有货源,有时有货源但品种不对路。鉴于国家分配的计划物资已不能满足全县工农业生产的需求,宁津县物资部门加强自行采购,在物资经营上采取以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式,扩大物资销售范围和销售量。
经营概况 自1960年物资供销科建立至1987年,宁津县物资经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其间的发展情况,可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60—1966年)
1960年宁津县物资机构建立之初,经营范围较小,物资供应对象主要是县、社工厂企业。1960年,经营额为61.2万元。
1961—1964年,宁津县连年遭受自然灾害,一些社办企业下马,物资经营额趋于下降:1961年为47.6万元,1962年为23.2万元,1963—1964年物资经营类别增加了木材、水泥、玻璃等几大类,年经营额分别为24万元和26.6万元。1963年,物资局对清理出来的质次、价高、报废物资进行了处理,“三差”损失13.5万元,冲减了自有流动资金。
1965年,宁津县物资经营范围逐步扩大,机电产品、水泥、玻璃的销售量较1964年增加4倍多。是年,由于购进的东北木材价格高于当地木材,且当地人不认识,出现滞销状态。为扩大销售量,物资局采取原木加工板材、制造小型农具和生活用具的方法进行销售,减小库存积压。1965年和1966年,年经营额分别回升为64.1万元和77.7万元。
第二阶段(1967—1969年)
这一阶段因“文化大革命”进入高潮,工业生产不正常,国家分配资源减少,物资经营管理秩序紊乱,物资局只能依靠国家下达的年度物资分配计划进行分配供应,计划外资源很少,曾一度出现物资供应紧张局面。在此期间,物资局经营管理范围虽无变化,但年经营额较1966年均有下降:1967年为57.6万元,1968年为43.9万元,1969年为62.7万元。
第三阶段(1970—1978年)
1970—1973年,宁津县物资经营管理工作有了发展,物资经营额逐年上升:1970年达94.7万元,较1969年上升52%,1971—1973年分别为130.3万元、144万元和189.1万元。
1974—1976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反复,加之国家对一些物资分配量的减少,生铁由644吨降为146吨,水泥由3023吨降为1040吨,玻璃由2022标箱降为205标箱,机电产品进货额由35.8万元降为18.5万元。机电产品还控制供应,如轴承以旧换新,电焊条以条尾换购。年度经营额趋于下降,和1973年比较,1974年下降43.5%,1975年下降38%,1976年下降32%。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宁津县物资工作恢复正常。1978年,物资局年经营额达226万元,较1974年增长1.1倍。燃料公司自1978年8月划归物资局后,当年经营额达120万元,较1977年上升51%。
第四阶段(1979—1983年)
这一阶段,宁津县物资局根据“实行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以计划调节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弥补了计划调节的不足。1979年,物资局分建物资综合公司,实行政企分开,加强对外业务联系,增加计划外物资的购进,扩大市场调节的范围。1982年,物资购进额503万元,其中计划外购进额180.3万元,占总购进额的36%,销售额达620万元,较1978年增长79%,利润达26.5万元,是1978年5.3万元的5倍。1983年,销售额增至631万元,较1978年增长82%。
第五阶段(1984—1987年)
自1984年始,宁津县物资系统实行经济体制改革。至1987年,陆续新建了5个专业性公司,物资总公司由政企合一改为行政管理单位,物资经营化整为零,物资工作商业化。1985年,煤炭供应达27452吨,较1984年的7990吨增加243%。几年间,物资系统年平均进货总额达1780万元,年平均销售总额达1890万元,年平均上交利润达42万元。
1960—1987年宁津县物资系统销货额和利润额
单位:万元
宁津县1984—1987年主要物资供应量
三、物资运输
60年代,宁津县物资部门没有运输工具,从外地购进的物资,均由火车运至河北省桑园货站,然后雇用马车运至宁津。
70年代初,宁津县物资系统仍没有运输工具,所有物资全由运输部门的汽车转运。1976—1978年,县物资局购置25马力拖拉机1台,后更换了1台130汽车,主要用于运输机电产品及其它少部分物资,大宗物资仍靠运输部门运送。
80年代,宁津县物资系统运输力量逐渐增强。1984—1987年,陆续购置货车3部:解放牌汽车1部,北京130汽车1部,南京130汽车1部,总载重量达8吨。但宁津县的大部分物资仍靠桑园汽车队转运。
四、物资采购
1960—1979年,宁津县的大部分物资资源靠国家计划调拨,计划外自行采购物资很少。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一直供不应求。
从1980年起,宁津县的部分机电产品靠自行采购。自1983年始,国家计划供应物资减少,宁津县物资部门经营的大部分物资靠自行采购。自行采购的形式为:联购联销,代购代销,远购远销,物资串换调剂,在有关厂、矿、林区建立固定的物资资源基地,参加各地的物资定货会,与各地物资部门建立联合网等。1987年,以宁津县物资总公司为主,召开冀鲁两省30多个县市联合网会议。这次会议物资成交额达700多万元。
1983—1987年,宁津县物资系统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采取逐级承包、责任到人的方法,人人头上顶指标。几年间,采购人员的队伍不断发展,1987年达60多人。有的采购人员年为公司创利10多万元。物资采购范围逐渐扩大:东至青岛、烟台,西至石家庄、阳泉、太原、大同,南到上海、武汉,北至天津、北京、大连、长春、哈尔滨等大中城市。物资进货总额及主要物资进货量逐年增长,与1983年相比,1987年购进煤炭77125吨,增长33%;钢材6016吨,增长467%;木材10040立方米,增长380%;水泥6420吨,增长40%;汽车548辆,增长540辆。
1960—1987年宁津县物资系统进货额
单位:万元
1960—1987年宁津县物资系统主要物资进货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