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在宁津县柴胡店镇建立的山东省渤海军区一分区推进社设立门市部,其经营方式主要是批发,经营的生活资料主要为煤油、纸张、食糖、食盐、火柴、陶瓷器、布匹等低档日常生活必需品。这些商品主要是从济南、天津、沧州等地用现金购进,在市场上销售时价格随行就市。
1948年,宁津县先后建立了几个基层供销合作社。各基层供销社基本上为一挑子当家,经营的品种很少,主要为食盐、煤油、火柴、食油、布匹等。其经营方式为,职工早出晚归,肩挑担或手推车,走街串巷。
建国后,宁津县主要由国营商业的各公司负责全县的生活资料批发业务和县城生活资料的零售供应,供销部门负责农村生活资料的零售供应。
1950年,设于宁津县柴胡店的百货公司经营百货、文化用品、化工产品、烟酒糖茶等商品200余种,批零兼营,年批发额为300万元,年零售额100万元左右,其货源主要由德州百货分公司统一调拨。
1951年,宁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立,各基层供销社直接从县联社进货。为鼓励群众入社,全县实行对供销合作社社员配售生活用品的办法,配售物资的价格低于牌价20%—30%,配售品种有色布、白布、食盐、火柴、煤油等,还廉价供应社员食油、煤炭、食糖等生活物资。
1953年,各基层供销社开展销货运动。其形式为:带货下乡,送货上门;集日摆摊,购销结合。另外,各供销社抓住粮食统购统销后农民为买而卖的心理,一手抓粮食收购,一手抓生活资料的供应,调剂了群众生活。
1955年,为迎接新币发行,各商业单位除完成计划内商品供应外,还直接从外地商业部门或工厂购进群众急需的生活资料,扩大库存,增加销售。
1960年,宁津县遭受涝灾,部分日用消费品供应紧张,对某些生活资料实行凭证、凭票供应。
1962年,宁津县对主要生活资料的供应方法为:一、棉布、针织品、服装凭布票供应;二、食盐、煤油、火柴等日用必需品凭证定量供应;三、民用线、手帕、香皂、肥皂,按人凭证定量供应;四、布鞋、球鞋凭票供应;五、卷烟发票供应;六、食糖、茶叶和酒类适当安排特需和节日供应。此外,烟、酒、茶还采取了提高价格供应的办法。
1964年8月,宁津县再次遭受涝灾,水大阻路。商业系统干部职工为方便群众购买生活资料,肩挑人背,将食盐、煤油、火柴等群众急需的生活用品送到各村各户。
“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工农业生产遭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致使生活资料供不应求的现象时有发生。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三大件”群众急需购置的物品,往往要“走后门”方能买到。
1980年后,各经营单位实行经济责任制,进货渠道增加,日用消费品供应充裕,群众有了更多的选择余地。另外,经营的生活资料品种增多,档次提高。由于生活条件的改善,群众的消费结构由吃—穿—用变为用—穿—吃,有些高中档商品由积压变为畅销,电视机、电风扇、化纤布、木制家俱销量大增。
1985年,县联社建立果品蔬菜公司,四季供应苹果、蒜苔、鲜蛋等,有时还从外地购进桔子、鲜鱼等供应市场。
1987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015万元,其中食品类4507万元,衣着类2303万元,日用品类1202万元,文化娱乐用品类902万元,燃料类601万元。主要社会消费品零售量:卷烟2273箱,酒1845吨,食糖172吨,茶叶45吨,服装1905400件,电视机4632台,家用洗衣机707台,家用电冰箱185台。
1952~1987年宁津县主要生活资料零售量
第二节 生活资料供应
1947年,在宁津县柴胡店镇建立的山东省渤海军区一分区推进社设立门市部,其经营方式主要是批发,经营的生活资料主要为煤油、纸张、食糖、食盐、火柴、陶瓷器、布匹等低档日常生活必需品。这些商品主要是从济南、天津、沧州等地用现金购进,在市场上销售时价格随行就市。
1948年,宁津县先后建立了几个基层供销合作社。各基层供销社基本上为一挑子当家,经营的品种很少,主要为食盐、煤油、火柴、食油、布匹等。其经营方式为,职工早出晚归,肩挑担或手推车,走街串巷。
建国后,宁津县主要由国营商业的各公司负责全县的生活资料批发业务和县城生活资料的零售供应,供销部门负责农村生活资料的零售供应。
1950年,设于宁津县柴胡店的百货公司经营百货、文化用品、化工产品、烟酒糖茶等商品200余种,批零兼营,年批发额为300万元,年零售额100万元左右,其货源主要由德州百货分公司统一调拨。
1951年,宁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立,各基层供销社直接从县联社进货。为鼓励群众入社,全县实行对供销合作社社员配售生活用品的办法,配售物资的价格低于牌价20%—30%,配售品种有色布、白布、食盐、火柴、煤油等,还廉价供应社员食油、煤炭、食糖等生活物资。
1953年,各基层供销社开展销货运动。其形式为:带货下乡,送货上门;集日摆摊,购销结合。另外,各供销社抓住粮食统购统销后农民为买而卖的心理,一手抓粮食收购,一手抓生活资料的供应,调剂了群众生活。
1955年,为迎接新币发行,各商业单位除完成计划内商品供应外,还直接从外地商业部门或工厂购进群众急需的生活资料,扩大库存,增加销售。
1960年,宁津县遭受涝灾,部分日用消费品供应紧张,对某些生活资料实行凭证、凭票供应。
1962年,宁津县对主要生活资料的供应方法为:一、棉布、针织品、服装凭布票供应;二、食盐、煤油、火柴等日用必需品凭证定量供应;三、民用线、手帕、香皂、肥皂,按人凭证定量供应;四、布鞋、球鞋凭票供应;五、卷烟发票供应;六、食糖、茶叶和酒类适当安排特需和节日供应。此外,烟、酒、茶还采取了提高价格供应的办法。
1964年8月,宁津县再次遭受涝灾,水大阻路。商业系统干部职工为方便群众购买生活资料,肩挑人背,将食盐、煤油、火柴等群众急需的生活用品送到各村各户。
“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工农业生产遭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致使生活资料供不应求的现象时有发生。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三大件”群众急需购置的物品,往往要“走后门”方能买到。
1980年后,各经营单位实行经济责任制,进货渠道增加,日用消费品供应充裕,群众有了更多的选择余地。另外,经营的生活资料品种增多,档次提高。由于生活条件的改善,群众的消费结构由吃—穿—用变为用—穿—吃,有些高中档商品由积压变为畅销,电视机、电风扇、化纤布、木制家俱销量大增。
1985年,县联社建立果品蔬菜公司,四季供应苹果、蒜苔、鲜蛋等,有时还从外地购进桔子、鲜鱼等供应市场。
1987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015万元,其中食品类4507万元,衣着类2303万元,日用品类1202万元,文化娱乐用品类902万元,燃料类601万元。主要社会消费品零售量:卷烟2273箱,酒1845吨,食糖172吨,茶叶45吨,服装1905400件,电视机4632台,家用洗衣机707台,家用电冰箱185台。
1952~1987年宁津县主要生活资料零售量



